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钉子户”究竟谁说了算?究竟一何钟法律标准去衡量,抑或只是以某行政长官的一纸文书为标准?
时事形势需要的时候,我们可以将钉子户誉为维权的英雄。然终究会友一个方面为这场博弈付出代价。
从新闻看来,这次事件的初始原因,是一项道路改建工程,果真如此,该钉子户似乎找错了撒野和耍无赖的对象;但是,即使是公共市政项目的背后,也并不见得就没有丝毫的部门利益及与其相关的个人利益存在。
当然,眼下拆迁已然成为许多人心目中改变生活状态不可多得变得最佳发财机会了。从这一点上看,社会利益为谁在埋单,还真不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