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可太原市这3名政协委员只在开始时撞了一次钟,是完全意义上的“哑巴委员”。笔者认为,太原市这3名“哑巴委员”并非个例,当今在我国,究竟还有多少“哑巴委员”不撞钟?
众所周知,人民政协是我国统一战线组织,是政协委员代表各界别所联系的人民群众商量和讨论国家以及地方各项重大政治、经济和社会问题的重要场所,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政协委员是政协组织的“细胞”,是政协工作的主体。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是人民政协组织性质特点的具体体现,是提高人民政协履行职能整体水平的关键所在,也是推进人民政协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的必然要求。
我国的政协章程规定,政协委员以协商推荐的方式产生。每届政协委员名额和人选经上届委员会主席会议审议同意后,由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应该说我们的绝大多数政协委员都是合格的,但不可否认,有少数政协委员既没有政协委员的素质和相关知识,还认为这个头衔是“政治花瓶”。其表现为,一是把参政议政当做软任务,两会前不深入或者根本就没有深入调研,没有第一手材料,所以他们在会上讲套话、空话不着边际;他们的提案玩文字游戏,尽是些“非议政”提案。二是,象太原市这3名政协委员素质很低,根本不履行委员职责,起不到一点委员作用。三是个别所谓“红顶商人”的政协委员,利用委员头衔违法乱纪,贪污受贿、欺诈百姓成了人民的罪人。这些委员性质类似太原的“哑巴委员”,他们站着茅坑不拉屎,既是政协组织所不能容许的,也是人民所不能容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