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猫猫”等雷词井喷缘于公众知情权受阻


 躲猫猫”火了,成为第一个继小沈阳之后最具有娱乐精神的流行事件,一时间风靡网络:“今天你“躲猫猫”了吗?”“珍爱生命,不“躲猫猫””等含有“躲猫猫”的语句成为最新的网络流行语。作为网友讽刺、调侃的对象,“躲猫猫”一度被网友评为2009年度网络“雷词”。
   “躲猫猫”原本只是是一种儿童游戏,亦称摸瞎子或捉迷藏,本来只是很普通的一个词语。它的流行源于最近发生的一件事:据媒体报道,24岁的玉溪男子李某因盗伐林木被刑拘,进入晋宁县公安局看守所后于2009年2月8日受伤住进医院,4天后死亡。警方解释说,他是在与同监室的狱友玩“躲猫猫”游戏时,因为蒙着眼被狱友踢打后撞到墙壁上受伤。
    此事披露后在网上引发热议,成千上万的网友跟帖,对此纷纷发表看法,指出“躲猫猫”致死人“完全超出我们的想象力”,“躲猫猫”实在“太危险”了。其实“躲猫猫”的流行不是偶然事件,“俯卧撑、打酱油、正龙拍虎”等非著名流行语早都已经在网上网下流行多时,颇具娱乐精神。
    我们不禁要问这些语句为什么会这么大规模流行?为什么如此受人追捧?除了诙谐与幽默,还有没有一种无奈的沉重和辛酸?其间折射出一种怎样的社会心态?
    诸如“躲猫猫”之类的怪异词语之所以迅猛地走红和流行,其实是在表达机制被堵塞后的一种非理性的宣泄而已。说的更明白点就是,网友和媒体其实质疑的是政府公信力、群众知情权等内容。这也是说明我们公众和一些媒体的利益表达的渠道太狭窄,合法的表达自身意愿的机制不健全。而“躲猫猫”等词语的迅猛走红,正是一种既温和又极端的“抗议方式”。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其实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里,政府公开信息,不是“恩赐”,而是“职责”,是法定的义务。我们常说,要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只有把知情权这个前提实现了,才谈得上有序的、有效的公众参与,才谈得上政府和民众的沟通、互动。
    “躲猫猫”的流行,始于“真相”,也将会止于真相,而且必须是详细的真相。否则,社会公众只能再做着“俯卧撑”,躲着“猫猫”等待着下一个“雷人词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