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汉看守所里“躲猫猫”致死,或又俯卧撑?


24岁的云南玉溪北城镇男子李乔明因盗伐林木被刑拘,在看守所度过11天后却因重伤入院,因“重度颅脑损伤”于昨日凌晨6时57分不治身亡。

晋宁县公安机关对此给出的答案是,当天李乔明受伤,是由于其与同监室的狱友在看守所天井里玩“躲猫猫”游戏时,遭到狱友踢打并不小心撞到墙壁而导致。面对这个答案,家属们却认为太过牵强。(2月14日《云南网》)

大家知道,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这些人中除了一些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以外,一般都是犯事后还没有最终处理结果而被暂时羁押在此。按理说,这些刚刚失去人身自由的人,精神状态应该不会太好,主动在看守所里玩“躲猫猫”游戏似乎没有多少可能。

死者家属也认为:“一伙二十几三十岁的犯人,怎么还会在看守所里玩只有小孩子才会玩的游戏,就算真的玩游戏,谁也不可能把自己撞得如此严重!”有家属猜测,李乔明之所以受伤,是遭到毒打所致。

在押人员在看守所里玩“躲猫猫”游戏,中国人真的有那么乐观吗?当然,该看守所搞大胆创新,强制性地让所有被关押人员参与也未必没有可能。现在看来,这种在看守所里引入幼儿园管理理念的做法,或许真的值得推广。我倒是希望,一直标榜人权至上的美国,应该派出庞大的考察团来该看守所好好学学这一寓教于乐的看守方法。

虽然看守所对外宣布死者是因为和狱友玩“躲猫猫”游戏时引起纠纷,招致狱友拳打脚踢,使“死者由于重心不稳摔倒后,头部与墙壁与门框夹角碰撞,最终受伤。”警方在这里还是承认了外力的作用才导致死者受重伤,也就间接地承认了看守所里有“在押人员相互殴打”的行为。即使真的如警方所言,看守所在此次事件中也绝对逃脱不了干系。

可据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神经外科李建明医生介绍,尽管人类的颅骨十分脆弱,然而要对一名成年男子造成如此大如此致命的伤害,一定要有巨大外力才可能导致,而“一般的不小心摔倒或撞击中,人有自我保护意识,很难造成这样大的伤害”。

该医生的判断应该是中性的,是一种职业性解释。

结合死者在被羁押后的前几天时间里,同案的家属能探视,而死者的家属却不让探视,直到死者蹊跷地受重伤而住院,这期间的一周多时间里,应该有许多不便被人知道的事情,警方究竟遮掩了多少实情?

去年的贵州,曾培育了新雷词“俯卧撑”;

今年的贵州,又将要炒热“躲猫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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