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股权激励应慎行


经济不景气上市公司股价暴跌和不愿分红已经让投资者叫苦不迭,上市公司高管却逆市加薪更是让投资者的心“拔凉拔凉的”,而且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的天价薪酬也让普通民众加剧了不公平感。最近,有国资背景的格力电器就被推上了风口浪尖,其董事长朱江洪以4000万元的天价薪酬,成为了2008年A股上市公司高管薪酬冠军,其总裁董明珠以3988万元位居亚军。

尽管格力电器董秘紧急声称“这不是年薪而是股权激励”,但这恰恰暴露了股权激励在上市公司特别是国有上市公司中的滥用和过度激励,相比动辄几千万的股权激励报酬,国企高管本就被人诟病的百万年薪已经是“小巫见大巫”了。股权激励这个在西方国家也仅仅只有10多年历史的公司治理手段正被中国和尚“念歪了经”,更何况本身它也不是完美的经。

其实,根据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朱天教授的统计,股权激励用得最普遍的是美国,十年前世界上其他地区企业高管的薪酬中只有10%以下来自股权激励。由于大量运用期权激励,2002年美国CEO的平均薪酬与生产一线工人的平均薪酬之比接近300倍,在英国这个比例是26、法国是16、德国是11、日本是10。可以看出,美国大量用股权激励是个例外,而不是所谓的国际惯例。

而且,股权激励的效果取决于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资本市场的效率,即使在制度相对完善的美国,股权激励也被滥用成对管理层利益输送的工具。美国的David Aboody和Ron Kasmik教授对1264家美国公司在1992年~1996年实施的4426项股票期权授予日所做的实证研究发现公司的管理层往往在股票期权授予日之后披露利好消息,而在授予日前披露利空消息。在CEO股票期权授予日前后上述公司股价通常会发生有规律的波动:在授予日之后的30天之内股价普遍上扬而在授予日之前30日内股价普遍下跌。在中国也有这样的例子,2008年2月15日,中粮地产公告停牌,研究注入资产等事项而就在一个月前,该公司先行推出了高管激励计划

如果说在公司治理相对完善的民营企业实施股权激励还情有可原的话,那么在所有者缺位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应十分慎重,甚至应该禁止。除了在中国这个新兴加转轨的资本市场上,共涨共跌的系统性因素使股价无法真实反映与企业基本面的关联,从而导致股权激励效果失真外,国有企业自身固有的缺陷也使股权激励带来了诸多矛盾和挑战。

首先,国有企业的长期绩效与管理层的努力和决策弱相关,特别是对于那些国有资源垄断企业来说,其高额利润主要来自于垄断高价带来的超额利润和资源要素低价带来的垄断租金,而且,受到国家宏观调控的影响,垄断企业还存在政策性亏损的可能,这些因素都给管理层的定价带来了难题。因此需要更加细化的年薪考核办法给予折扣或补偿,不能通过一刀切的股权激励在股价高升时来给予管理层过度报酬,但在股价暴跌时却无任何额外补偿,导致激励的扭曲和无效。

其次,国有企业高管行政任命和市场化股权激励存在矛盾。股权激励作为一种长期激励在于鼓励高管任期的长期化,但行政任命却是短期的和不确定性的,一纸红头文件”往往决定了高管的去留,这不仅让股权激励失去了长期激励的本意,而且让高管在体制内牟取了行政激励外又在体制外牟取了高额的市场激励。这种双重激励不仅让社会公众无法接受,也让国有企业内部非行政序列里的高管产生不公平之感。

最后,行政限制下的股权激励矛盾重重。国资委为了限制股权激励的过度滥用,在2006年3月和9月分别出台了针对境外和境内国有控股企业的股权激励管理试行办法,2008年10月又出台了补充通知。

事实上,国资委的这一系列限令有很多矛盾之处。比如,通知中一方面要求进一步强化股权激励计划的业绩约束和实施门槛,但相比试行办法又放宽了股权激励收入的封顶上限,激励对象股权激励收益占授予时薪酬总水平(含股权激励收益)的最高比重,境内上市公司及境外H股公司从30%提高到了40%,境外红筹股公司从40%提高到了50%。这表明了国资委在股权激励方面的左右为难,既害怕缺乏硬约束的过度激励又害怕过低的收入封顶导致激励不够。

又比如,本来股权激励的唯一考核指标就应该是股价,股权激励的本意是要避免会计上的绩效指标不能反映企业长期的盈利能力,如果将股权激励与一些绩效指标挂钩,以此来增加激励约束,带来的矛盾就是,如果企业能够找到一个合理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那又何必多次一举地搞股权激励呢?要知道,股权激励的成本不仅很大而且要进入当期费用,会影响企业的净利润,2008年初伊利股份由于计提股权激励的会计损益,导致公司全年亏损
而且,由于国有企业内部还有许多市场化招聘的高管,如果对股权激励的收入封顶,也会导致他们的不满。事实上,许多中字头的海外上市国有企业的股权激励计划到了行权期时行政序列内的高管有的就囿于国资委限制不敢行权,也招致了许多职业经理人和境外投资者的怀疑和不满。

总之,股权激励不是唯一的长期激励的办法,对于国有企业来说,首先应弥补所有者缺位和市场化的人才选拔机制,才能逐步的实施市场化的股权激励办法。据最新的报道,格力电器的股权激励方案未经珠海市国资委的批准就自行造富,可见,“有压迫就有反抗”,与其天网恢恢的限制,还不如叫停国有企业的股权激励。

删后节发自3月27日上海证券报http://www.cnstock.com/paper_new/html/2009-03/27/content_6794520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