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收楼时发现小区里没有开发商在卖楼广告中宣传的游泳池,购房合同中对此问题亦未有约定。请问谢律师,开发商的卖楼广告失实,我还可以追究他们的违约责任吗?
谢恒律师解答:
根据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如果开发商在卖楼广告中对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写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仍会被视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开发商违反约定的要承担违约责任。
谢恒律师注:本期律师解答刊载于《中国买楼通》杂志2009年3月刊Q&A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