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晚婚?晚婚是否增加婚假?可享受什么奖励?
【专业指导】根据《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80]劳总薪字29号[80]财企字41号)规定“婚假是一至三天,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是晚婚。实行晚婚的,在婚假基础上增加婚假十日。”
根据广东省劳动厅1997年发布的《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抚恤待遇暂行规定》,职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增加10天。职工结婚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费用自理。
《深圳特区计划生育奖励和补助标准》规定,"实行晚婚的在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员工,每年年终由所在单位奖励50元,奖励至男30岁,女28周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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