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国企高管“全军覆没”说明什么


  “某知名国企高管腐败窝案”的新闻已经报道好几日,一度让公众们纷纷猜测是哪家国企,又是哪些高管呢?怎么又在“躲猫猫”呢?这是笔者最不能容忍的事情——一个已经如此“倒行逆施”的知名国企高管,怎么连国企的名称还要帮它遮遮掩掩呢?!不应该把这些国企高管公布于世么?

  直到今天国务院国资委新闻发言人才出来发表声明称该国企是“安徽古井集团”。

  笔者要说:知名国企高管“全军覆没”说明我们太善良。何以如此一说呢?

  首先,是新闻报道的“善良”。当“某知名国企高管腐败窝案”的新闻报道后,但大家看到的是某知名国企,却并不知道是具体哪家国企,为什么要遮遮掩掩呢?是国企的名称有待调查么?还是新闻的真实性有待考证呢?如果是这样,那么就不要发这种不确定的新闻好了,何必上这种含糊其辞的新闻呢?!事实上,在不少类似的新闻,都有这样“善良”的新闻报道。这些腐败分子都不要脸了,我们还给他们面子做什么?!

  其次,是我们企业的职工太“善良”。据悉,该企业由于“一把手”独断专行,有关部门对高管人员疏于监管,规章制度形同虚设,致使腐败渗透于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最终才出现了几乎“全军覆没”的局面。笔者从这一点可以看出,该国企腐败决非一日,企业的职工定会或多或少知道情况,但为什么就没有人敢于把问题曝光呢?其实这怪不得企业职工们,虽说他们也有什么监督权、知情权,但他们能否行使这些权力不好说,他们还得依靠这个企业生存下去,把领导“搞倒”对他们有什么好处吗?无论怎么说,企业的职工是弱势的,他们不得不“善良”啊!

  最后,笔者觉得是我们的法律太“善良”。大家知道,目前我国法律制度对腐败的用刑,用到死刑这一极刑的情况较少,这也与国人的善良一面分不开啊!法律的“善良”,无法对腐败分子产生震慑的作用,腐败分子不怕东窗事发,就算真发了,他们就想方设法开脱罪行,只要保住命,就不怕没有出头之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