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是一个传统的产业行业,但在中国,这个行业则是个新兴的(只有十年发展历史)行业。十年的时间,对于一个行业的发展确实是太短暂了,所以,我们理解在这样的发展完全不成熟的行业里面会发生这样、那样奇特无比的现象。在笔者之前的许多文章中,就曾经提到过此类的问题,比如“逆势涨价”“抱团取暖”“猪坚强”“绑架政府”等等,都是违背市场规律、违背民生意愿、违背社会伦理道德的劫掠行为。难怪本文的作者——牛刀先生,在行文过程中,着重引申了“罪恶”一词,而且,着力叙述的也是关于道德与罪恶的观点问题。
在牛先生的原文中我们读懂并感受到了这样一个问题,即,任何一个行业,或任何一个商人、富豪、大腕,其行商的目的是为了盈利,本无可后非,但,如果其商业行为完全以赢利为目的,而拒绝承担社会责任、体现社会价值,甚至于以不择手段的形式获取不义之财,那么,这样的赢利其本身就是一种罪恶,而且,这样的罪恶必然随着利益的不断累积而越发的深重,及至到最后,施恶之人无论采用什么办法都将无法从罪恶中得以救赎。这不是我们给下的主观定论,而是这些施恶之人的自觉觉悟。因为,原文叙述的“房产大亨的自杀潮”事件背后所折射出的就是这个问题,笔者只是加以总结、引申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