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积极扩大国内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做好家电下乡、农机下乡、汽车和摩托车下乡等工作,全国人大代表李东生也建议家电下乡应扩大到城市低保户。消费券虽然没有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但也有委员和代表建议全民发放消费券,而且各地五花八门的消费券措施正如火如荼。
由于4万亿投资计划离民生太远,家电下乡和消费券这种直接的惠民政策当然聊胜于无,当然要谨防念歪了经走火入魔。目前,倍受追捧的消费券其设计上的天然缺陷还未完全暴露,而家电下乡的弊端却已初露端倪,媒体纷纷报道家电下乡过程中销售价格不仅超过淘宝“网店”甚至有的还超过设定的最高限价、更换中标标识以次充好以及领取补贴程序繁琐周期过长等等问题。
这些种种问题症结就在于农民缺乏选择权。政府部门通过招标确定下乡的企业、产品型号和最高价格,这不仅让作为最终购买者的农民丧失了部分用脚投票的权利,而且也滋生了腐败空间。2007年试点时,由于下乡产品限定在国家免检产品,就出现了中标的大多是知名品牌,而且招标时间过短(只有10天),不少缺少“内幕消息”的中小家电企业甚至来不及准备标书就错过了招标。尽管目前的政策取消了招标产品必须为国家免检产品的条件有一些进步,但政府先行介入确定产品范围和价格带来的行政成本增加、利益输送和中标企业“狸猫换太子”等现象还会继续存在。近几年的惠农政策一直在走补贴的路子,从种子补贴、农机补贴到家电补贴,但补贴最终补贴了谁还待考证。由于只有农民买了产品时才给补贴,即使农民知道了中标企业在价格上做了手脚,但如果与未中标产品相比价格还可以接受的话农民还是会硬着头皮购买,否则就拿不到补贴款,这也滋生了中标企业套利的空间。
有学者建议,家电下乡与其采取补贴的形式还不如发放家电消费券,让农民到市场自由购买,这无疑是一个好主意。因为消费券是农民人人有份,不是只有购买时才拿到补贴,即使暂时不购买把消费券转让出去也可以得到实惠。当然这将给财政带来压力,2008年财政补贴家电下乡资金为104亿元,如果发放消费券的话,按此预算每个农民不过得到10多块钱,这将让轰轰烈烈的家电下乡褪色不少。
不过,即使加大财政支出力度让家电下乡采取消费券的形式,按照各地目前实施的消费券政策也会大打折扣,因为消费券犯了和家电下乡同样的毛病,就是消费券的适用商家也是政府“精心”挑选的。无论是成都还是杭州,在推出消费券时都通过层层选拔指定了商家名单,而且成都还没有统一印制消费券只是政府先在事先指定的商家购买折扣券再转发给民众。
近日,杭州在发了2亿元公益性质的消费券后还打算继续发放5.7亿元不占用财政支出的非公益性消费券。但这种非公益性消费券则更是政府与企业联手的成果,而且政府并不打算拿出真金白银,需要居民排队领取或自愿购买。尽管持有这种消费券可以打更多的折扣,但这样的消费券与企业直接打折促销有什么区别呢?政府不出钱,企业当然也不想吃亏,吃亏的只能是买到虚高打折产品的消费者,当然,印制消费券的厂家无疑会大赚一笔,这也是靠消费券拉到内需的衍生品吧。
消费券类似于美国经济学家弗里德曼提出的教育券制度,而教育券的精髓就在于增加了家长和学生的选择权。去年底台湾发放的消费券就与我们大为不同,在那里只要开立统一发票的商家都可以接受消费券,这继承了消费券的精髓,而我们无论是家电下乡的补贴还是消费券都通过政府的有形之手限制甚至误导了消费者的选择权,与十大产业振兴计划一样,这些都只不过是政府在为低效率的企业排忧解难罢了。
删改后发自《新京报》http://www.thebeijingnews.com/comment/jjpl/1050/2009/03-06/[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