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风田:村委会选举怎么演变成很暴力很腐败?
郑风田 中国人民大学
话题背景:
大家经常在电视报纸上看到巴基斯坦、非洲的一些国家因选举导致的仇杀、腐败等问题。实际上我国农村的基层选择你真要是留意了,消息也挺吓人的,不少都充满了仇杀与腐败。上上互联网,输入“村委会选举+杀人”关键词搜索,GOOGLE约有 80,600 项结果,而BAIDU:30,400,这些被暴出的选举暴力消息,再加上目前愈演愈烈的贿选丑闻,使我国这个被美国人大力鼓吹赞扬“西式民主试验”,效果究竟如何?未来在中国又会演变成什么样子?等等充满了不确定性,让人既忧心又揪心。这种“西方式民主”是不是适合我国有五千年文化传统的乡村治理还真得打一个大问号。如何保障我国农村人民民主权利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确到了该进行反思的时候了。这种大跃进式的试验与亿万百姓身家性命密切相关。是不是到了该终结这种西式民主大跃进的时候了?
村委会选举很暴力?
据西方主流媒体法新社的
“而周家的悲剧只不过是最近发生的一起疑似与选举有关的惨案而已。河北省另一座村镇—留下了长长的伤痕。李爱国的兄弟2007年惨遭谋杀。死者生前曾协助罢免了该村的腐败村长。 被免职的村长杀害了四名村民,其中就包括李爱国的兄弟。那四人曾控告村长贪污腐败,并勾结当地领导诈骗该村的资产。那名被免职的村长自杀了。”
“中国国家媒体最近报道了一系列去年发生的与村级选举有关的谋杀案。新疆政府网站的一篇评论说:‘暴力近来不断增加,谋杀案发案量也在不断上升,其起因是村级选举”。
新华网
2007年12月“河南焦作村委会主任枪杀六人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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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选举很腐败?
据新华网2008年在题为“基层村委会选举贿选增多”的报道,“中国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副司长王金华承认,在基层村委会选举中,贿选等一些无序竞争现象有增多趋势”。
“他说,从调查的情况看,贿选问题非常复杂,候选人的贿选动机也多种多样,有的是为了掌握资源及公共权力的支配权,有的是为了实现自身价值,为村民做好事和实事,也有的是为了捞取个人好处,为家族和企业牟取私利。”
“王金华说,在处理贿选的过程中目前尚存在诸多困难:首先是贿选的认定困难,目前关于贿选的法律规定还不明确;其次是调查取证困难,一些村民为了顾及情面或害怕打击报复不愿挺身作证;最后是处罚困难,关于贿选,目前一经查实即宣布选举无效,但如何让贿选者付出代价、承担法律后果尚无明确法律规定。”
新华网
“蔡德宽认为最难以认定、最不好处理的是贿选。一是贿选认定难,到底达到多少金额、达到多大比例才能认定为贿选,贿选方不承认是不是就不能认定为贿选。二是调查取证难。一般情况下,送钱送物都是私下里、一对一进行的,收的一方承认了,送的一方不承认,没有其他佐证,难以作为证据采用。此外,选民因碍于面子或害怕打击报复,往往不愿出面作证。三是遏制杜绝难。贿选即使认定,对当选者只是取消其当选资格,惩处的力度太低。”
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董礼胜等的“村委会选举中的贿选及其治理研究”(2008-7)认为我国村委会选举中贿选现象的特点:从“暗箱操作”的拉票贿选,发展到“暗箱操作”与“公开活动”相结合的拉票贿选;从个别人单独活动拉票贿选,到有组织拉票贿选;从请吃喝、送礼品拉票贿选,到直接送现金拉票贿选;从当场兑现钱物拉票贿选,到当场兑现钱物与“期权”式交易相结合(在选举过程中,贿选者为收买人心,在直接送钱送物的同时,还承诺当选后的回报,主要体现为减免税收,照顾宅基地审批、自己掏钱为村里修路、建学校等方面,使贿选呈现“期权”式交易的特点。从所掌握的案例来看,类似的情况主要出现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或具有各种高利润高回报的资源、企业的村庄,一批先富起来的“能人”才有条件和能力进行类似的承诺);从送钱送物的单一手段拉票贿选,到多种手段拉票贿选(有的候选人通过打电话、送名片、发信件、写条子,或者登门拜访,与选民套近乎、打招呼许以钱物。也有部分候选人利用宣传自己的机会,向选民发送钱物,或做出此类承诺。 即拉票通常是用金钱等物质诱惑来实现的);贿选发生地并不仅仅局限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连贫困地区也不能幸免。
发展中国家地区进行的选举全世界都遵循同样的规律:暴力与腐败?
发展中国家一实行所谓的民主选举,不但带来不了繁荣,首先带来的则是谋杀与仇恨。这似乎已成了一个中外通行的规律。
巴基斯坦因为选举前总理贝布托被暗杀,印度因为选举究竟死了多少人更不可计了。这样一个巨大的相关性该如何来解决?为什么会这样?因为选举是一个西方式的产物,他的存在之所以在西方能够有效,有数百年的历史,经过不断的磨合,民众骨子里已接受这些东西了。但对发展中国家就不同了,他们原来遵循的是另外一个制度,也有数千年的历史,现在突然被强制置于这样一个东西,产生冲突是必然的了。因为它与原来的制度与风俗发生各种各样的磨擦,也有许多人对这些东西陌生,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会各种制度的不到位,产生茅盾是必然的了。再加上中国小村庄本来由于资源的稀缺就容易产生问题,现在突然有这么一个东西,旧恨新仇一起,就会产生无数的问题来了。
选举能够治理腐败、保证公正吗?
许多人误以为治理腐败的方法应该是选举,通过选举用脚投票,把腐败的领导人选下去。实际呢?无数的事实表明,这个结论成立的也很牵强,某些在上台前可能还算清廉的人一上台就变得同样的腐败无能,甚至比他赶下去的那位还要腐败许多。这个规律也一直存在着,比如陈水扁,上台前一直指责国民党贪污腐败,自已选举上了台后比别人更腐败。巴基斯坦的贝布托、泰国的他信等民选领导人也一直被各种腐败的丑闻绕身。原因很简单,选举是需要巨大的资金作基础的,为了上台,这些选举人可能欠了一大屁股债或者人情,一上台要么还债,还要还人情。腐败问题也就来了。所以臆想以选举来治理腐败的想法也破来了。
一个村庄与一个国家的情况差不了太多,都遵循同样的暴力与腐改规律。
是到了该终结这种西式民主大跃进的时候了?
中国农村基层选举在经历若干年后贿选等违法现象仍然普遍存在,屡次发生的因选举而酿成的血案已经实实在在地告诉我们,必须要对目前这种愈演愈烈、“黑幕”频传的选举说“不”的时候了。通过所谓的“普选”好象实现的大民主,实则是败坏了农村的空气,使人感觉有钱能让鬼推磨,暴力能够决定一切。
西式民主作为欧美人的一种治理形式,与其多年来的文化、信仰等密切相关,其有效运作是得益于“一整套交互运作的国家机器、配合的天衣无缝的文化体系、社会生活方式以及价值体系”(宋鲁郑),而这些东西在我国的农村都极为缺乏,所以是应该好好地思考是在原地打转转,比如通过法律的补漏洞来解决呢?还是抛弃这种不服水土的乡村治理方式。法律的东西在中国的乡土社会很难深入下去,通过更严格的法律实质上解决不了这些问题,反倒会引来更多的血案。
近期可以通过制度建设,把“村官”手中掌握的土地发包,宅基地安排等与村民利益息息相关的权力还给农民,通过准入制,把那些政治素质差、道德品质差、曾违法违纪且现实表现不好等不适于担任村委会成员的人限制在外。通过制度建设,对村里治理的一些制度安排好,改变目前村庄干部当选后利益太大,上台后权力得不到约束、为所欲为,因而不择手段要当村干部的现象。
(作者郑风田为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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