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2月17日下午,广东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结束,其中政府工作报告将“发挥房地产的支柱产业作用”的表述删除,原因是“有代表认为群众很关心房价,把房地产定为支柱产业容易让人以为政府要推高房价”之嫌……
无独有偶,根据广东改革30年的统计:
1978年广州第一个引进外资建设东湖新村,第一个境外销售;
1987年深圳经济特区率先实行土地使用有偿出让;
1987年深圳成立中国第一个房地产交易所;
1989年广州开创抵押贷款的先河;深圳率先引进“样板房”;
1981年深圳成立了全国首家物业管理企业——深圳市物业管理公司;
……
再看看
1978年,广东房地产业增加值为1.42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仅为0.76%;
2007年,广东房地产业增加值增至2510.05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至8.2%;
2007年,广东省房地产税收收入达357.20亿元,同比增长32.3%,增速创近年新高。
到2007年年底,广东直接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从业人员达到58.83万人,比1978年增加了50多万人,这个数字还不包括房屋销售人员、物业管理和中介机构人员。30年来,广东城镇住宅小区建设和管理始终处于全国领先地位……
从全国来看,房地产对GDP起到了明显的拉动作用,地产股占股票总市值的10%,股票总市值约占GDP的80%,则房地产对GDP影响在8%左右,拉动上下游产业的对GDP的贡献超过20%。房地产业涉及到50多个行业,在我国固定资产投资中所占比例达1/4左右。
删除了《政府工作报告》里的“发挥房地产的支柱产业作用”的表述,意味着政府房地产政策存在某种转向的可能。
不过是不是支柱产业也不是说单单报告中的表述就可以定论的。虽然房地产行业多年的发展积累较多的问题需要解决,但是并不能因此就否认房地产行业支柱产业的现实,不符合“科学发展观”,因为在整体行业的收益中,政府由于土地收益及税收收益也是最大的获利者。因此转变政府对地产行业的财政收入的依赖,也是将高房价降下来的因素之一。
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面对当前的行业问题,应该以更加积极的姿态解决,并进一步推动行业良好健康的发展,如果只是一味地将行业问题放大,不仅无助于行业问题的迅速解决,还容易将问题掩盖,造成更多的损害,进而最终损害到整体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