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事年年有,云南特别多。那边警察掏枪将无辜的百姓击毙的事情还没有结束,又来了个躲猫猫的怪事。今天又来了一件怪事,偷东西的小偷被抓住招供了,可是事主却不承认,天底下竟然也有这样的怪事?或许是对于事主来说,这点小钱(不就是才八十几万吗?即使再加上那些金银首饰什么的,说多了去,也就百十万的事)算个什么事啊?中国人不是有一句老古话,叫作什么“破财消灾”吗?去就去吧,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21世纪什么最宝贵?人才。(不是钱财)
不过,不知道这是不是也给我们的检察机关出了难题,以什么罪名起诉啊?不是有所谓的民不告,官不究吗?如果再想想,如果这些小偷早知事主不会承认的话,干脆当初就来个死不认账,或许也来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也说不定。不过,这是不可能的,否则就太搞笑了。
回到这件事情上来,现在可以肯定的,双方总有一方是在撒谎!这是确凿无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