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2008-2020)
(征求意见稿)
我国的经济发展面临能源资源和环境保护的双重压力。近年来,我国的GDP年增长率一直维持在两位数,据国际能源署最新预测,2020年我国的能源需求总量将达到45~50亿吨标准煤。更为严峻的是,国际油价飙升,今年六月,国际石油价格超过每桶140美元,带动煤炭、天然气价格大幅度上升,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产生深刻影响。此外,化石能源大量消费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导致全球性气候变化,成为全球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 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把“建设生态文明”明确列为我们党的奋斗目标,同时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即要“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使“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比重显著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大力发展新能源是广州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争当生态文明建设典范的重要内容,也将为我市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和建设宜居城市作出重要贡献。 广州得改革开放之先,实现了30年的持续快速发展,广州市的一次能源供应主要依赖省外调入和进口,未来完全依赖化石能源来解决我市的能源需求增量十分困难。构建清洁、高效、安全的能源供应体系,依靠大力发展新能源来补充和替代化石能源,直接关系到我市的现代化进程,关系到我市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首善之区”的建设。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新能源产业,构建我市稳定、经济、清洁的能源体系,建设宜居城市,特制定本规划。 新能源是指新发现的一次能源以及通过新型能源转换技术获得的二次能源等。核能属于低碳能源,除了已应用的技术外,一系列新型的核能技术在快速开发之中,在我国核能的开发利用尚属初始阶段,本规划将核能列入新能源的范畴。 可再生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 本文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统称为“新能源”。 从国外形势看,发达国家高度重视占领新能源的制高点。欧盟制定了2010年可再生能源要占总能源消耗的12%、2050年要达到50%的目标。 《日本新国家能源战略》提出,到2030年,能源效率在目前基础上再提高30%;在海外开采石油的比例从目前占进口总量的15%提高到40%以上;交通部门的石油对外依存度由100%降低到80%;在2020年之前努力使非化石能源电力(核能、水力、可再生能源)占总电力的比例由现在的约40%扩大到50%。美国提出了逐步提高绿色电力的发展计划,主要是通过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生物质能发电等来达到目标,其中太阳光伏发电预计到2020年将占届时发电装机增量的15%左右,累计安装量达到3600万千瓦,保持美国在光伏发电技术开发、制造水平的世界领先地位。 从国内发展看,我国继2005年颁布《可再生能源法》,并在2006年1月生效。许多省市都制定和实施了适合当地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和促进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