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听说了文怀沙的事没有?
乙:啥事?
甲:六十年代强奸了不少女青年。
乙:有证据么,六十年代强奸不少女青年,猫都活不下来。我们老家有个人只是通奸,就差点没枪毙了。
甲:那他却是因为流氓罪劳教了。
乙:那个年代男女拉个手都可能是流氓罪。我看强奸的可能性不大,顺奸的可能性大。
甲:五六十年代的女的有这么开放吗,还顺奸。
乙:两情相悦,和开放不开放关系不大,也不是制度管得住的。自古类似的爱情故事不少罢,不过到了那时变成了流氓。其实爱情是最不虚伪的,朝交配,夕死可矣。
甲:◎#¥%……※×最后一句是不是太下本了。
乙:情到浓时,谁去计较成本。
甲:现在好了,有钱有权什么都有了。
乙:这就对了。
甲:反正看到有人对他的评论,觉得他人品不好。
乙:哦……他也含泪劝灾民了?
甲:没有。
乙:那么他用公款包二奶了?
甲:没有。
乙:折腾大伙了?
甲:没有。
乙:那你不是吃饱了没事干么,管人家干啥。
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