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的天职是无私的为患者服务,而景德镇一家医院和医生用自己不良的行动证明了医德问题——医院和医生的尊严被他们的卑鄙行为所替代。医院和医生为了追逐经济利益,用欺骗和非法手段给患者治病,这已经突破了做人的道德底线,医院和医生的职责是 “救死扶伤”,不知何时蜕变成了“白衣恶魔”。通过一名患者、李子敬医生的亲身经历,让我们了解一下江西省景德镇市第三人民医院是如何践行“人道主义”的。
李子敬,男、47岁,家住江西省景德镇市朝阳路377号4楼1室,受害前系景德镇市第三医院普外科副主任医师。由于他患病,遭到医院和医生的非法侵害,四年来,他和妻子戴平为维权四处奔走,期间,不断遭受不法分子严重侵害,未成年儿子受其牵连!其父亲因此悲愤交加而死! 76岁高龄的母亲在惶惶中度日!他本人工作被医院剥夺,一家人过着度日如年的生活。
医院使用非法器械做人体试验
2005年3月2日,李子敬因病住进景德镇市第三人民医院(以下称景市三院、景德镇市以下称景市)泌尿外科,根据摄片显示的结石情况,此病适宜做通常开展的肾盂切开取石手术,但泌尿外科医生一拖再拖未作具体安排。
4月3日,景市三院副院长、泌尿外科主任医师秦永斌和主治医师查承志竟然严重违反法律法规(严重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国药监市[2003]118号)第二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等)等规定,在市三院临床,给李子敬等住院病人使用外院医生临时携带的(即非本院依法购进、验收、备案的)做经皮肾镜碎石等手术(通过肾穿刺扩张侵入肾脏等组织器官内)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并超出核准登记的景市三院诊疗科目范围,非法开展尚未普及的经皮肾镜碎石术等高风险手术项目,非法行医(责任追究见上述法律法规以及《执业医师法》的相应条款;卫生部文件:卫监督发[2005]413号二(一)1项;《刑法》的相应条款等)。
医院为购买气压弹道碎石机等整套用于开展泌尿腔内碎石手术(经皮肾镜碎石术即属此手术范畴)的医疗器械,投石问路,了解该手术的概况;并利用请“教授”治病的骗局,私下里骗取患者钱财。
请来“教授”做手术 竟是推销器械
景市三院副院长秦永斌和查承志医生竟然欺骗病人,将上海仁济医院的主治医师薛尉说成教授(病历中也写作薛教授),骗取病人的信任。医院严重违反法规,安排薛尉等人携带做经皮肾镜碎石手术以及做前列腺汽化电切手术的器械在景市三院临床,安排用薛尉携带的器械给李子敬等患者分别做经皮肾镜碎石等手术,从事上述非法行医等多项非法活动(临床使用非本院依法购进、验收、备案的侵入肾脏等组织器官的医疗器械,已严重违反上述等法律法规,该医疗器械显然无法保证质量和使用安全。
景市三院当时无开展经皮肾镜碎石等手术所需要的相应器械设备,因此不具备申请登记开展该手术医疗项目所必要的相关设备条件,即尚无开展该手术的资格)。秦永斌、查承志如此拿病人生命健康当儿戏,手术导致李子敬等人身体严重损害(李子敬患易治愈的肾结石,经携带的医疗器械非法开展具有高风险的经皮肾镜碎石术,造成术中产生的结石碎块大量被击入并击穿本人右肾实质、且击穿右侧输尿管并导致尿液外渗、反复炎症并出血、输尿管损伤处狭窄、右肾严重毁损、萎缩、引起前列腺炎并导致性功能障碍。
秦、查、薛等人不顾术中显示屏的清楚显示,将一颗又一颗结石击入并击穿本人右肾实质,当时即可见相应征象,却仍不立即停止非法实施手术,还要继续击穿李子敬的右侧输尿管,肆无忌惮地损害患者健康!手术前,他们私下骗取李子敬等病人的钱财(李子敬被骗2500元,在案发调查后才退还)。
手术后,查承志无意中说出薛尉是暗地做医械推销中介业务,并说出当时伙同薛尉来到景市三院的两人均为器械销售商。
2005年下半年,秦永斌负责给医院买了气压弹道碎石机等整套用于开展泌尿腔内碎石手术的器械设备,并购进了开展前列腺汽化电切手术的器械设备。因李子敬所学为普外医疗技术,非法律法规,同时秦、查刻意欺诈,以致事后查询才明白上述非法行医真相。
李子敬说,他们肆意妄为不仅剥夺了我一生的健康,也剥夺了我副主任医师的事业。然而景市三院的领导不仅逍遥法外,并且变本加厉,公然连我们家生存的经济来源,工资收入一并剥夺,此前,被他们从事非法行医残害前,我一直在该医院从业二十多年!我父亲因此缘故悲愤交加而死。
景市三院从事非法行医等多项非法活动,造成我等人身严重损害。2006年7月,我向卫生部、景市卫生局、市委信访局进行了控告。由于主管部门景市卫生局超过法定期限仍一再推诿、拒绝作出书面答复。2006年12月25日,卫生部书面向其提出改进意见。景市卫生局错上加错,竟作出枉法的《答复》。
2007年2月16日19点,针对景市三院在无开展经皮肾镜碎石手术所需器械设备的情况下,使用携带的侵入肾脏等器官的第三类(具有高风险)医疗器械擅自开展该手术,从事非法行医等,江西电视台《都市现场》记者通过调查采访并进行公开报道。
4月27日,我再次上访控告景市三院从事非法行医等及景市卫生局行政不作为。景市卫生监督所调查后向景市卫生局作出《汇报》函、景市卫生局作出《答复》认定:2005年4月3日,景市三院当时无开展经皮肾镜碎石手术所必需的碎石器械,即不具备申请登记开展该手术医疗项目所必要的相关设备条件;并认定当时在景市三院给我做了该碎石手术,术中使用的侵入我生命器官肾脏的碎石器械是外院医生薛尉自带的,即非本院依法购进、验收、备案的医疗器械。景市卫生局在《答复》函中对此非法行医等多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故意袒护,应认定却不认定;且《答复》函中不告知举报控告人享有请求复查的权利,因此,剥夺了我请求复查的权利。国家信访局对此受后,书面告知予转送江西省信访局。但此后本市并未依法查处,且时至今日始终拒绝作出书面答复。
医院和主管部门的庇护,使秦永斌等人更加肆无忌惮。2007年5月18日,秦永斌公然将自己等人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因景市三院当时限于条件没有气压弹道碎石机,就由外院医生薛尉自带气压弹道碎石机至景市三院实施手术……”作为事实经过,提起诉讼,企图借诉讼颠倒黑白,并达到诉讼欺诈的目的(该起诉经过庭审,幸亏法院识破其阴谋、伸张正义,秦永斌等才知难而退。李子敬说,医院和个别医生其颠倒黑白的智慧不一般,他们在挑战公众的道德底线;其混淆是非的勇气不得不让人佩服!
以精神病名义绑架关押不许上访
李子敬说,为阻止我夫妻二人上访举报控告,逃避相关的法律责任,医院采取各种手段打击报复。2007年10月16日17点30分,景市三院刘玉池书记、龚晓云副院长等领导,指使景市三院的李军等保卫科人员和院办唐副主任等行政人员共10多人以及多名女职工,以暴力将我夫妻俩绑架关进景德镇市精神病院,同时将我们手机等物品全部抢去。医院不仅把我们俩关进精神病院病房,还雇人拿着绳索恐吓说:如果不听摆布就捆绑起来!还提出要给我们做精神鉴定!由此让人清楚地看到:他们以恶毒的方式侮辱我全家,而且打算捏造“精神鉴定”以便继续迫害。
案发当晚,医院丑行败露,我姐姐等人来到精神病院砸门救我夫妻未成。景市三院领导的行为引起极大民愤后,他们又雇佣一些身刺青龙的黑恶势力,于次日凌晨1点钟到精神病院病房内,用头罩将我夫妻的头罩住,恶狠狠地对我一阵拳打脚踢后,将我俩推上车,秘密绑架关在市集萃楼酒店403号房,长达5个昼夜。期间暴徒对我实施殴打,致使我数次昏倒;歹徒把我妻子手脚捆住,将袜子塞进她嘴里,防止喊叫,后把她关进卫生间;胁迫我俩写下不再进京上访控告的保证书,否则要我一家人消失。被逼无奈,我夫妻二人写了保证书。
10月21日22点,他们又把我夫妻二人戴上头罩送到景市朝阳路第一中学大门外,交给景市三院的李军等3名保卫科及院办唐副主任等人。景市三院的领导涉嫌雇凶秘密绑架、毒打、非法拘禁,又导致我左耳听力受损。此行为已严重触犯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二百三十八条。
实施上述暴力后,景市三院院长、书记等人对我夫妻说:“下次再到北京去,让你们去坐牢,整死你们!或者再叫人更加‘不客气’地对付你们!”等等。
2007年10月23日和31日上午,我夫妻俩就景市三院的领导以多种极其残暴的手段一再非法拘禁、强制侮辱妇女及被其残害的病人,以及严重威胁被害人生命安全的严重犯罪事实,向景德镇市公安局、检察院、市委信访局、市委政法委进行了举报控告。
2008年3月6日至17日,李子敬夫妻二人被非法拘禁在其他人家里,后门被医院封死,前门派人看守。
2008年3月初,李子敬夫妻再次进京上访举报控告。景市三院刘书记、龚副院长等人又出面,先由医院保卫科科长潘行伟等一大帮人,于3月4日中午把我夫妻俩从北京住处劫持至京都紫禁城饭店(当时我夫妻俩幸亏拨通了景市李市长的手机,当众向市长求救,院方才有所顾忌);3月5日中午,他们把我夫妻劫持至景德镇,然后派医院保卫科以及行政人员每天24小时公开守在我们住处,直至3月17日晚上21点撤走;期间,他们公然把木板钉在我住所的侧门上将门封死,每班派6至8人守住大门,非法剥夺我们人身自由13个昼夜(周围群众都知道,民愤极大);并再三恶毒地对我夫妻说:“随时可以撕票或者让你们失踪! ”等等。
当时我儿子正读高三,准备高考,因不堪忍受如此恶行,多日未去上学。四年来,景市三院的领导一再肆意作恶,也使一个未成年人一直在忍受莫大的痛苦和摧残,并且剥夺了一名高中学生渴望享有正常学习和生活的权利(孩子初中考入景市13中奥班;高中考入省重点景市一中)。
4月28日上午,景德镇市信访局余立新副局长在我家对我和姐姐、母亲说:“你们向上面控告的材料,都转给了我们信访局,胡锦涛、温家宝等上面的领导是看不到控告材料的。我们不在乎上访。”
由于地方有关部门不作为, 5月4日和28日上午,我和妻子又分别到国家信访局、公安部控告,两部门均接谈并口头告知督办。可地方至今仍不作为,始终拒绝给我们书面答复。如此违反法定程序,使我们连已控告上述极其残暴的非法拘禁犯罪的凭证都没有!
7月1日至9月30日(包括中秋节),在长达三个月时间里,景市三院的领导又在光天化日下(08年已经是第四次),以聚众、雇佣暴徒、行凶等残暴手段对我家庭人员进行非法拘禁,残酷迫害!
2008年7月1日至9月30日晚,医雇佣人员整整三个月在家楼下看守,不许外出。
非法拘禁不止 家人备受折磨
从2008年7月1日开始,院方与所雇的暴徒、无业游民一道每天24小时公开守在我家住处。7月2日上午,市信访局余立新副局长等几个人到我家,余副局长对我妻子说,他知道景市三院又开始对我们家人进行“控制”。当天,有人又分别给我和我姐打电话,要我写一张不提院方涉嫌犯罪事项,只提可考虑私了的书面陈述。市相关部门应作为而一再不作为,致使本受害家庭人员不断被院方及组织的暴徒等人非法拘禁、侮辱、毒打,失去了人身自由和生命安全保障,经济来源也被剥夺,逼得我们全家人无法生存下去,我只好按吩咐给市领导写了一张书面陈述。此后,针对我们举报控告的上述严重犯罪事项仍无人依法履行职责,生存的经济来源被剥夺亦不管。我们全家当时只好再三拨通市父母官手机控告、求救;院方及其所雇的暴徒等一直凶残地对我们实施非法拘禁。
2008年7月25日18点30分左右,公开临街守在我家住处的景市三院保卫科副科长李军等人,竟指使所雇的暴徒用大铁锁猛击我头部等处(使我当场昏倒),并且残忍击打我76岁高龄的母亲,在光天化日下以此等黑恶手段迫使我们全家人长此接受非法拘禁。尽管当时新厂派出所、110等民警到了现场,但地方管理人员明显在“护着”该院领导,民警在一边很无奈,只能在一旁观看。此后,院方仍与凶手一道每天公开守在我家住处。
9月18日上午7点30分左右,受雇守在我家住处的凶手又当众对我施暴,并掐我的脖子,阻止久困家中的我渴望在家门口散步。到场民警也同情我们的遭遇。当天上午市信访局余副局长劝我母亲说:“不要告了,尽管院方非法行医等是事实,可告也没用。如果继续上访,你们家的人将随时失踪!”
9月19日上午8点55分,因渴望救助,我又通过家中电话向市110报警,但我家庭人员仍每天被非法拘禁在家中,上述我们在大庭广众之下被非法拘禁、毒打等情况众多群众亲眼目睹,并已签名作证!直至9月30日晚上,我妻子被逼逃离家中。10月下旬,我妻子又到北京上访控告。12月29日,妻子又专程到南昌,通过江西省公安厅、省和谐大厦等信访窗口书面向江西省委苏荣书记等江西省委、省政府、省政法委领导控告、紧急求救!
社会和谐必须依法惩罚无良医院
2008年11月12日,以“景德镇市第三人民医院产妇死亡丈夫讨说法遭毒打”为标题的事件,又通过江西省《新法制报》进行了公开报道,网上亦进行了登载。
医院是治病救人、弘扬道德之地,景市三院的领导却倒行逆施,不仅从事上述非法行医等多项非法活动毁灭我的健康、副主任医师的事业,并剥夺我们全家人生存的经济来源;而且案发后又进一步以关精神病院、雇凶秘密绑架、毒打、任意守在我家住处实施非法拘禁、行凶(并且告知随时可以用撕票、让我们失踪等方式灭口;还可以加害让我们去坐牢,整死我们去)等多种残暴手段对我们全家人不断肆意暴虐,并长此严重威胁我们的生命安全!我热爱学习的儿子受此影响已无法安心读书;母亲已生不如死;而我们家生存的经济来源也早已被他们一并剥夺!基本生存都成问题!本市相关部门仍然不管。我们只好再次向心系于民的党中央领导举报控告、紧急求救!请求中央派督察组立即查处景市三院领导严重触犯党纪国法的行为,以保障宪法赋予公民应当享有的人身权利!并请求各媒体记者帮助呼吁!
举报控告、求救人:李子敬、戴平、徐梅钦(母亲)
家中电话:0798-7026692
2009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