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股市的又一个怪胎-----创业板准入门槛会保护谁?


  管理层对创业板设立投资者准入门槛早有定论,近日有媒体消息报道,创业板准入门槛为30万元以上资金。

  姑且不论这个门槛是多高,首先,设立门槛本身是一种歧视。中小投资者是否愿意参与投资创业板是其自由,但其权利却不应被扼杀。资金量大小,不应该成为参与资格的关键。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宪法规定每个公民都有当选国家主席的权利,他怎么没有限制有多少财产的人才可 以有被选举资格呢?虽然事实上,没看到哪个穷人当选过国家主席,但从法律上讲,穷人是有这个权利的,这个权力是不应该被剥夺的。

  管理部门反复表示的态度,这样做是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减少市场风险的程度。这种目的自然是无可非议的。但是,这里有两个问题:第一,在资金量上设置门槛,把投资资金较少的投资者排斥在外,这就是保护投资者利益了吗?显然不是,这样做只是限制了投资者参与股市投资的权利。第二,对于资金量超过30万元的投资者来说,固然他们已经具有了一定的经济实力,但难道管理层就可以因此放任市场风险加于他们身上吗?

  有管理层高官说这是要借鉴南沽权证交易的案例,导致投资者上访事件频发的先例证明,高风险的投资不能让普通投资者参与。权证市场确实给市场造成了过多的后遗症,但它的要害并不是没有设立准入门槛,而在于权证创设制度本身不合理,它本身就中国股市的一个怪胎,券商可以不受限制地创设权证,这就从制度上置投资者于无法与其正常博弈的不平等地位。这是一个不公平的制度,是中国股市的一个怪胎!

  保护投资者利益,关键并不在于投资者资金量的大小,而在于以合理的、公平的制度和完善监管来为所有投资者设置一道安全的屏障,真正体现三公原则。如果因为投资者存在投机心理、暴富心理而以权证创设制度来“教育”之目的,这就你不仁,我不义,那机构就成了管理层的看门狗了,看到别人手里有肉,就放出去抢来吃,还咬伤那人,并且不需要负法律责任,并且告诉别人:我就是要教育你们,肉不是人人都能吃的,千万不要显摆自己有肉吃。

  我们可以想象,当创业板设了门槛,挂上“小散与狗不得入内”的牌子后,机构与大户成了当之无愧的玩家,创业板就成为其玩物。当某日创业板不景气,再度如当年B股向国内投资者开放一样,把那些机构投资者玩腻了的股票拉高放给散户,肯定会再度套牢一批中小投资者。这不就象帝王权贵们选好秀女,玩过气了,再来高价挂牌出售给老百姓吗?

  那么这个创业板投资者准入门槛,是为了保护谁呢?

  南沽案例表明权证创设制度是中国股市的一个怪胎,我们不希望创业板投资者准入门槛成为中国股市又一个怪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