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之痛与直面惨淡的人生


爱之痛与直面惨淡的人生

 

 

 

爱之痛

或许是一种巧合,在我所论及的几位河南籍诗人中,他们都有一个共同之处:文化程度不高,生活在社会的底层和对弱势群体的关注。

我曾在2002年对有平民诗人之称的王学忠写过长篇评论——《黄昏的街头不要怕尘土弄了脏了鞋》,接着又为另类诗人墓草写了长篇评论《月桂树被砍倒了——精神分析下的墓草诗集〈人妖时代〉》,现在,我要谈到的是青年诗人杨培显的诗集《我不责怪世人》。他们所不同的是:王学忠是红色写作,墓草是黑色写作,杨培显则是灰色写作。

几年前认识杨培显的时候,他在餐馆打工,现在还是。他认为现在是一个“杨培显”的时代,即不伦不类,丧失了标准和尊严的时代,于是以“杨培显”为笔名。我对这个名字不以为然,因为在我的家乡,所谓“杨培显”,是指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之徒,为公众所不齿。作为网名倒也容易被人记住,作为笔名总还是有些不雅,但我没能说服他。如果把公众理解为代表主流意识的话,那么,对于长年漂泊在外,辛苦劳累而又备受歧视的打工族,还真有些“杨培显”的处境了。

收入这部集子的诗,明显地存在着两种不同的风格。杨培显由一个全心全意的爱情歌手,变为对弱势群体的关注,而且这方面的诗歌更有一种震撼人心的艺术效果。

在杨培显的爱情诗中,我们感觉到,他更多的是感受到爱因过分被世俗挤压,而不再纯正的苦痛。他也曾像容易钟情的少男,敏感地感受来自异性的魅力:

 

当有一天

你不经意的目光

从我的眼前掠过

轻易就带走了我所有的心情

于是  在每个黄昏的湖畔

我都期待着再一次

                 与你相遇

——《目光》

 

但痴情的少年的爱情之梦,总是被现实打击。他的《原因》很短,也不复杂,且直抒胸意,但别有一种深情:

 

我深信

所有被鲜血渲染的花朵

都会结出殷红的果子

而对你

我只付出了泪水

 

我所说的现实,表现在杨培显的诗中,除了大家都熟悉并置身其中的世俗生活外,还有他自身的性格因素,这才是造成情感悲剧的内在原因。对爱的追求,既不像对诗的追求那么执著,也缺少强烈而恒久的情感体验与痛及骨髓的生命感。因为《我是一个懦弱的爱者》,我们知道了他为什么“始终在追求与失败中沉落”了:

 

陈莉霞喜欢别人时我会逃避

杨颖说分手后我再不敢将他的小手触摸

就连张慧敏一个无爱的眼神

都能熄灭我心中为爱烧起的烈火

直面惨淡的人生

爱情之梦的破灭,让杨培显从自我浪漫情怀的视野中走出来,开始关注爱情以外的世界。这个世界丰富多彩,更有值得书写的地方。不论从情感深度,还是从诗歌技术的角度,杨培显这一时期的诗,都远比他的爱情诗有力。

虽然生活在北京这个现代化大都市,在思想感情上,杨培显与大多数底层打工族一样,既离不开城市,又始终不能真正溶入到城市之中,成为了“城市里的乡下人”。那一根原乡的脐带,就像放风筝时,手中攥着的那根线,着力把向高空飞翔的风筝拉向地面,还美其名为不让风筝失去了方向。

杨培显是怎样来审视城市的呢?他给城市定下的基调是,他反复着“我不喜欢城市的味道”。当然,他的这首对城市进行批判的诗,并没有逃离一般人对城市的批判,这种批判往往带有向后看以及病态的审视,批判的视角乃是从城市弱者出发。还好,杨培显在审视城市的时候,并没有一味地怨天尤人,对自己也进行了反思:“我不喜欢城市的味道/可能是因为我缺少钞票/我不喜欢城市的味道/可能是我的嗅觉不好”。

在当代诗歌中,妓女题材似乎成了一座矿藏。具有中国特色的妓女,正越来越成为一种职业。在杨培显的《一个妓女的自白》中,它的一个极为显著的特点是:从妓女的视觉切入。虽然它仍是批判性的诗,还这种批判有力得多:

 

其实圣人和我们没什么不同

区别就是要不要脸

我们的目的都是赚钱

如果真有什么不同

那也只是我用夜晚  你用白天

 

是你贪恋我的身体

还非说我的行为下贱

你既然和我同一张床铺

也就证明我们都是一般

 

这并不是妓女找什么心理平衡,才有对所谓正人君子的嘲讽。在类比之中,有着把灵魂撕碎了展示给世人看的功效,从而张力大增。应该说,这是一块道德的试金石。不过,从道德角度来写妓女,是妓女题材的通病,诗人们总忘不了充当道德家的角色,使得这类诗歌终不免有些隔靴搔痒的意味。无论批判也好,同情也罢,都表现得很廉价。诗人们在充当道德家的时候,注意了道德性,而忽略了更深刻、有力度的人性。因为诗歌不应充当道德训诫的时尚手册。如果说诗与歌已分离的话,难道诗还不能与道德箴言分离吗?何况通常意义上的道德,又常常并不可信。

杨培显的诗,通常具有哲理性:

 

二十一世纪的猪

比以前更白  更胖  更富态了

 

可有一条纪律

他必须遵守

不能活着出现在街上

——《二十一世纪:猪的悲哀》

 

这是一首关于禁忌的诗,纪律和秩序,也有其双面性。猪不能出现在街上,这是人设计的。人在为动物设计禁忌的时候,不也为自己设计了诸多的禁忌吗?王朔有小说名叫《动物凶猛》,比动物凶猛何止百倍千倍的是:人啊!

《凭良心说话》的两首诗。应可以看作杨培显的代表作。他所叙写的内容曾经或正在作为社会问题的焦点。他采用了诗剧的形式,让作者完全隐身。其中的《城市一角》是写暂住证的。当警察无理撕毁了打工仔的暂住证后,打工仔寻求法律的支持:

 

法庭上

打工仔:“我要求警察在这件事上向我

        赔礼  道歉”

法官:“你有证据吗  比如照片录音带。”

打工仔:“没有照片 也没有录音带 

        那几位警察都在场”

法官:“是这样吗  警察先生们”

警察:“他诬告  我们是正当的普查

       怎会做无赖的事”

打工仔:“警察先生  说话要凭良心啊”

法官:“胡闹  你以为这是什么地方

      这是法庭  讲的是证据

      凭良心说话  你可以去找上帝”

 

暂住证制度,表面看来,是经济利益的驱使,使得对外来人口方便管理的措施变了味。但最根本的原因,还是没有把人当作人来看待,仍是当作工具的思想。试想一想,作为中国的公民,在自己的国土上,却只有暂住的权利,那什么人才有永久居住权呢?这实际上是对公民权利的蔑视。

所不同的是,一般人写这样的题材,往往只注意到警察和暂住证者——这比通常意义上打工仔的人数和层次更多——的关系,而对警察持批判的态度。杨培显却从法律来写,让人们看到了法律讲究证据的另一种含义,无疑要深刻。

如果说这首诗的结尾有点人为的因素,显得不合常理的话,那么,他的《工资纠纷》就避免了这小小的瑕疵,而获得了普遍意义。由于拖欠工资,打工仔把老板告上法庭,因缺乏有力的证据而法院不能立案。这里只引在法庭外的一段对话:

 

打工仔:法官大人  他的确欠我钱

        我说话可是凭良心”

法官:“看得出来你说的是实话

      可法庭讲的是证据”

打工仔:“那么讲证据  就可以不讲良心吗?”

法官:“法律就是这样的”

 

同样是讲证据,但这个法官比《城市一角》中的法官还是要可爱得多。如果前一个故事是由于官官相卫的话,后一个故事,法官的确也无能为力了。作者是把它看作了法律与良心的冲突,而对法律不能顾及良心进行了批判。我更愿意从正面来理解法律与良心的关系。法律的悲哀之处还不在于讲不讲证据,而是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也形同虚设。因为拖欠工资几乎成了一个社会性的问题,而且还不仅仅是老板与打工仔的关系,很多时候涉及到了政府部门,所欠更为严重。

歌诗合为事而作,并且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这也是中国诗歌的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