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监管以承担新职责
金融危机或许将被看作是两个不同监管时代的分水岭。在过去的时代里,自由市场在知识界和政界都享有显著的优势地位,受到学者和政府的共同支持,被视为促进持续增长和稳定的最佳方式。如今,世界似乎突然意识到,自由市场存在一些极为严重和极具威胁性的问题,而这些问题是那些随心所欲的企业所无法解决的。
这次金融危机乍看起来似乎是在一夜之间突然爆发的。但事实上,泡沫暗中形成的过程却要长得多。人们已经逐渐认识到,自我约束和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在解决重大问题时作用十分有限。事实上,如果世界各国政府继续沿袭它们目光短浅的政策,而不是为解决问题做出努力,那么,一切努力以及其他企业和消费者的所有努力都将徒劳无功。
为了应对金融危机,一种发展模式正在脱颖而出。信贷紧缩,日益紧迫的能源、食品和饮水短缺,以及温室气体排放等问题受到企业领导人和政治家们的高度重视。消费者的担忧也有增无减,相互关联的全球经济意味着相互关联的全球难题。此外,期望企业能帮助缓解这些难题。这种发展模式强调拓展企业与社会之间的社会契约。这种契约不仅包括法律法规,而且还包括企业对履行某些社会责任日益增大的义务。
在社会的认知和关注重点不断变化的背景下,监管也需要调整,以承担新的重要职责。与以往一样,监管机构应该找到正确的方式,来减少范围更广泛的市场失灵现象,同时还要努力促进企业开展公平和激烈的竞争,因为这种竞争将会促进生产率的更大提高、经济的更快发展,以及由全社会共享更多的财富。面对监管,企业要做到有备无患。激烈竞争的方式推动了企业的发展,尤其是显著增强了它们针对每一个会影响其盈利能力的监管裁决的抗辩能力。由于监管法规是由在结构上具有对抗性的立法系统和行政系统制定的,因此,针锋相对的态度和应对技巧成为监管事务的基调也就毫不令人奇怪了。
但是,如果政府、政策制定者和企业一起来寻找应对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政治挑战的最佳解决方案,那么,在打官司和游说公关的能力上进行投资的军备竞赛的意义就会变得越来越小。企业正在开始认清这一事实。世界各国的高管们都将监管者视为企业面临的政治和社会压力的主要来源。但是,其中许多高管却并不清楚应该如何应对监管者。他们将游说公关视为一种已被滥用的工具。
实际上,当企业在尝试与监管者打交道时,有三种可供选择的方式。它们可以与监管者保持一定距离,经常处于对抗关系——尽可能减少与监管者沟通交流,敷衍应付其要求,并采用合法手段进行对抗。而在另一个极端,它们也可以设法与监管者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根据企业的观点,这两种模式通常都不是最佳方式。保持一定距离的方法使企业很难与监管者达成妥协,从而会产生对抗性。而合作伙伴模式必定会失败,因为监管者本质上是“警察”而不是“伙伴”。一种比较好的方法是开诚布公地进行对话,而且不仅是在经济危机时期,目的是与监管者建立具有建设性的关系。尽管双方的分歧是难以避免的,但无论从战略上还是战术上考虑,企业仍然可以从建立互信和培养长期协作关系中获益非浅,双方不仅可以在一些较小的行业问题上进行协作,也可以在一些可能涉及较大社会政治范围的问题上进行协作。
对这种协作方法的一个争议是,监管是一种反复进行的博弈。在许多情况下,一家企业会说服监管者,现在不是允许更多竞争、要求减少排放、承担更多服务义务或提出其他要求的时候,只要在以后的监管期内比监管者的期望做得更好就行了。对于这种企图糊弄他们的行为,监管者的反应通常是在下一轮监管期提出更严厉的监管要求。双方的信任感可能会一落千丈,以至于监管者和企业必须通过第三方来进行沟通。
全球经济和社会政治挑战已经变得更加紧迫,企业与社会之间的契约关系正在不断拓展,因此,各行各业的企业高管认真反思处理监管事务的方法显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企业与监管者并非总是一定要互为对手,也可以互相信任,监管也可以变成一种全行业的协作机制,利用这种机制,可以共同解决从稳健金融政策到科技创新和气候变化的各种问题。对重点监管行业的正式竞争法规的谈判磋商并不是监管的全部内容。
监管人员面临的挑战是保持平衡。监管者和企业需要在一种以基于事实的分析和彼此信任为特点的气氛中互相接触:为了营造这种气氛,监管者可以更多地了解整个经济情况和他们所监管行业的长期动态;而企业可以寻求具有内在可持续性的解决方案。对抗性的监管论战无疑还会持续下去,但企业正逐渐认识到必须具有灵活性,并随时进行一些妥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