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召开的山西太原市政协十一届十次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市政协十一届委员会部分委员名单,其中三人因“不作为”,未完成履职任务,被劝辞并取消政协委员资格。(2009年4月16日中国政协新闻网)
积极主动参政议政,是政协委员的基本职责。但是,长期以来,一些地方的少数政协委员,将“委员”当作一种政治荣誉,而不是一种政治责任,不能正确认识自己所肩负的崇高使命和所承担的重要职责,有的委员参加完一年一度的政协全委会,就忘记了自己的职责所在。对这样名不符实的政协委员采取组织措施,进行劝辞并取消政协委员资格,很有必要,也非常有借鉴意义和示范意义。
俗话说,在其位,谋其政。这是对包括政协委员在内的全体官员的基本要求。但是,我们的一些官员却不能很好地做到职权利的完全对等、统一。有的“占着茅坑不拉屎”,图有官名,不理政事;有的“身在曹营心在汉”,吃着碗里,望着锅里,三心二意,心不在焉;有的“急功近利徇私情”,把官位当跳板,当发财的工具,以权谋私,以职谋利。对于如此等等已经褪色变质的官员进行劝辞或处理,是纯洁官员队伍的需要,也是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体现。
对不履职、不作为的官员劝辞,看似很应该,也很正常,但是却并不那么容易做到。一是少数组织和领导,存在老好人思想,对一些官员身上存在的不正之风、不为之气,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得过且过,放任自流。二是个别“不作为”官员可能很有势力、很有来头,组织上有时实在是拿他没办法,得罪不起、处理不了。三是一些地方组织制度不健全、管理措施不到位,特别是一些官员兼职很多,使得一些官员长期游离于组织管理之外,成了无人管的自由人。等等这些情况,让一些“不作为”的官员有了继续“不作为”甚至是“乱作为”的土壤和机会。
常言道,“一泡鸡屎坏一缸酱”。党员官员队伍中的一些不正之风、不为之气,很具有传染性和腐蚀性。如果任其发展,败坏的不仅仅是其个人的形象,而是整个队伍的形象。让那些“不作为”者逍遥自在,在某种程度上是对那些“真作为”、“勤作为”者的一种漠视,甚至容易出现庸者上能者下、投机者得势老实人吃亏的尴尬局面。因此,对那些不正之风、不为之气必须进行及时的清除、严肃的治理,才能始终保持党员官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提升执政力、执行力、凝聚力、战斗力、感召力。
治国必先治吏,治吏务必从严。严是爱,松是害;打是亲,骂是爱。如果组织上对官员长期不管不问,放任自流,一来容易助长一些不正之风、不为之气的滋生和蔓延;二来容易使一些党员干部感受不到组织的关怀与温暖;三来容易使整个队伍没有向心力,也就很难焕发战斗力。所以,无论是对党员,还是对干部,无论是高级干部,还是对普通干部,都必须加强管理、加强管束,使其能够时刻牢记自己肩上的责任,积极主动自觉高效地完成好本职工作。
官员退出机制或者说末位淘汰机制的建立健全,是干部队伍建设中非常重要的一环。无论是在发展党员,还是在选拔任用干部等方面,既要严把入口关,选好人;又要畅通出口关,将那些已经失去先进性的党员官员及时地清除出去,做到用好人,用好的人,用让人民满意的人。当然,既然是劝辞或退出,就要很慎重,也要很坚决。一方面要认真调查清楚,严格组织程序,一定要谨慎谨慎再谨慎,不能将劝辞或退出随意化,或者当作“整人”、“打击报复”的借口;另一方面对那些确已丧失先进性并且屡教不改的党员官员,要果断地采取组织措施,该劝辞的劝辞,该清退的清退,该法办的法办,绝不能手软,一定要坚决坚决再坚决,不能将劝辞或退出当作一种空摆,作为“吓人但不吃人”的“纸老虎”,失去刚性,缺乏严肃性。
也许有人会说,要保持党员队伍、干部队伍的稳定。此话没错,但是稳定不是一潭死水、一团和气。只有及时将那些“不作为”者劝辞,才是根本上的稳定,否则歪风邪气一旦占了上风,很容易动摇我们执政的根基,也就谈不上什么真正意义上的健康稳定和谐了。让官员觉得官不好当、当不好不行,才是执政为民之道,才是国泰民安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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