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强推新举措 网友感叹申诉难、执行难!


    “两高”举措

    王胜俊院长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出:2009年,着力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保障社会公平正义。规范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监督指导的范围和程序,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动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稳步推进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健全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和案件质量评查制度。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强化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完善惩戒制度。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队伍管理,完善法官招录、遴选制度,确保新录用人员的素质。要以基层为重点,加强法官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司法能力,夯实法院工作基础。

    此前,最高法院第一次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建立专门的诉讼接待服务部门,解决“门难进,事难办”的问题。人民法院设立案大厅或诉讼服务中心,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认真做好信访接待、诉讼引导、办案人员联系、诉讼材料接转等方面的工作。当事人有在工作日起诉或者参与诉讼的实际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在休息日接待群众的来访和起诉。

    3月9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首批廉政监察员任命仪式,7位资深审判长被任命为专职廉政监察员,这是最高人民法院继不久前颁布“五个严禁”规定之后推出的一项重大廉政措施,旨在进一步加强对审判执行活动的经常性监督。

    曹建明检察长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提出:2009年,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进一步提高监督水平,努力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维护和促进司法公正。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加强对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刑讯逼供以及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等问题的监督,开展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专项检查,防止放纵犯罪和冤枉无辜。进一步加大对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力度,探索开展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切实纠正裁判不公等问题。加强对超期羁押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监督,促进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纯洁司法队伍,维护司法廉洁。

    3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工作报告中说,逐步开通全国统一的12309举报电话,深化文明接待室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便民利民措施,体现司法为民。

    代表建言

    对于执行难问题。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王利明教授认为,执行难之所以能延续这么多年,关键原因是法律制度供给不足。对症下“药”,就是要尽快制定“民事强制执行法”。

    关于司法独立问题。全国政协委员、民盟中央常委、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副院长贾庆国提出,在我国,依法治国的实现,关键之一是司法独立能否切实得到实现。

    贾庆国介绍,目前在人民法院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问题上,仍然存在着不少体制上的问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与现行法院体制的矛盾日益凸显;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在国家中的地位和权力与形势发展对法院的要求极不适应,表现在法院的地位远低于行政机关,法院缺乏监督和制约行政机关的权力等。

    网友评论

    冯亚琴说:刑事案件有别于其他案件,因为被害人家属在失去亲人的时候,该执行的民事赔偿不能及时落实,导致被害人家属在痛苦的道路上又增加一份痛苦,这主要是执法机关和人员不作为所致。例如:黑龙江省海伦市12.3案件民事赔偿方面:法院执行人员同情罪犯家属,该执行的拖延两年时间,被执行人财产转移后,导致无法执行,谁应该对此负责?申诉控告问题。办案警察和检察机关出现改卷、毁灭证据、隐匿证据等问题,当事人合法申诉举报控告,监督机关和上级机关未能依法监督或者监督流于形式,监督者不认真依法履行职责,或力度欠缺,该追究的责任不追究,致使人人都不为造成的错案负责,导致老百姓申诉难,举报难,控告难!

    人民网网友说:司法申诉难,立案难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到法院申诉要求立再审,实质就是,到法院告法院,告法官。这就很难避免部门保护,很难打破关系网,有些案件是经过上下沟通,先定框子,捏点子,形成错案责任共担。这就导致了申而不立,立而不审,审而不公的现象不断发生。我对解决申诉难提出三条建议:

    一、涉法申诉当事人,到检察院申请立案,检察院应该及时立案。应该真正承担起监督职责;二、允许当事人,到异地检察院申请立案。异地审理查办申诉案件。可以有利于避免地方保护,打破关系网;三、审理案件网上公开,每个细节都应该允许当事人和记者录音录像。(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除外)此外,网友们还真对民事审判过程中随意性太大的问题纷纷发表意见,并呼吁审判要真正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司法不公,一些司法人员腐败,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为什么会出现这种问题,网友认为,现在体制上,缺少有效监督。虽说对司法监督有不少途径,实际上都是有其名,无其实,流于形式的多。这样,监督乏力,必然腐败,这是问题的根源。为什么有些腐败案件,人们找监督部门没有结果,最后通到网上来监督,才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就是这个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