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我州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失地农民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不必说教育资源和居住环境的改善,仅生活问题都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州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蒙自代表团对蒙自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问题给予了关注,并建议建立和完善失地农民生活保障机制。
16年征地4.46万亩
随着州府的回迁,蒙自地方经济迅猛发展,城市化建设进程加快推进,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全面铺开,用地需求不断增加。由于城市建设和国家重点项目建设的需要,蒙自近年来的征地数量越来越大,蒙自县自1992年成立经济开发局以来至2008年12月,16年间,为了实现工业强县的发展目标,以及新州府和红河工业园区建设,对文澜、雨过铺、新安所、老寨、水田、冷泉等乡镇部分村的集体土地进行征收,全县共征地44610.764亩,涉及征地农民17699户61652人。孙成刚代表在建议中说,由于失地农民的不断增加,失地农民的问题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发展的一大不稳定因素。因此,进一步加快建立失地农民生活保障制度,无疑是摆在各级党委、政府面前的重要任务。
近年来,蒙自县把解决失地农民的问题提上了议事日程,多方筹措资金,于2006年1月1日,在全省率先出台了《蒙自县建设征地无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补助办法(试行)》,失地农民按照不同年龄段每月每人享受50元、80元、120元的补助。至2008年12月,蒙自县发放失地农民生活补助范围累计达10628户24556人,发放补助金1884.8812万元。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为了打造新州府、新蒙自,建设现代化的滇南中心城市核心区,以及打造全州的产业群基地,建设红河工业园区等,土地供应将急剧增长,伴随而来的就是失地农民的范围和数量将不断扩大。仅2009年,为保障国家、省、州等各级开工建设的重点项目用地,就将征地近2000亩,按人均耕地1.5亩计算,将使13000余人丧失土地,失去生活来源。
目前,蒙自县城市规划区以外,还未执行建设征地无地农民及部分失地农民生活补助的人口有37096人,其中,仅残疾人就有500余人。另外,现有的补助标准还比较低,50至120元的补助标准已不能满足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严重影响城乡和谐发展,更不利于城乡统筹发展,若按现有的失地农民人口计算,每年约需要资金1900万元。2009年将征地2000亩,保障资金高达3000万元,仅县级财政承担较困难。
建议建立失地农民生活保障机制
按照国家、省政府关于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及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要义,采取个人、集体、政府三方筹资,统账结合的模式,建议加大失地农民生活保障的力度,在现有的生活保障标准上逐年提高补助标准,并每年对基本保障资金按比例进行补助。
对于保障金的来源渠道,孙成刚建议由四个渠道筹集:一是由土地出让金收益中抽取30%;二是从州级财政补助40%;三是由失地农民自己出20%;四是由项目业主单位按每使用1亩土地至少提供20000元作为失地农民基本生活补助,约占10%。孙成刚说,要建立和完善失地农民生活保障制度,加大对失地农民生活保障的投入力度,凡在县级辖区范围内国家、省、州、县建设项目的被征地农民都应纳入补助范围。
同时,孙成刚认为,失地农民的问题将是一个长期性的问题,必须多层次、全方位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首先应建立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其次应建立失地农民社会救助制度,第三要建立失地农民就业保障机制,第四是建立失地农民医疗保障制度,第五是建立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第六是建立失地农民子女教育保障机制。
建立和完善失地农民生活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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