问题奶粉问题奶出现竟然是一模一样
编者按:《新华网》2009年2月13日消息,多美滋结石婴儿增至63名,家长拟跨境诉讼,自曝光多美滋奶粉事件后,截止昨天,由患儿家长自发统计的最新数据显示,登记在册的多美滋结石宝宝人数已增至63名,目前该数据还在不断升级中。
在目前63名患儿中,目前年龄最大的7岁,最小的只有4个半月,均被诊断出有不同程度的肾结石、肾积水、结晶等症状。
“我的小孩只有4个半月,一出生就喝多美滋金盾,年前买了一箱第一阶段产品,最近喝完了想再去买,结果发现整个武汉市都买不到第一阶段的奶粉了。”武汉的陈小姐告诉记者,“营业员说这个奶粉你还敢喝?我带孩子去武汉同济协和医院检查了,没想到前天检查结果出来,左肾有0.2×0.2mm结石!”
多美滋结石宝宝家长,正在委托“三聚氰胺奶粉事件律师志愿团”研究跨境诉讼,一些律师事务所也表示愿意为多美滋结石宝宝提供免费法律援助。与此同时,部分地区的超市已将多美滋产品作下架处理。
《人民日报》2009年2月13日消息,OMP何以3年后才被判定"不合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近日已责令蒙牛公司禁止向“特仑苏”牛奶添加一种名叫OMP(即所谓“造骨牛奶蛋白”)的物质。
一家被国人寄予重振中国乳业希望的企业,一个在很不景气的国内液态奶市场中仍占据高端市场的“金牌”产品,一种3年来不断作为产品核心竞争力宣扬的高科技专利产品,难道真的有了问题?
当然,下此结论还显过早。蒙牛此刻也在向相关部门提供各种材料,以证明OMP的安全性。
OMP是否致癌,蒙牛是否还值得信任,公众在迫切地等待一个权威说法。但是,“OMP风波”中,令人吃惊地暴露出了一个发人深思的现象。
在国家质检总局给内蒙古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公函中,有这样一段话:“由于我国未对OMP的安全性作出明确规定,IGF—1物质不是传统食品原料也未列入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如人为添加上述物质,不符合现有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责令蒙牛禁止添加上述物质。”
公函同时称:“如果蒙牛认为OMP和IGF—1是安全的,则需要按照法定程序直接向卫生部提供相关材料,申请卫生部门做出是否允许使用OMP及IGF—1的决定。”
查阅OMP的“身世”,可以发现,它在2006年3月正式亮相社会,作为一个“高科技专利产品”,添加到高端新品特仑苏牛奶中。与三聚氰胺躲躲藏藏的添加过程不同,蒙牛在添加OMP时,大张旗鼓,理直气壮,并成为特仑苏的主要卖点。
要“发现”OMP是否符合现有法律法规,轻而易举,无需支出什么“监管成本”——只要相关部门对照一下《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立即可发现该项物质不在《标准》之列。一种食品新添加剂的出现,本该立即纳入监管。何以直到3年后才因有学者指出而被判定“不合规定”?
3年来,蒙牛策划了多起宣传,请了许多专家,以证明OMP是多么安全、优质。且不说这些鉴定是否权威,但作为食品生产企业,及时获取官方“通行证”,才应是当务之急。看来,蒙牛压根儿就忘记了这项最基本的法定程序。
在食品卫生监管方面,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们的标准较低,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一些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更是薄弱。在三聚氰胺事件之后,人们发现竟然仍有不少环节还在唱“空城记”!
连著名企业都不把“法定程序”当回事,连在公众面前炫耀的新添加物都被有关部门忽略,看来食品安全生产与监管的病灶,确实需要来一剂“猛药”。
刚刚平息的毒奶事件,日前因多美滋婴儿配方奶粉,和OMP的“特仑苏”牛奶再起波澜。浙江等地63名婴儿在饮用多美滋婴儿配方奶粉后出现肾结石的症状,怀疑奶粉遭到污染。多美滋婴幼儿食品有限公司6日就此在官方网站上发表声明予以否认。据了解,此事引起了上海市质监局的高度重视,多美滋的直接监管机构——浦东新区食品生产监督所已介入调查。
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添加OMP的“特仑苏”牛奶,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近日已责令蒙牛公司禁止向“特仑苏”牛奶添加一种名叫OMP(即所谓“造骨牛奶蛋白”)的物质。
怎么了,问题奶出现竟然是一样一样。怎么觉得情形和三鹿事件出炉一样样的,首先是有多名婴儿在食用多美滋婴幼儿配方奶粉后出现肾结石的症状,接着是来自奶粉公司发表声明予以否认,再就是相关的机构紧急介入调查,让公众翘首等待结果。虽然“眼睛一睁一闭”三鹿事件过去了,由于这次多美滋奶粉和“特仑苏”牛奶事件,这么紧接地相似出现,人们疑问更多。
一、我们的食品(奶粉)监管到底严不严格?
多名宝宝去年9月就被发现有结晶,可奶粉公司声称自检没问题;OMP何以3年后才被判定"不合规定,有学者指出OMP物质就是IGF-1激素。IGF-1如果被人体吸收过多的话,患多种癌症几率大大增加。
那么人们就有疑问,一是多美滋公司和蒙牛乳业的信誉如何?多美滋声称的自检制度,蒙牛说OMP和IGF—1是安全的,为什么不按法定程序向卫生部提供材料,申请批准否允许使用?二是企业信誉与自检,国家职能部门日常如何监督?如果有,为何会有这么多的婴儿患者出现?为何会问题奶老出现?
二、监管制度和措施有没有较之三鹿事件前有所改进?
“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都作出了“I级响应”,先是卫生系统和医疗专业工作人员立即行动,夜以继日地对患儿进行筛查诊断和医疗救治;再就是国家质检总局全面启动应急管理机制,160多个国家级检测中心24小时不间断地对全国所有婴幼儿配方奶粉进行专项检查。动作确实够快,但这才过去几个月,又有63名患儿出现了“一样样的”症状,这到底是我们的监管制度和应对措施没有跟上?还是我们的警惕性和监管手段已经放松?
三、为何多美滋事件报道先由国外媒体来?为何OMP3年后才被判定不合规定?
事件源自国人身边,奶粉的生产销售和质量验收,都由国家工作机构负责,为何反是人家国外的媒体消息灵通?
3年来,蒙牛策划邀请许多专家,证明OMP安全、优质,但是,作为食品生产企业,不是按基本法定程序及时获取官方通行证,国家相关监管部门,只要对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即可发现OMP不在《标准》之列,本该纳入监管,何以3年后指出判定不合规定?
新闻工作职业操守,是超越物欲致力,对真善美追求基础上,全力承担起社会责任,但不论二甘醇牙膏风波,还是令人惊讶的三鹿毒奶粉事件,结果外国媒体都走在了前面。怪象出现,除了说明检测标准严重滞后,国家发布质量报告心有余而力不足,也说明我们信息披露体制阻碍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
多美滋奶粉事件和 “特仑苏”牛奶事件,是继三鹿事件后,又一次对政府公共管理水平和应急智慧的考验。
事实告诉我们,毒奶粉事件并不是“眼一睁一闭”就过去了,相关部门应尽快完善应对措施和处罚机制,比如结合刑法规定,严厉追究违法者的责任,比如建立“黑名单”制度,让利欲熏心的企业主“一次违法、终身出局”。否则,相关事件还难免会接踵而至。
我的相关日志:
2009-01-12 | 民主法治是和谐社会的制度基础
2009-01-12 | 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是民主与法治
2009-01-12 | 民主法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机制
2009-01-12 | 新华网:国家法律何以成为土皇帝“以言治罪”的家法?
2009-01-12 | 人民网:还有多少权力机关在为虎作伥?
2009-01-12 | 中国警务报道:打击讲真话干部 想起了老农骂领袖
2009-01-12 | 河南法制报:打击报复者应予以严惩
2009-01-12 | 工人日报:福建莆田最黑的“黑”字怎样写
2009-01-12 | 半月谈:莆田一个举报人的遭遇
2009-01-12 | 法制日报:莆田一位镇党委书记因举报而被抓
2009-01-12 | 不能让“诽谤领导”事件反复重演
2009-01-12 | “诽谤领导”案中危险的公权私用
2009-01-11 | 频发“抓记者” 背后都有案中案
2009-01-12 | 《民主与法制》:一桩举报案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