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关何在?


乡关何在?

——乡土情结与城市视野结合部的李辉诗歌

 

 

随着社会现代化程度的加速,一个非常明显的特征是:以往城市和乡村那条明确的分界线开始模糊,形成了缓冲地带,将城市与乡村连接起来,这就是城乡结合部。从诗歌写作的共同性考察,中国当下诗界呈现出三种不同的态势:一是以乡土情结为背景的写作,二是以城市视野为背景的写作,这是两种最主要的写作方式,三就是站在城乡结合部的写作。我的这种划分,主要依据诗歌题材和诗歌视野。如果将一、二种类型当作常规写作的话,第三种类型就是一种尴尬的写作。所谓的尴尬,主要是指由于心理因素和诗歌视野方面的原因,所表现在诗中的状态与姿态。这种诗歌类型的特点大致有二:面对城市的焦躁与陷阱,表现出明显的水土不服,并试图返回到充满田园情趣的乡土,以获得心灵的慰藉;更有甚者,当在城市遇到不如意或者挫折之时,干脆就站在乡土的角度,对城市大加批判。作为一个从乡土来的写作者,我对前者能够理解,但对后者往往不以为然。在城乡差别仍然巨大的情况下,乡土与城市,是两种不同的生活层面或呈现方式,各自具有不同的面貌,并以自己的方式运行。无论是谁,都不必表现出道德上的优越感。我总觉得,除非你写的是劝谕诗,否则在诗歌中加进道德判断,这是以道德的力量来冲淡诗歌,实非真正的诗人所为,还不如做道德家算了。这样的诗,除了道貌岸然之外,我看不出与现代诗有多大的关联。

就我所读到的李辉诗歌而言,无疑属于城乡结合部的写作。无论是李辉本人,还是他的诗歌,我都是非常陌生的。陌生的程度几乎为百分百,因为我对李辉一无所知,也是第一次读到他的诗歌。在面对一个完全陌生的诗人及其诗歌,避免了先入为主的印象,唯一的办法,就是直接面对诗歌文本。

一、        心灵鸡汤:青春作伴好还乡

“父母在,不远游。”这正是农耕社会的一大特征。在重农抑商的社会形态下,除了做官,农耕就是最主要的就业方式。农耕社会的社会结构超稳定,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人们是不愿意流动的,最好是“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其理想生活方式是“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土地是赖以生存的根本,对土地的依附,长期以往,自然就会形成乡土情结。可以说,乡土情结早已成为中华民族的集体无意识,并成为心灵鸡汤。

李辉在他的《老家》一诗,进行了这样的定位:“坐北朝南/几十年如一日”。这种相对的恒定状态,在李辉的诗里并非指向落后或不思进取的价值取向,相反,我们发现它具有相当的吸引力:

 

我还看到雨中老家的房子

很不规则地排列

就像乡亲们的性格

不拘小节  甚至散漫

却一辈子恪守

不背叛各自的位置

 

在强调个性的现代社会里,往往有性格决定命运的说法。但我们从李辉的诗中,却看不出个体性格的重要性,呈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人生命运的共同性,而且这种共同性几乎作为一种特殊的品质被传承下来。另外,我们还必须注意到,这种特殊品质的传承,同安分守己——即“不背叛各自的位置”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

这应当是父辈的生活方式,虽然李辉并没有对这种生活方式做出评判,但我们仍然能够发现,由于时间的变化,外界生活方式的影响:

 

父亲从坡里回来

粘着满脚的泥土

身后跑着几个泥猴孩子

他们一路笑话他的泥巴

 

这本应是我们常在文学作品中看到的价值取向的冲突,被李辉轻而易举地化解了。在一般的文学作品中,出现这种情形,往往是长辈与年轻一代的矛盾冲突,作者也自然地倾向年轻一代,因为他们常被作为新生力量或未来的代表者,他们肩负着摧毁旧秩序和建设新生活的使命。中国的小说,《红楼梦》开了先河,虽然中国现当代小说被注入了异质,但在叙述模式上,只要是体现这种矛盾冲突的,往往殊途同归。在李辉的诗中,“父亲”与“母亲”一样,不是守旧,而是朴素,代表着亲情。父亲与隔了代的小孩,不存在情感上的不协,可能会有某种尴尬,但更多的是情趣。

我们所看到的,不是父亲因为儿女脱离了乡村,就一心一意向往着城市生活,反而是在自身与土地的亲密过程中,有了对儿女的召唤:

 

我看到冬眠初醒的麦子

与父亲面对面交谈

今年的收成

和我的归期

 

正是这样的亲情,“我”怎么能够无动于衷呢?当这种情况出现的时候,无论是谁,要做出选择,还有什么为难的呢:“我最后收到母亲的一场痛哭/存放在我的眼角”。既然乡情与亲情是一种召唤,哪还有不赶紧回家的道理?

李辉的《鞋匠》也是一首很有意思的诗。这个“年轻时挥动镰刀和锄头”,后来“鞋匠已离开了田园/穿梭于城镇和乡村之间/开始了另一种劳动”,尽管现在人们看到的是“一个老鞋匠一辆旧单车/整条街的脚步声就铮铮作响”,说明这个鞋匠的影响力很大。但是,由于他来自乡村,作者便作了这样的推想:

 

陌生而熟悉的鞋匠

他必定儿女双全

乡村的某个村落

必定有他温馨的家园

 

既然如此,这个鞋匠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写鞋匠的幸福并不是目的,而是为了铺垫——写自己回归才是中心所在:“看到鞋匠我就想起父老乡亲/他们一遍遍在远方呼唤我的乳名/——泥土 庄稼和劳动”。

面对此情此景,我相信具有这种情感和审美感受的读者,也会轻轻地呼唤:归来吧,浪迹天涯的游子!

二、        心灵轨迹:高处不胜寒

正是由于李辉有着强大的乡土情结作为支撑,回归乡村是应该的,他打定主意为乡村而歌,成为乡村歌手,这并没有什么不好。但我还是对李辉回归的个体原因感兴趣,便决定在他的诗中寻找。于是,我注意到了他的《位置》一诗。

在《老家》里,正是由于乡亲们“不背叛各自的位置”,才其乐融融地生活。“我”生活在城市,这个来自乡村的城市生活者,早年的时候,为了改变自己原来的位置,必将付出许多艰辛。位置是改变了,但在多年之后,才发现这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得以改变的位置,不过是美丽的错误——“我站在不胜寒的高处”——因而需要重新定位。在“看见远方的乡亲们/自由自在地劳动”的幻觉或想象之中,终于找到了答案:“我因此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可见“位置”的重要。为什么现在才发现乡村是那么美好呢?这与“我”对城市的理解相关:

 

我如今深陷在文明的城市

主力正拉高出货

庄家们逢高派发

如此众多的散户被深度套牢

 

这才是真正的心理方面的原因。哦,原来这样啊!读到这里,我止不住会心一笑:原来是股市一族。我不炒股,但我知道,“庄家们逢高派发”并不是散户被套牢的真正原因,这只不过是表面现象。如果因为炒股亏损就认为乡村诗情画意,未免有对乡村粉饰之嫌。这不构成回归乡村的理由嘛。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因为他还有“桑宅十余亩,草屋八九间”,养活自己绰绰有余。“我”回去之后呢?总不能再让年迈的父母养活吧。农村的壮劳力都出去打工了呢,哪怕常常冒着领不到工钱的危险,这说明什么呢?难道“我”就没有想过?农民问题都成老大难了,应该比股民问题更严重吧。

再来看《渴望雪花》。在“只有风”而“看不到一片雪花”的冬天,如果说徐志摩“不知道风是在哪一个方向吹”,但主体并没有迷失。在这首诗中,主体已经在风中迷失了方向,虽然借用了树的形象来传达这一信息。更重要的心理因素,当是无法忍耐的孤独:

 

整个冬天

我收不到一封信

情人们在很远的地方

找不到我的地址

 

我不知道李辉为什么喜欢用复数,是想说明这是普遍性的存在,还是表明这只是一种想象或幻想?乡亲与庄家用复数,很好理解,在我与情人的对应关系中,情人也为复数,就有点出人意料了。孤独的产生,究竟是“情人们”的原因,还是“我”的原因?这时的亲情怎么缺失了?对乡土的回归究竟是乡情与亲情的呼唤,还是一厢情愿?等等。读者可自由判断,并自由评判。看似朴素的句子,信息量却很大。

三、        城市生活:神仙生涯原是梦

难道人们所向往的城市生活仅仅是一个梦?现在到了梦破灭的时候了?

李辉写城市的诗不多,但他的《十面埋伏》引起了我的注意。这是我在寻找他“回归”的心理因素时,从城市的角度找到的不错的个案。这些是“我决定重返家园”的原因吗?

 

我错过了最后一次航班

机票还在手中

鸟儿已经飞走

这时 又传来火车出轨的消息

第十号台风也即将登陆

 

这里既有个人的原因,也有公共原因。从个人的角度出发,“我错过了最后一次航班”可能是错过了最后升迁的时机,也可能是错过了最佳发财的机会,或许兼而有之,也未可知。这真是进退两难——进亦忧,退亦忧,原地踏步亦忧啊!个人的命运似乎在人生中并不是主要的,对时事的关心与忧虑才是大事,所以范仲淹才有“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外江湖之远,则忧其君”的妙语,并成为以天下为己任者的金玉良言。

在城市里,爱已不具灵丹妙药的功效。不知是“我”不相信爱,还是爱不再成为“我”心灵的慰藉,总之是“我”与情人们的距离越来越大,到了相视无语的地步。然而,“一场意外的交通事故/使我遇见儿时的伙伴”,仿佛从儿时的伙伴那里找到了知音:“我们抱头痛哭/到酒吧里一醉方休”。我想也仅此而已,时间是很残酷的,昔日的玩伴,恐怕也成了闰土与“迅哥儿”的关系了。所以,才会有“伙伴和情人们早已不知去向/我无法进入她们的梦境”的长叹,并深深地感受到:“我已陷入十面埋伏”!

这就是“我”的城市生活。虽不是如刘姥姥进大观园,但“我”绝不是一个笑傲江湖的侠士。城市的伤害实在太深,那还不“风紧,扯乎”?

四、        重返家园:日暮乡关何处是

因为城市生活的不称心如意,因为家乡有可爱的父老乡亲,因为土地是自己的根,所以要重返家园。如果按照这样的逻辑,再正常不过了。

我现在的问题是:城市不是我们的家园,乡村就真的是我们的家园吗?在我看来,城市也罢,乡村也罢,都不可能真正成为我们灵魂的栖息地,因为,现代意义上的城市和乡村,它们都将是灵魂漂泊的收容所。唐朝诗人崔灏在面对黄鹤楼的时候,发现了:“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于是领悟道:“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何况现在呢!

从心灵的角度讲,城市让我们进退维谷,伤痕累累,成为心灵的刽子手,乡村又能好到哪里去呢?如果真的回到乡村,面对早已面目全非的乡村,你将会发现,也不过是灵魂的荒原。把“回归乡村”当作是“重返家园”,对于乡土情结本来就浓厚的诗人来说,正是“俄狄浦斯情结”的强烈外化。因为,“回归乡村”是现实,身体的成份居多,完全可以付诸行动;“重返家园”是艺术精神,主要指向心灵的归属,是要通过艺术方式才能达到的,并具有乌托邦的色彩。二者可以相辅相成,但并不能随意抹平它们的界限。

这是我读李辉诗歌所得到的启示。

2004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