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写保证:完不成任务就裸奔


女大学生写保证:完不成任务就裸奔

  今日看到一则来自新华网江苏频道的新闻:南京33所高校的834名大学生,从2006年9月开始在南京某商贸公司的诱使下,以销售会员卡和项目合作等名义,被收取150元至1000元不等的入门费,被骗在校园内从事传销活动。

  更为荒唐和卑鄙的是,公司为了业绩,居然要求每个大学生写出保证!  

  传销人员的“保证书”上写着“完不成任务就裸奔”

  有保证不生孩子的,这又来了个裸奔的?这世道是咋了?是什么让大学生丧失判断能力?“无耻”的培训方式缘何被大学生认同?大学生背后的价值危机究竟还有多少?面对这众多的问题,我不由得限入深深的思考。

  为了控制大学生,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某通过各种“非人”手段对会员进行洗脑。每个会员入会时都被要求签订一份委托书,内容如下:乙方同意并委托甲方对乙方进行以下动作,以提高其意志力、体能及个人精神面貌:1.裸露上体或下体;2.殴打;3.棍棒打击;4.扎图钉;5.向下体或肛门塞啤酒瓶;6.扇耳光;7.刀割身体;等等。  

  大学生传销案暴露扭曲价值观

  据退出的会员事后阐述,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某被大家称为“王哥”,他最厉害的“育才”之道就是让会员突破自己的极限,用最极端、最快的方式打开心理障碍。“王哥”常常当面对会员训话说“做人要无耻”,还要求会员“不要把自己当人看”。“王哥”还会站在会员面前大声问“你们是否无耻、卑鄙?”得到的是异口同声的回答“是!”在他的“教导”之下,女大学生为了获得所谓的心理突破,竟然当众裸体演讲。

  令人震惊的是,为了“发展事业”,昔日的高考状元沦为传销头目。杨某是南京某大学金属材料系三年级学生,本已获得硕博连读的机会,只为“发展事业”,先后伙同王某以“大学生创业联合会”、“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等名目,向以发展下线为主要工作任务的“会员”收取数额不等的“入门费”,从中获得巨额利润,最终沦为传销头目。

  这起特大传销案公布后,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反思: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大学生接受这种无耻的培训?按理说,这些低劣的无耻行为,辨别起来并不难,为什么这些受着高等教育的大学生们,还要知耻而乐意参与呢?

  “这起案件共涉及800多名大学生,范围之广、人数之多都是近年来罕见。这起案件除了反映了一些大学生缺乏社会经验和自我保护意识之外,还暴露一部分大学生扭曲的价值观。”
  

  为什么不能做传销(直销)?请看我的博文《传销能真正致富吗?》段绍译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d1e688a0100aiv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