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赢了


  上海赢了

  据我不完全统计,中国提出建设国际、国内、区域性金融中心城市共有28个,13个城市争做金融后台,北京、上海、深圳竞争非常激烈,上海和香港也在竞争建设国际金融中心,近日建设金融中心重点向上海倾斜,上海赢了!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09年3月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将上海基本建成与中国经济实力和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有评论指出:在2020年之前把上海打造成全球金融中心和海运中心。上海的这种战略定位,可视为中国全球战略定位的一部分。短期的战略意图,在于减少美国金融体系的破坏性;长远战略目标,则是要建立独立可控的世界金融中心。将上海定位于全球金融中心,则拉开了争取全球金融事务主导权的序幕。

  上海建立金融中心是大势所趋,没有高效的金融中心,就不可能有强大的实体经济,反之亦然。国务院之所以最终确立上海成为国际金融中心,不仅因为上海具有远东金融中心的历史传统,更因为上海有辐射深远的多层次金融市场,业已成为国内最重要的金融市场。

  金融中心,一般要具备八大硬指标——经济中心、交通枢纽、悠久的金融历史、稳定和谐的政治环境、自由开放的经济环境、配套先进的基础设施、高素质的金融人才、强有力的政策保障等等。国务院原则通过《意见》,对上海自身的发展环境、软件配置提出了更高要求, 金融中心并非一朝一夕建成,建设国际金融中心,不仅是上海城市发展的重要目标,也是一项具有全局意义的国家战略。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涉及到体制、机制、政策、业务等不同领域以及政府、市场等不同部门,关系到我国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大局,需要建立完善的推进机制,以保障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顺利有效实施。要实现这一目标,单靠一个地方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发挥我国的制度优势,形成强大的推进合力,才能加快推进国家战略。

  在建设金融中心,制定发展金融产业政策上,上海市最早提出,2002年5月28日,上海发布《关于加强服务促进金融机构来上海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至2006年1月4日,深圳先后发布发展金融业8个海内外有影响政策性文件,形成了深圳金融创新政策体系。扶持金融业发展力度很大,北京在2005年2月17日出台《关于首都金融业发展的意见》,被称“16条新政”,从相关政策条件上看,有些是比照、借鉴沪深发展金融业政策,首次将金融2006年9月20日企业进京最高补贴1000万,高管人员购房、购车、培训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写入具体政策。2006年6月20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促进重庆金融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2006年9月30日,重庆市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促进重庆资本市场发展的意见》,2007年7月10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重庆市金融业发展激励政策实施细则》。重庆的目标是“把解放碑‘十字街’建成中国西部的‘华尔街’,2015年基本建成长江上游金融中心。”并在2015年使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2.3万亿元和1.8万亿元,资产证券化、银行业利润、保险的深度和密度都要超过全国平均水平,金融机构总部数量要成为西部第一,各项主要指标要位居长江上游地区乃至西部地区的前列,重庆市目前最现实、最有潜力的两块就是产权交易中心和票据中心。但重庆金融业发育程度不高和金融结构不平衡是最严峻的挑战,而金融产品单一、创新能力不强、金融业发展的政策支撑不够等也是值得关注的难题。

  金融中心建设首个地方法规 《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草案)》2009年2月23日被正式提交上海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从而以立法的形式,将“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列为政府施政的具体目标。其主要目的是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促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草案)》按照中央和地方关于金融事权的划分,围绕金融市场体系建设、金融改革发展先行先试和营造金融发展环境进行制度设计,着重就金融市场体系、区域布局和基础设施、金融人才环境、金融创新环境、信用环境、金融风险防范和法治环境建设等作了规定。

  我国金融法律体系仍有不少缺漏。上海享有的地方立法权有限,在金融市场立法上自主权较小。另外,我国采用的是大陆法系,监管上采取的是正向清单,即“没有允许的都是禁止的”,而香港地区和新加坡采用英美法系,监管上采取的是负向清单,即“没有禁止的都是允许的”。研究表明,负向清单监管模式更利于金融创新。

  必须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提供特殊的立法保障——上海金融中心应该享有部分行政许可权,央行等几大金融监管机构应根据法律授权将其部分行政许可权授予其上海派出机构等。此外,可争取关键性的试点政策。上海要争取人民币自由兑换试点、与人民币相关联的衍生业务试点的政策。要探索和完善包括商行和投行、基金和债券、融资和拆借等现代金融交易市场体系。

  许多国家或地区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的历史经验表明,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离不开一个健康的法治环境。由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不同于纽约、伦敦、东京、新加坡以及我国香港地区,上述地区金融法治建设最初是属于诱致性变迁,他们主要依靠市场的自身发展而建立,市场有了一定程度发展后,上述国家或地区制定相关的法律以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也就是通常所称的“发展——规范——发展”路径。而上海金融中心的法治发展,在较大程度上属于强制性变迁,即在国家既有的金融法律制度框架下谋求自身发展。这也符合我国改革的一般路径。

  上海第一次以地方立法的形式推出金融发展和金融中心建设的地方法规,一旦获通过,上海将更好地加快政府自身改革,尤其在配合国家金融体制改革和国家金融中心建设大战略上形成更为有利的政策环境。 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将采取“上有政策,下有条例”的模式逐步推进。

  1991年1月28日晚,在上海新锦江大酒店,邓小平同志对时任上海市委书记、市长朱镕基说:“金融很重要,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搞好了,一着棋活,全盘皆活。上海过去是金融中心,是货币自由兑换的地方,今后也要这样做”。

  经过多年打造,上海金融体系已初具规模:已建立起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期货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票据业务中心等在内的类型齐全的金融机构体系;金融机构资产增长迅速,至“十五”末,上海金融机构总资产达到3.2万亿元,约占全国的9%.截至2007年底,全国金融机构资产总额60.48万亿元,上海就占了6.94万亿元,约为全国金融总资产的11.5%.

  所谓的国际金融中心,不是资金中心,不是融资场所,不是高楼大厦,不是政策的特区,而是所有风险都可以通过交易对冲的方式,得到提前释放,由此给实体经济提供稳定的发展环境和准确的估值判断。此次国务院文件给予上海足够的试验空间,上海理应抓住机遇,以创新、效率与规范向市场表明自己建立金融中心的诚意,上海有必要抓住任何市场风险如汇率、利率等,通过在上海市场的交易得到释放,如此上海也就能真正确立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仅靠上海的努力还是不够,还需要中国金融体制的大改革。目前上海已经成为金融市场中心,不过由于金融行政决策中心还在北京,因此出现了金融机构总部从各个地区回迁北京的情况,形成金融决策与市场两张皮现象。金融机构必须到北京跑政策跑文件,如果这样的局面不改,中国什么地方都不可能成为国际金融中心。要成功建立国际金融中心,中国的金融管理、金融行政必须同步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向所有的市场人士发出中国金融改革的宣言书。

  上海建国际金融中心有优势

    1、上海具有建设国际金融中心所需的完备的金融体系、金融机构、人才、环境与管理,而金融市场的完备程度,则是是衡量国际金融中心的重要基础指标,在这个方面,上海的竞争力傲视群雄;

   2、不仅如此,上海金融市场的影响力和辐射力正日益强大,2002年到2007年,在上海直接融资的国内企业额达到了2万亿元,其中95%的融资额是兄弟省市企业的,可见其服务全国的能力;

   3、开放程度是国际金融中心的又一个标志,上海也走在前列,截至2008年6月底,已有375家各类外资和中外合资金融机构汇聚上海,占在沪金融机构总数的44%,即上海近一半金融机构属于外资。

  金融市场是上海的优势,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应当以金融市场体系建设为核心。一般而言,金融市场体系包含五个层面的内容:一是金融要素市场体系,包括交易所市场和场外柜台市场在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多层次货币市场以及衍生品市场,这是金融交易活动的平台;二是金融机构体系,包括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也包括基金、融资租赁等资金运作与资产管理机构,这是参与金融交易资金流动的渠道;三是丰富的金融工具和金融产品;四是资金结算清算体系,包括资金流动、资金交易、权益登记等提供服务的支付清算体系;五是金融后台、中介服务体系,即为金融活动提供后台技术支持以及会计审计、信用评级、资产评估等服务的机构,这是金融活动有序运转的必要条件。

  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核心在人民币市场。国际金融中心和货币自由兑换,这几乎是一个硬币的左右两半。国务院通过《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航运中心的意见》指出:“到2020年,上海基本建成与我国经济实力以及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中国已经启动了提升人民币国际地位的第一步战略性举措——人民币用于国际贸易结算,这将和人民币自由兑换的进程交织在一起。

  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是国家交给上海的历史使命。《意见》描绘了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蓝图的四个支柱——金融市场体系、金融机构体系、金融人力资源体系、金融发展环境;并明确提出,改革创新和先行先试是上海的重要责任。上海确立发展人民币业务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将是香港之后建立中国境内又一个国际金融中心,两地如何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为中国经济服务。从短期来看,由于人民币还不能自由兑换,一些人民币离岸结算等只能在香港进行,而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等业务,上海也无法在短期内与香港抗衡。人民币国际化顺利完成,也不能否定香港的金融中心地位,正如中国与东盟的人民币结算需要昆明这一区域金融中心一样,在人民币国际化之后,在西北、中部、东北都需要区域金融中心,正如纽约是国际金融中心,并不妨碍芝加哥成为国际期货市场中心,上海成为国际金融中心,新加坡与东京照样也能成为国际金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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