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券不该是危机来临时富人独享的盛宴


消费券不该是危机来临时富人独享的盛宴

 

 

刺激消费应该主要针对中等收入及以上的人群,而且根据纳税的额度来操作也比较容易。如果是按照身份证、居住证等就比较难以界定。当然,对于没有纳税的低保家庭,政府应该同时通过提高低保补贴等方式增加他们的收入,给予他们相应的照顾(19日南方都市报)。

眼下,为了尽快走出金融危机所造成的经济困境,通过发放消费券的方式来刺激消费、提振市场信心的尝试受到各方关注和民众的普遍欢迎。深圳先行一步,无疑将在发放对象、金额、时间、方式等方面为其他地区积累经验,但深圳市政协委员、深圳社会科学研究 院专职副主席张克科按照每人纳税比例发放消费券的提议值得商榷。

其一,受金融危机冲击,经济景气指数下降,人们的收入水平随之缩水,自然会紧缩消费开支,由此会使宏观经济进一步陷于低迷,造成经济机体循环不畅,因而发放消费券不失为一种积极的刺激措施。但消费能力和潜力受到威胁最大的,并不是中高收入阶层,而是那些失去就业岗位和被减薪的广大低收入群体,刺激消费,首当其冲地应该提振他们的消费能力,让广大平民群体的消费信心和消费能力得到改善,才能真正起到拉动内需、促进经济景气指数回升的效果。

其二,发放消费券,固然是非常时期提振经济的一项非常措施,但同时更是在特殊经济条件下政府对社会财富资源的一种再分配。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指出,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和谐发展。而这就要求政府必须在社会再分配中发挥好作用。因而,发放消费券既不能搞富人穷人搞平均,更不能仅仅成为富人的盛宴,相反应该重点向低收入群体倾斜。如果消费券沦为富人的专利,就悖离了这一原则,其效果极可能会适得其反,富人变本加厉地消费,而穷人口袋越来越空,捂得也越来越紧。

 

 

http://epaper.nddaily.com/H/html/2009-02/19/content_70763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