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是怎么在行政管制下办成中学的?


文革期间,高考被废,由“群众推荐、领导批准”来上大学的“工农兵大学生”们,其主要目的是“上大学、管大学,用毛泽东思想改造大学”,而不是科学文化学习,到大学课堂上甚至闹出“1/2+1/2=2/ 4的笑话。197784,邓小平主持召开科学和教育工作座谈会,当清华大学教授说到这种情况时,邓小平愤然地说“那就不要叫大学了,改成清华中学好了!”。正是在这次会上,邓公当机立断,做出恢复高考的重大决策,从此大学逐渐走上正轨。

令人遗憾的是,32年后的今天,我们的大学在科举式高考拉动和行政干预下,却从另一个方向上逐渐被拉向“中学化”的邪路。大家公认,在大学教育中,相对于研究生教育来说,本科教育是基础和主体。由于本科教育离高考“最近”,又是十余年中小学教育的“接口”,同时也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最重视”、干预力度最大的教学层次,大学行政化、中学化的倾向在本科阶段表现得最普遍、最突出甚至可以说是“最恶劣”。作为一线教师,笔者对此有亲身感受。

大学本科四年,由于行政部门的教学评估、检查和干预,深受十余年中小学应试教育其害的“大学生”们,在前两年的课堂教学中很难走出“中学生”式的学习阴影,好不容易缓过点气,紧接着考证、考资格、考工作和考研等一系列新的应试压力接踵而来,基本上感受不到大学应有的“精神陶冶”,好不容易熬到四年头上,临毕业时要做“学位论文”了,仍然难逃中学式“命题作文”的煎熬。这么说来,在“金贵”的四年时间里,我们可怜的大学生们,其实过的基本上是一种中学式的大学生活。

在大学本科教学工作中,由于严格、规范、无微不至的教学行政干预和监控,老师的课堂教学基本没有什么回旋余地,必须严格地按照既定的“教学计划”来走程序,如果有哪位老师在时间、空间、言语和教学模式上稍微“个性化”一点,轻则被界定为“违反教学纪律”或“重大教学事故”予以行政处罚,重则会招致因言获刑那样荒唐而可怕的大祸。这样,广大教师在本科教学上的热情、积极性和成就感受到极大挫伤,对此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不仅不认真反思——究竟是为什么大多数教师都不太情愿给本科生上课?是他们都喜欢偷懒、觉悟低、没有职业道德?还是你让他们找不到大学老师本应有的职业成就感觉?——反而更进一步利用行政手段下文规定教授每学年必须给本科生上够多少多少课,否则他们就会用手中的行政权力,随时取消你当教授的资格。在强力的行政干预之下,教师无可奈何,只好得过且过,“哄”着我们可怜的大学生们按照既定“中学生”教育模式走下去,完成自己的工作量钱揣到兜里算拉倒吧,管它那么呢?!这就如同相当年在人民公社体制下的农民,明知道地不是这么个种法,但大家都“痛心疾首”地磨洋工,最后集体承受饿肚子的痛苦。

在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的本科教学中,特别是诸如“企业管理”这样一些需要“干中学”的实用性专业,需要最起码的生活底蕴、最基本的社会实践经验垫底才能有所感悟的“专业”知识,对于一路应试走上来的“大学生”来说,学习起来可以说是“一点感觉都没有”,老师必须从最基本的待人接物、学人说话等“生活常识”教起;实际上,面对经过十余年应试历练、一门心思要“成才”而未有意识和机会“成人”的大学生们,再有责任心和专业能力的老师,能做的多是无可奈何自叹息,就是费九牛二虎之力、苦口婆心地“谆谆教导”,也很难把他们“成人化”地教育过来,而且在现行教育体制和教学管制下,很可能还吃力不讨好,得过且过应付差事可能是大多数老师“最明知”、“最理性”的选择。

为了“迎评”,各高校不遗余力甚至不择手段地“补全”了各种教学文件材料,“规范”了各种形式化甚至有违教学规律的教学程序。这不仅在评估前“忙坏”了广大师生们,而且在评估后“连累”到日后本该“正常化”的教学秩序。例如,老师在日常教学中为学生批改作业,本来是每个老师分内必负的职业责任和义务,完成作业也是每个学生学习的本分,现在可好,都要搜集起来作为行政部门评估检查的“证明材料”,时时刻刻“准备”上级行政首长检阅。一个大学老师,连自己的本职工作都不能取得行政主管部门的起码信任,这给我们身处此情此景、耳濡目染的“大学生”们传递的是一种什么信号?他们走上社会,在没有行政长官的外在监督下,还能有起码的职业操守意识吗?

特别是每到期末考试,教务行政部门似乎有些“故意”地制造出来的那种紧张空气让人有些喘不过气来,那阵势真有些“如临大敌、严阵以待”:各考场楼前拉上诸如“严肃考场纪律、严禁考试作弊”云云的醒目横幅,临考前要求老师“三令五申”宣读考场纪律,教务行政大员带着红袖标来回巡视察看……这种情势实在有些滑稽可笑:我们的教育怎么了,我们的大学生经过一、二十年的小中大各级教育一路走上来,到了早已“成人”的大学了,连最起码的考试不作弊这样的诚信都做不到,而“教育”他们的老师及行政长官们竟然还毫无羞愧感地、一如既往地做着他们“管、卡、压”这样一套非职业甚至是反职业的“神圣事业”,是可悲可怜可耻还是什么,我真有些搞不清楚了!

如此这般荒唐的中学应试式大学生活好不容易“熬”到头了,临毕业要做“学位论文”,我们可怜的大学生们还要再受最后一次“中学式历练”。由于行政部门教学评估的推动,各大学本科教学比过去、也比研究生教学“规范”多了,做学位论文也“无比正规”起来,从体例到内容、从开题到定稿乃至论文答辩,都有一套正式的、严格的、文本化的程序规则要求。但这样一来,也“规范”出了一系列违反教学规律的荒唐事情来。

本来,大学毕业要做的“学位论文”,初衷应该是让大学生们运用自己四年所学,通过直面现实去对自己观察分析研究问题的能力进行一次综合性训练,以证明自己具备了大学本科所应有的“学士”水平。如此,在做论文时,要在老师指导下进行“选题”,并向行政主管部门递交“开题报告”。这里的所谓“选题”,不是像中学命题作文那样选择“作文题目”,一旦选定题目,就要按此题目构思写作提纲,最后紧扣题目写一篇争取得“高分”的作文;而是要求大学生们直面现象,去看看自己能研究探索哪个领域、哪个层面的现实问题,并在“开题报告”中提出自己大致的研究方向和思路,以及准备采取什么方法、通过什么途径去完成自己的研究课题。由于科学探索、学术研究的不确定性因素很多,至于最后完成的结果如何,不可能完全吻合事先“设想”的开题报告,甚至恰恰相反,如果完全吻合,那反而是不正常的、异常的、奇怪的甚至是荒唐的事情!

嗨,你还别说,这种荒唐的事情恰是我们大学的行政主管部门所“规范”、所要求的!最后完成的论文要与开题报告的题目一字不差,例如,开题报告的题目是“基于国际劳工标准的中国劳工法规建设研究”,论文完成后,指导老师觉得这篇论文总体上看还可以,就是“研究”二字有些太扎眼,是不是改作“探析”这样稍谦和一些的词。这样一来麻烦可就大了,论文题目与开题报告的题目差两个字,这在教学行政文件管理上是“不规范”的,因此,要么把“探析”二字乖乖地再改回到“研究”二字,要么让学生重新修改开题报告,并让导师重新签字画押,补做一遍行政程序,否则可能就要按“教学事故”论处了。

这是大学的教学管理吗?这是在培养大学生吗?这是在做“行为世范”的神圣教育事业吗?……别拔那么高了,别大言不惭地说什么“神圣事业”了,我们应该问的,可能是这样一个“常识性”问题:

——这是一个正常社会中一个正常职业者该做的事情吗?

幸亏现在如此这般“严格规范”的行政管制尚未延伸到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层次上,否则,硕士论文、博士论文都将变成中小学作文,“大学”真的完完全全地成了“中学”了,我们这些老师不能为学生提供正常服务、为自己的职业操守做主,看来都应该“回家卖红薯”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