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辣椒网友发的《目击江宾路》一帖,道出江宾路曾是宣城一条繁华的商业街,也是一个半明半暗的“红灯区”。当年美国知音还报道过,可见其名气之大。如今,尽管已经衰落,笔者还是想谈一谈“红灯区”。
一、“红灯区”由来
在国外红灯区是指一些提供合法嫖妓服务的地方。在这里,性工作者和嫖客都能得到较佳的保障。“红灯区”一词,源于20世紀初期或者更早的欧洲。如法国巴黎的“红灯区”,可谓灯红酒绿。在当时的一些大城市里,公开的妓院往往集中在某个地域內,往往是门前红灯高挂或者是室內红灯映照,因此而得名。
二、目前我国的“红灯区”现状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根除了旧社会遗留下来的丑恶的娼妓制度。但随着改革开放,国门的打开,卖淫嫖娼又死灰复燃。所不同的是,旧社会卖淫嫖娼是一种营生,是公开化的,是合法化的。而现在,卖淫嫖娼具有隐蔽性,多数隐藏在“洗头房”,舞厅,KTV,桑拿浴室等休闲娱乐场所,属于一种半明半暗的状态。无论本地人还是外地人均是心知肚明;政府对其存在也是睁只眼,闭只眼。公安机关也只在扫黄打非突击时,进行检查,或有人举报时才去搜查。这些藏污纳垢的场所并没有取缔。
我国目前还没有合法的红灯区,只是分散在各个休闲娱乐场所。我市江宾路之所以名气大,是因为当时洗头房,音乐茶座比较集中,而当时的“小姐”就是在这些场所暗地里活动,自然形成了“红灯区”。
三、卖淫嫖娼的影响
卖淫嫖娼是一种经济繁荣带来的衍生物,唯一的好处是随着它的发展,半明半暗化存在,性犯罪比例下降,近年来强奸案发案比例明显低于建国初期。带来的危害众所周知,性病,爱滋病的传播,腐朽思想的滋长,社会风气的恶化,家庭、社会的不稳定等等,都是与文明社会格格不入的。
四、卖淫嫖娼的管理
为打击卖淫嫖娼这种丑恶现象,1991年11月20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关于加强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卖淫嫖娼等 违法经营活动的通知》。为严厉打击这一犯罪活动,全国人大常委会也颁布了《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但是,卖淫嫖娼依然猖獗。故此,有经济学家提出,效仿日本,美国等国家的做法,建立合法红灯区,将红灯区作为一种产业经济,纳入经营性产业管理。为控制性病,爱滋病的传播,医疗卫生机构对从事小姐服务的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小姐持健康证上岗。黑格尔说过:存在即是合理。卖淫嫖娼既然消灭不了,就说明社会需要。不妨建立红灯区,集中管理,以尽量减少对社会、对家庭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