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汽车带牌销售,并非是带着车牌销售汽车,而是指消费购车后到一站式办公大厅,完成车辆上牌的所有手续。说到底,就是涉及车牌办理的有关部门联合上门(汽车销售处)服务,以减少跑路、耗时中间环节,最终达到简化手续,方便消费者的目的。这当然是好事。
但是,将它与刺激车辆销售挂起钩起来,则让人觉得不伦不类,也是不容乐观的。
金融危机,这是事实。拉动内需,这是对策。但什么都往拉动内需上靠,没必要。而且,并非打上刺激消费、拉动内需的标签,就能起立竿见影的效果的。相反,搞得不好,不但事倍功半,还有可能因此让人怀疑决策的科学性、可行性和针对性。
哪些因素能刺激车辆销售呢?最主要的,当然是车价和人们的经济收入水平。如果车价过高,或者说车价并不高,但人们的经济收入上不去,谁还会考虑购车?更不可能因为上牌手续简单就去买车。此外,如果油价便宜或车辆省油,让人既买得起车又用得起车;道路畅通,让人觉得开私家车确实比乘公交、打的等方便;交警文明管理,让人不担心遭遇乱查车、乱罚款等等,人们也有可能考虑买车。唯独这上牌手续的繁简,对人们决定买车或不买车的影响不大。打个不恰当的比方,车辆带牌销售还如带皮狗肉那么吸引人呢。
相反,我倒是担心车辆带牌销售还会反过来给消费者增添不便。任何事都是相对的,有利就有弊,这带牌销售,不可能只有好外,没有弊端。比如,以往买车,可以先买回来开着,在规定期限内慢慢办牌照。可按带牌销售模式,就得在买车的同时将所有手续都办好,如果因为某个方面出现点问题,可能就得改天再来,而这种情况下,车子能否开走,恐怕是个未知数。还有,在异地买车怎么办?一并办理上牌手续当然好,但开回来后要不要再到本地交管部门重复办理整套手续或补充手续?这牌照号,又如何与本地车号“接轨”呢?这都是个问题。
其实,作为一种思路,我倒是觉得带牌销售这种模式还可以再迈进一步,真的实行带着牌子销售汽车。车牌本身没有价值,只有挂在车上才有价值,但在好多地方,车牌已承载了太多的“副作用”,好的牌照号或被开后门选走,或被拍卖创收,或被掌权者截留闲置等。如果车牌随出厂车辆走,地方上接触不到,不但可以简化上牌手续,还可避免众多不良现象,岂不是一举两得?操作起来应该说也并不难。我们知道,车辆发动机等重要部门件也是有编码的,而且每车一个,终身不变。那么,为每台出厂车辆或上市车辆配个牌照,售到哪里哪里交管部门像登记发动机号码那样予以登记和管理,这有什么不可以呢?完全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