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改革,农民工的利益理当受到保护


改革开放30年来,随着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工业化的推进和城镇化的发展,全国已有超过1/3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一个新兴的名词“农民工”也因此产生。有的人认为,农民工是在当今中国大陆是最令人无奈的概念。农民工作为一个庞大的打工阶层,已经成为中国产业大军的主力。据统计,目前,我国农民工总数近2.3亿人。农民工作为一个新的社会阶层,也改变了中国的社会结构。而且,农民工作为工程建设的主力,从铁路、公路到灾后重建等个方面,均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农民工作为当今中国经济社会非农村中人数最多,牵扯社会关系最为广泛的一个阶层,保障其社保利益,可以说,对整个社会的稳定以及平衡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2008年,金融危机席卷全球的形势下,农民工也成为此次危机严冬中遭受打击最直接、最真切的一批劳动者。因为,在金融危机中,最先受到影响的即为那些中小企业,而农民工进城就业的诸多机会,恰恰来自于那些中小企业。例如广州以及温州一些中小企业的垮台,也使得大批农民工提前返乡。在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下,如何运用各种社会保障制度来维护农民工的利益,也成为维持社会平衡机制的一个关键。早在2006年,国务院就出台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从工资支付保障、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7个方面保护农民工的权益。而2009年2月5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又拟定了《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并将主要政策措施向社会公布,并广泛征求意见,这也显示出当前我国对于农民工社保问题的高度重视。

在当前就以上两个办法征求意见之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负责人介绍,“针对农民工收入普遍偏低的特点,办法规定: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12%,比目前规定的平均缴费比例低了8个百分点;农民工个人缴费比例为4%至8%,可以根据本人的收入情况合理选择和确定。过去已经参加城保的农民工及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调整缴费比例。”这样可以大大降低农民工及其用人单位的经济负担,以最大限度地将农民工纳入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而从另一方面来说,由于农民工具有很强的流动性,因此,办法明确了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和权益累计、接续的政策。同时,劳动部门正在结合“金保工程”的实施,筹划尽早建立健全全国社保信息查询系统,让农民工对自己的累计权益看得见、摸得着。由于农民工流动频繁而且规模大,因此首先从农民工做起,建立全国社保信息查询系统,逐步推广到全部参保人员人人都有社会保障卡,个人身份证号码作为其本人全国通用、终身不变的社会保障号码,加上密码,在全国各个社保经办机构都能随时查询本人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等权益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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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拟占工资总额12%

中新网2月5日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今日公布拟定的《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负责人介绍,针对农民工收入普遍偏低的特点,办法规定,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12%,比目前规定的平均缴费比例低了8个百分点。

这位负责人指出,2006年《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就提出“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并能够与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衔接”,这是解决农民工参保并实现养老保险关系跨地区顺畅转移问题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人保部按照这样的原则,在统一的基本制度框架内制定适应农民工特点的政策,目标是使广大农民工都能实际进入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使履行了同等义务的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在养老保险方面享有同等的权利,还要使跨地区就业以及返乡农民工的养老保险权益能够通过接续和累计得到切实保障。

这位负责人介绍,针对农民工收入普遍偏低的特点,办法规定: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12%,比目前规定的平均缴费比例低了8个百分点;农民工个人缴费比例为4%至8%,可以根据本人的收入情况合理选择和确定。过去已经参加城保的农民工及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调整缴费比例。

他表示,这样规定,可以大大降低农民工及其用人单位的经济负担,以最大限度地将农民工纳入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

此外,针对农民工就业流动性强的特点,办法明确了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和权益累计、接续的政策。

这位负责人介绍,农民工离开就业城市时,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方面要为其开具参保缴费凭证,证明他在本地参保的时间和累计缴费情况;另一方面暂时封存其权益记录和个人账户。农民工回到原就业城市就业并继续参保的,其权益记录和个人账户自然解封,养老保险权益得以延续;农民工到其他城市就业并继续参保的,只要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并提出转移申请,就可以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其养老保险权益累计计算;农民工由于各种原因未能继续参保的,其权益记录和个人账户一直封存,个人账户继续按国家规定计息,直到其继续参保或到达领取待遇年龄,已经参保缴费的权益不受损失。采取以上措施后,农民工离开就业城市、中断参保缴费的,原则上不再办理“退保”。

 

人保部:身份证号将作为终身不变的社保号码

中新网2月5日电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消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负责人日前透露,正在筹划建立健全全国查询系统,个人身份证号码将作为其本人全国通用、终身不变的社会保障号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今日在其官方网站就《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负责人在解读两个办法时表示,正在结合“金保工程”的实施,筹划尽早建立健全全国查询系统。

该负责人称,由于农民工流动频繁而且规模大,因此首先从农民工做起,建立全国社保信息查询系统,逐步推广到全部参保人员人人都有社会保障卡,个人身份证号码作为其本人全国通用、终身不变的社会保障号码,加上密码,在全国各个社保经办机构都能随时查询本人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等权益记录信息。

该负责人说,这有点儿像银行的定期储蓄,虽然不能在达到领取条件之前提取,但随时能了解自己存量多少钱(积累了多少权益),让参保群众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