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开闸在即 可能由中央政府代发


   17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委员长会议听取《国务院关于安排发行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的报告》有关情况的汇报。

 财政部有关专家透露,有关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的操作性文件已发给地方讨论,发债方式为“中央政府代地方政府发行”。

    看来要扭转当前不利局势,必须多管齐下,调动地方的积极性,而并只是中央的责任。有些措施是惠及地方的,这就需要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拿出必要的配套资金,而目前地方财政增速大大放缓,在这种情况下只能中央政府主动的代为发行债券融资,这样既具有可信性,又能使中央政府谋划全局。只不过担心的是发债后会不会出现偿债危机,最后还是中央买单,其实本身中央代地方政府发债就是一种风险的释放,而不是中央直接发债用于搞一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