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李,为人热情、仗义、豪爽。曾在北京D公司担任总经理。
两年前,因D公司与外地某公司买卖纠纷,老李作为总经理、合同的签字人、经办人以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当地警方带走。后当地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被提起公诉。
但因D公司与外地公司之间系合同纠纷,且外地公司在当地已经起诉D公司胜诉,判决D公司偿还欠款。检方此次欲对老李以“合同诈骗罪”提起公诉委实牵强。后,检方作出不起诉决定。
但这期间,老李却一直羁押于当地看守所。但显然,即便检方作出“不起诉”决定,老李仍然也没有被立即释放出来的的意思。——如果一旦被即时释放,羁押期间算怎么回事呢?
也要说检察院神通广大,竟然远赴北京,调查发现D公司与另一公司还有一案,正在执行阶段。于是,该案竟然被调到一起合并审理。
2008年4月,一番调整思路以后,检察院重新提起了公诉。这一次,检察院把D公司列为第一被告,老李则列为第二被告。罪名是:涉嫌合同诈骗罪和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
2008年11月26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D公司合同诈骗罪不成立;判处老李合同诈骗罪不成立,判处老李犯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而此时,老李恰被羁押一年十个月。——一个完美的、让各方面都可以“接受”的安排!
我们可以想象老李被羁押近两年时间后急于冲出牢笼获得自由的迫切心情。老李没有上诉。十天之后,老李终于走出看守所,重见阳光。
老李自由了!
虽然老李对以判处他犯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名义给其羁押一年零十个月生生安了一个“名分”,仍然耿耿于怀。但重获自由的老李暂时还没有申诉的打算。
让老李的内心深受重创的是,自己不过是为D公司打工的打工仔,在公司没有任何股份,却因为D公司与其他公司的经济纠纷让自己白白当了一个“替罪羊”,坐了近两年的牢,怎么想都觉得自己亏得慌!更让他恼火的是,他被抓后,公司根本没有为他奔走呼号;在法庭上,公司的辩护人还把所有的责任都推到了他一个人身上。
真是人情冷漠,世态炎凉。一想到这些,老李就气不打一出来。他决定,向公司讨一个说法:要求公司赔偿他这两年来的损失!
老李问我:我能向公司要求赔付这两年的工资吗?
按照老李与D公司的约定:此前,老李年薪20万元。不算奖金,这“一年零十个月”怎么着也得有三十来万元损失。不过,老李虽为“总经理”,受公司所聘,但并没有与公司签定过什么劳动合同。上述所谓“年薪20万元”也只是口头约定而已。
也就是说,老李所要求的公司赔偿其工资损失,目前来说还没有任何书面证据。老李说:“我有证人,有当时介绍我到D公司工作的介绍人可以作证”。作为律师,我深知证人证言的效力,淡然一笑而已。
老李几次打电话来说:“梁律师,我信任你,一定要委托你帮我要回这这两年的工资。这场官司我打定了,要起诉的法院就是当初判我拒不履行判决的那个法院……”本来我还要说,此前身陷囹圄的老李不知道,在他羁押期间,《劳动合同法》已经开始实施,新的法律对时效作出了更有利于劳动者的规定,而不再局限于“发生劳动争议后60日内”;本来我也还想说,这样一个要求赔偿工资损失的劳动争议案件,当然要先经过劳动仲裁,对裁决不服的,然后才能到法院起诉。
但我什么都没有说。
纵观发生在老李身上的这个案件,无论是D公司与他之间的关系,无论是外地法院对他判决一个和等同于羁押期限的有罪判决,我对老李所遭遇到的一切都充满了深深的同情。
可惜,同情不同于现实。老李现在拿到的是一个有罪判决。
而现行规定对老李的要求来说无异于当头一击:劳动者因违法犯罪被羁押期间,用人单位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也就是说,老李要求D公司支付其被羁押期间的工资不过是一厢情愿。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老李,叫我如何能接受你的委托!
法律的冷酷往往在于其忽略或者过滤了人的精神感受,将心比心,当然能感受到老李在这场牢狱之灾之中内心翻起的排山倒海的感受。但毕竟,得面对现实。
面对现实,我只能说:老李,抱歉,我不能接受你的委托!这句话的潜台词实际上无异于暗示老李放弃自己不切实际的想法。我想,我之所以作出这个决定,又何尝不是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了对老李的关切和同情?
如若不然,作为律师,只要当事人的委托事项不违法,当然都尽可以欣然接受:当事人签署完授权委托书,先申请劳动仲裁,再到法院打一审、二审。无论如何,审理结果都不会影响到律师的正常生活,而从劳动仲裁到法院一审、二审,哪一个阶段也少不了律师费。但是,对于这样一个一眼望到底的案子,作为律师,如果“欣然接受委托”,总还是觉得内心有所不忍。内心所受道德煎熬会迅速冲淡调收取律师费一时的快感。——况且,这样的案子,又能收取几两银子?
前一段时间,有一家媒体采访我,报道的题目是《律师:并不代表正义》。我想,即便如此,作为律师,还是不能仅仅为了律师费而活着!从某种意义上说,一个律师的人性,是否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于律师以专业知识为基础的良知?
我想应该是的。所以,拒绝老李的委托,倒是让我多了一份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