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老蔡拒绝付款


  老蔡不仅讲信用,更守法!

  合同法并没有说不履行合同就是犯罪行为啊。由于种种原因,无法履行合同的事情很常见,有很多不可抗因素都可以导致合法地不履行合同。这次的事,只是合法的技术性流拍!!!

  老蔡刚开始参加拍卖,并没有立即说我不付款,后来说我不能付款,是因为隔一天看到了国家出台的文件,说拍卖的是赃物。既然都是赃物了,那当然不能履行合同了啊。有错吗?

  法国流氓们拿出藏物来拍卖,我国老蔡当时在别人已经出价了情况下,本着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的精神,冒着被骂汉奸的风险,即使被敲诈也要把东西抢救回来,所以参拍了。当然,

  第二天,文物局的文件下来了,老蔡看到了,知道如果买下来,那就是替强盗销赃,是犯罪啊。作为诚信为本的生意人,犯罪的事情万万不能做做的啊。如果是你,你也会说:“这个 款我不能付!”

  现在很多善良的中国人担心老蔡的做法使外国人认为:国人以不讲信用。其实,大可不必妄自菲薄。这次拍卖是一个商业行为,老蔡的举动也是一次典型的商业行为,这在商战中司空 见惯。大家大可不必上纲上线,更不必搞什么友邦惊诧了。但是值得说明的一点是:老蔡用它的行为,造成了此次拍卖的实际流拍效果,这个效果对于今后流失在外的我国文物能在合 理价格回归,应该有着积极的意义。

  希望那些不明事理的朋友不要再用什么卑鄙啊、不讲信用啊什么的来诬蔑老蔡了。如果这样下去,以后真的没有谁再回在为中国的利益作些什么了。嗬嗬,不仅丢了vip还丢了名声 ,老蔡容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