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取消“最低工资标准”,人大代表代表谁?
原广州地铁老总、现执掌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的卢光霖,一向是两会上的明星人物。他说话直,常有“经典语录”。昨日,卢光霖又抛出了一个有点“烫”的观点:政府不要再搞最低工资标准了,最低薪水应由市场决定。(2009年02月15日人民网 )
据报道,昨日在人大广州代表团分组讨论结束后,卢光霖直指政府做了不该做的事。他对记者说,现在的经济形势下,大家有工作就行了,别这么多要求了,所以,政府不要再搞什么最低工资标准了,而应该交给市场决定,“政府要改变职能,有所为、有所不为,政策不能华而不实,现在政府扶持中小企业,但一些法规使中小企业压力很大,所以最低工资标准就别再搞了,更多人有份工才最重要。”
每逢“两会”之际,我们总能听到一些代表、委员们的“雷人”之辞。前几日,也是在广东省,两位政协委员建议在金融风暴影响的这段时期内,应暂停员工的带薪休假制度,结果遭到一片网络“板砖”。而日前正在热议的是否恢复五一长假一事,也是由地方政协委员提议,也同样遭到不少“白眼”。而今天,卢光霖这个发“烫”的观点直接将矛头对向了政府,直接向《劳动法》叫板,甚至为了哗众取宠到了要完全牺牲普通劳动者的利益的地步,岂能不令人苦笑不得、扼腕连连?
有人说, “两会”代表肩负重任,是咱老百姓的代言人,因此必须从维护绝大多数老百姓的根本利益出发,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立场出发,提出自己合理的建议主张,如果以经济危机为由肆意损害普通劳动者利益,这种不为人民办事说话的人民代表不过是徒有虚名罢了。我想是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国家划的一道底线,目的是为了职工能得到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而拿最低工资标准的大多弱势群体,如此最起码的工资都要打折,未免也太过于残忍了。
卢光霖认为,工资应由市场决定;他甚至说,政府制订最低工资标准是在做不该做的事情。其实,这些观点都是错误的,市场的基本特质是竞争,而弱势群体是竞争的必然输家,竞争无法解决弱势群体的利益问题,全世界所有国家的发展经验证明,弱势群体的利益必须依靠国家立法来保证!再者说了,中国是一个拥有特殊发展历史的国家,有许多遗留问题是需要政府来统筹解决的。正缘于此,中央关于和谐社会、可持续性发展的思想才更加深入人心,一些劳动保障的法规陆续出台,大大弥补了存在的差距。这些劳动法规,既是国际惯例,又符合中国国情。如果切实能够得到实施,有很多社会问题可以迎刃而解,或者逐渐化解。毕竟,企业的竞争力不能只是依靠盘剥廉价的劳动力来实现的。
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才是人类文明与进步的重要标志。当初,我国的最低工资标准之所以出台,就因为我国劳动力市场规制不健全,劳动力供大于求,相对于资本,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包括工资在内的基本劳动权益时常受到侵犯,劳动者及其家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得不到保障,农民工因此愤而自杀的事所在多有。设若我们置工人养老,住房、子女哺养和生活的小享受等等问题于不顾,听之任之地由老板决定,是否会造成民怨沸腾,社会动荡, “国将不国”的被动局面呢?恐怕到了那时,作为企业主的富人们,大概也不得安生吧!
我国《劳动法》第48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就此,《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也进行了明确解释。可见,最低工资标准不是可不可行的问题,而是应受到严肃的国家法律保障和维护的问题。由此可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提案或建议无论出于何种角度,或代表哪个阶层说话,其基本原则不能背离现有法律规定及框架。而卢光霖身为国企老总、人大代表,甚至还是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居然荒谬到了如此的“信口开河”的地步。难怪人们会说他是“垃圾代表”,说他是“缺乏教养,别有用心”!
其实,卢光霖的“雷人”之辞并非今日才有,2005年,时任广州地铁老总的卢光霖,在广州地铁提价听证会上,面对众多媒体对地铁员工家属免费乘地铁的质疑,他的理由就极“雷人”:家属免费乘坐,“是为了‘反恐’。” 2008年广东两会期间,他谈到一些农民工因为讨薪艰难,站上大桥、楼顶自杀,又语出惊人:“老板也是弱势群体,农民工怎能动不动就自杀。”——作为一双眼睛里只有本阶层利益的企业主,卢光霖指责政府制定“最低工资标准”是胡乱作为又怎能不是纯属正常?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领最低工资标准人往往都是一些弱势者,而他们领取的往往也都只是一些救命钱。面对此种状况,笔者试问:人大代表,你代表谁呢???!!!
(李吉明2009年2月15日于河南新乡 邮箱:[email protec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