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预算应该能看得懂说得清


据媒体报道,全国人大代表王恩多对中央财政预算中的其他支出提出了质疑。她指出,科技部总经费是198.1亿,“其他支出”为69.5亿,占了总支出的13。这个“其他”到底包括哪些部分,这个钱怎么用法。

媒体还同时报道,全国人大代表李永忠也发现, 2008年的财政“执行数”出现了两次,前后相差100多亿元。他还发现,按2009年预算情况,与2008年相比仅增长0.08个百分点,这个数据经不起推敲。对这个疑问,财政部预算司有关负责人解释说,2008年预算是按老科目编制的, 2009年预算是按调整后的科目编制的,为便于同口径比较,相应对2008年执行数作了调整。

对两位全国人大代表的这股较真劲,我十分钦佩。随着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建立与运行,必然要求中央财政预算公开透明。中央财政预算来源于纳税人的交税,钱花在什么地方,纳税人有知情权与参与权。去年51日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规定,行政机关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信息,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都应当主动公开,中央财政预算理应属于主动公开的范畴。

我记得,去年827日审计署公布了2007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在中央预算执行过程中,有376.87亿元未纳入预算管理,有385.41亿元年初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单位,只能在年度执行中再落实。我认为,这就容易造成职务腐败和决策失误,导致一些部门屡屡犯,问题资金高达数百亿元。有鉴于此,从今年开始,中央财政预算在向全国人大报送的同时,有107个部门预算也提请全国人大会议审议。但局限性在于,目前的中央财政预算仍不向公众公开,仅在11个部门内部进行试点。

我注意到,每年全国人大开会时,财政部向全国人大代表提供的中央财政预算,都是一些大数,并不披露用于哪些具体活动或规划,被批评为外行看不懂,内行说不清。全国人大代表在10天左右时间里,只能把精力主要用在讨论政府工作报告上,对于中央财政预算则容易走马观花。从王恩多、李永忠的身上,我看到全国人大代表已经转变观念,提高了参政议政能力。我想指出的是,一份合格的中央财政预算报告,应该是外行能看得懂、内行能说得清的报告。

当然,中央财政预算的公开透明,在我看来还涉及一些十分复杂的问题,在大体制没有迈出实质性步伐的情况下,很难有所突破。比如哪些信息必须在预算中披露?预算中经常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等专业术语如何理解?预算数据应按权责发生制还是按现收现付制提供?政府怎样在预算透明中承担法律责任和义务?哪些行为属于违反预算透明行为?应如何加以处罚等等。这些问题,与制度、程序和实施机制紧密相联,是从源头上根治财政腐败的有效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