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审视金融危机下的银行高管薪酬 !(发表于《人民政协报》2009年2月17日第十二版)


  在中国的金融机构中,去年有某董事长每天收入18.12万元,高达4616.1万元的年薪曾令公众一片哗然,而今年一开年,就有某证券行被揭2008年的薪酬及福利费用高达32亿元的爆炸性新闻,令人大跌眼镜。短短十年间,中国国有银行高管的年薪从几十万直线上升到数千万,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如果说是民营企业的老板,愿给谁发多少薪酬就发多少薪酬,那是他们的自主经营权。但对于那些一边拿着国家财政补贴,一边大而化之地拿着高薪的国有银行或者国有控股银行的高管,却让人无法不对其合理性和合法性提出质疑。

  从前的"人民银行"转型为商业银行之后,银行作为商业服务型企业的性质更加明显,而作为追逐利润的商业银行,跟其他企业一样,追逐利益是无可厚非的。为取得利益,一些商业银行贷款给高能耗、低效益、环境污染严重、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也可以看做是自主经营权的表现。可金融资源分布严重不均、助学贷款流标、中小企业贷款难、农业严重"缺血"等,正在诘问银行业的社会责任感。在全民勒紧裤腰带的时刻,银行居然以"激励"为名给高管发出高薪,显然不是一种责任担当的态度。

  企业经营,奖惩分明,制度严明,在金融危机下也不应废止,但不能只讲激励而没有监督。事实上,政府和社会对金融企业高管缺乏有效的考核机制,其薪酬体系尚未与业绩挂钩进行量化考核,金融企业高管在享受市场工资待遇的同时,也享受着"另一重身份"--相应行政级别的职务、住房、车辆配备等补贴,实在是美国华尔街的银行家也无法相比。

  《每日电讯报》曾以"银行被警告:对奖金封顶,不然别再想得到公共资金"为题,告诫那些打算拿高薪的银行高管。正如美国新任总统奥巴马在宣布美国金融公司高管工资限制令之前曾说过的:"如果你接受纳税人的帮助,你就有责任不过奢华生活"。

  在金融危机水深火热背景下,银行高管不顾社会和民众的多艰而左手接过国家财政的补贴,右手随即从银行账户上斗胆摄取高额薪金,实属不智。特别是受国家财政补贴的国有或国有控股银行的薪酬体系,不仅要以绩效为基础,还要以社情民意为参照、更应以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来定薪酬。不是要推崇大锅饭,但改革开放30年后的今天,势必要在继续追求效率的同时,日渐重视和彰显社会公平,不能让一部分人没有原则地先富起来。

  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给这种愈演愈烈的高薪现象留下了太大的漏洞,从董事长到董事会各成员人人有份,结果导致内部无人反对,而没有股东权力的银监会又不能对此进行干涉。建议中央授权银监会或者国资委,对于那些受国家财政补助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代行出资人的权力,不能让银行只讨好处,而不承担义务,坐分收成,暗地自肥。否则,长此以往,银行高管的薪酬越来越离谱,不断地使国有资产流入少数个人的腰包,最终损害的将是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我不知道伟大的银行家尤努斯的年薪有多少,但他创办的"穷人银行"成为全球范围内的一种示范实践,表明银行完全有可能承担更大的社会责任,在创造巨大经济财富的同时也能提供更多的社会福利,希望在中国,银行的新闻不仅仅只是没有监管的高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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