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报报道,港交所(388)新任上市科主管狄勤思首次会见传媒指将缩短上市及供股时间。他上任的新工作,是会缩短IPO(首次上市)及供股的时间表,希望可以与新股上市过程中的参与人士面对面交流。他形容,检讨IPO过程是个“大project”。这位前证监会高层表示,面对面直接与参与IPO工作的投资银行及律师等沟通,可望令上市过程更流畅。他不认为面对面的交谈会令上市科沦为“客户服务”,强调只希望引导有关人士符合上市规则。
另外,鉴于金融海啸肆虐,很多公司都做不到连续三年录得盈利的上市条件,令上市集资之路受阻,有见及此,港交所早前已表示正研究取消首次上市的连续三年盈利纪录要求。狄勤思指出,有些公司经营获利、现金流都很出色,但是技术上无法申请上市,因为金融危机导致损失,打击了盈利,变相不能申请上市。交易所正在微调一些细节,评估获利测试是否是最佳的评估标准,其他考虑的评估方法包括现金流测试或者资本测试。
海啸下难连续3年盈利
狄勤思表示,若具有健康现金流及营运溢利,仍应该有机会上市。至于当前上市程序繁复,是因为需要多次的查核及繁多的文件处理,他指今年会研究简化上市程序。
至于供股集资的时间,狄勤思认为有需要再缩短,原因是其他市场已经开始缩短供股的时间,而较长的供股时间,只令风险及成本增加。当前本港供股时间,分别长于新加坡两周、澳洲四周。
港供股时间超星澳逾两周
狄勤思又表示,满意现行上市公司的披露守则,不过执行时却未如理想,长远他会加强执行方面,令上市公司可持续及适时披露,上市科亦会跟进所有事项。此外,他不认为本港需要订立一个“盈警法规”,原因是现行已有上市公司披露股价敏感资料的规则,他认为已足够涵盖发盈警的原则,并且符合国际做法。
他承认,并非所有上市公司都如港交所预期尽责地公布消息,港交所只可根据上市规则谴责上市公司,若要提升层次,就要由法庭执行,他认为,港交所在两者间应研究处分方法。当前若发现上市公司在消息发布上有严重缺失,将会转交证监会跟进。 (香港文汇报 周绍基)
申请香港主板上市条件
1。上市公司及其业务必须被交易所认为适宜上市。
2。必须符合以下三项中其中一项测试(必须具备不少于三个财政年度的营业纪录,其间管理层需大致相同,最近一个经审计的财政年度内拥有权和控制权维持不变):
1)最近一年的盈利不少于2,000万元,再之前两年累计的盈利不低于3,000万元;
2)上市市值至少20亿元,最近一个财政年度的收益最少为5亿元,及在过去三个财政年度从其拟申请上市的营业活动所生成的净现金流入合计最少为1亿港元;
3)上市市值至少为40亿元,最近一个财政年度的收益最少为5亿元,及上市时至少有1,000名股东。
3。上市时的预计市值不得少于2亿元,其中由公众人士持有的证券预计市值不得低于5,000万元。
4。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均须有至少25%为公众人士所持有,初次申请上市的证券于上市时最少有股东300名,以及持股量最高的三名公众股东拥有的百分比不得超过50%。
5。必须有足够的营运资金应付现时 (即上市文件日期起计至少12个月) 所需。
申请香港创业板上市条件
1。上市前两个财政年度经营活动的净现金流入合计须达2,000万元。
2。市值至少达1亿元。
3。公众持股量至少达3,000万元及25% (如发行人的市值超过100亿港元,则为15%至25%,即与主板一致)。
4。最少100名公众股东,持股量最高的三名公众股东持有比率不得超过50%。
5。最近两个财政年度的管理层成员大致维持不变。
6。最近一个财政年度的拥有权和控制权维持不变。
7。必须清楚列明涵盖其上市时该财政年度的余下时间及其后两个财政年度的整体业务目标,并解释拟达致该等目标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