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47号 http://www.taxchina.com/ssfg/2009-
股息、红利的实质是一个东西,都是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是债权投资所得。与我国签订税收协定的国家(地区)股息、利息征税情况如下表:
对股息征税情况一览表
征税权(支付股息的公司所在国是否有权征税) |
条 件 |
税 率 |
与下列国家(地区)协定 |
有 |
股息受益所有人必须为缔约国对方居民 |
5% 7% 8% 10% 12% 15% 20% |
科威特、蒙古、毛里求斯、斯洛文尼亚、牙买加、南斯拉夫、苏丹、老挝、南非、克罗地亚、马其顿、塞舌尔、巴巴多斯、阿曼、巴林、沙特 阿联酋 *新加坡(股份25%) 埃及、突尼斯、墨西哥 日、美、法、英、比利时、德、*马来西亚、丹麦、*芬兰、瑞典、意大利、荷兰、捷克、波兰、保加利亚、巴基斯坦、瑞士、*塞浦路斯、西班牙、罗马尼亚、奥地利、匈牙利、马耳他、卢森堡、韩国、俄罗斯、印度、白俄罗斯、以色列、越南、土耳其、乌克兰、亚美尼亚、冰岛、立陶宛、拉脱维亚、乌兹别克斯坦、爱沙尼亚、葡萄牙、爱尔兰、摩尔多瓦、孟加拉、哈萨克斯坦、印尼、古巴、伊朗、吉尔吉斯、委内瑞拉、斯里兰卡、阿尔巴尼亚、阿塞拜疆、摩洛哥、格鲁吉亚、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特多)香港、澳门 *新加坡 挪威、加拿大、新西兰、巴西、菲律宾、巴新 泰国 |
有 |
股息受益所有人必须为缔约国对方居民公司并且直接拥有支付股息公司至少50%股份或在该公司投资达到200万欧元 |
0% |
格鲁吉亚 |
有 |
股息受益所有人必须为缔约国对方居民公司并且直接拥有支付股息公司至少25%股份 |
5% 7% 15% |
卢森堡、韩国、乌克兰、亚美尼亚、冰岛、立陶宛、拉脱维亚、爱沙尼亚、爱尔兰、摩尔多瓦、古巴、特多、香港 新加坡、奥地利 泰国 |
有 |
股息受益所有人必须为缔约国对方居民公司并且直接拥有支付股息公司至少10%股份 |
5% |
委内瑞拉、格鲁吉亚(或在该公司投资超过10万欧元) |
无 |
股息受益所有人为缔约国对方政府、政府机构或政府全资拥有资本的实体;或政府直接拥有支付股息公司至少25%股份 |
10% |
加拿大*、菲律宾阿联酋 |
注:*号为我国居民从该国取得的股息免予征税
税收协定利息条款有关规定一览表
项 目 |
与下列国家(地区)协定 |
对利息征税税率低于或高于10% |
香港:7% 新加坡:7%(限于银行或金融机构)、科威特:5% 奥地利:7%(限于银行或金融机构)、以色列:7%(限于银行或金融机构) 牙买加:7.5%、阿联酋:7%、古巴:7.5% 委内瑞拉:5%(限于银行或金融机构)、巴西:15% |
对国家(中央)银行或政府拥有金融机构贷款利息免予征税 |
日本、美国、法国、英国、比利时、马来西亚、挪威、丹麦、芬兰、加拿大、新西兰、意大利、捷克、波兰、保加利亚、巴基斯坦、科威特、瑞士、罗马尼亚、巴西、蒙古、匈牙利、马耳他、卢森堡、韩国、俄罗斯、印度、毛里求斯、白俄罗斯、越南、乌克兰、亚美尼亚、牙买加、立陶宛、拉脱维亚、乌兹别克、塞黑、爱沙尼亚、苏丹、埃及、爱尔兰、南非、菲律宾、摩尔多瓦、克罗地亚、阿联酋、巴新、孟加拉、马其顿、塞舌尔、古巴、哈萨克、印尼、突尼斯、吉尔吉斯、巴林、斯里兰卡、阿尔巴尼亚、格鲁吉亚、墨西哥、阿塞拜疆、特多、摩洛哥、巴巴多斯、沙特、香港、澳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