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狗患让人烦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越来越好,“饱暖思养狗”,喂狗的人日见增多,狗的地位也发生了质的变化。以前叫“狗”,充满歧视意味,比方骂别人“狗东西”,便是不可饶恕的;而今要叫“宠物”啦!政策亦由禁止养狗转变为限制养狗。只要依法去有关部门缴纳相关费用、注射相关疫苗、办理法律手续,该狗便是一条合法的狗了。节目中的一个镜头,足以证成这一观点。一老者牵有一狗,记者前去询问,该老者便理直气壮地说:“我这狗是有证的哟!”

  睡龙先生所在小区,物管部门最初对治理狗患信心十足,贴出的禁狗告示咄咄逼人。数日之后,狗们又在小区里蠢蠢而动,像打游击一样穿梭。几度三番,但见物管告示语气大变,改为善意提醒养狗人携狗出门要采取安全措施。自此之后,狗的活动变得大张其鼓,由游击战转换成正规战,小区内呈现出“狗进人退”的战略态势。还有一家,竟将巨型犬放在楼道的公用间里饲养,邻居出入往来,莫不心惊胆寒。吾人专门咨询其中缘故,答曰:禁不禁狗是法律问题,人家去有关部门办了手续,我们哪有权管。

  于是俺明白了,城市狗类的发展壮大,除了其自身的再生产力外,法律保障更是重要原因,它们是依法发展壮大的。办理了法律证照的狗,便获得了在城市生活的权利。

  首先是有了言论自由。盖法律只能要求每一条狗都要来办理手续,却无法要求它们不乱叫。据说美国有《恶犬法案》,规定城市之狗如果狂吠超过三声,主人便受重罚,吾国即便也移植出这样的法案,恐怕执行起来也很困难。《三字经》云:“狗(苟)不叫,性乃迁。”强制狗不乱叫,岂不改变了它们的本性么?俗话又说“狗不叫,那是遇到熟人了。”当今急欲形成市民社会,城市乃陌生人的世界,以故增加了狗发言的机会,不得不多浪费些口水来向陌生的市民们打招呼,以致白天黑夜狂吠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