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不让随意恢复“五一”长假,广东该怎么办?


  

  3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有关规定,通知称,一、严格执行《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这一办法是在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制定的,新办法实施一年多,总体运行情况良好,对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合理安排生产生活、满足人民群众休假休闲需求发挥了积极作用,受到广大人民群众肯定,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二、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该通知已对2009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作出了具体安排,各地要认真执行,不得擅自调休、自行安排。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单位可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和职工本人意愿,灵活安排。但是我们注意到,此前广东省已经在3月25日决定恢复“五一”长假,两者仅相差一天。很明显,这是因为地方上政策松动,而中央不认可,因此紧急叫停,此后事态发展还需更多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