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银监会等八部委联手促进汽车消费


  汽车消费作为扩大内需的主要内容,对妥善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推动汽车产业健康发展,缓解就业压力,维护社会稳定,保持国民经济平稳增长具有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和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精神,保持汽车市场稳定增长,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保监会等八部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意见》。在这份商建发[2009]114号文件中指出,将推进汽车消费信贷管理条例制订工作,完善个人征信管理,根据金融机构根据信贷原则和汽车流通企业的特点,制定差别化授信条件,创新担保方式,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满足汽车流通企业的合理信贷需求。稳步发展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推动保险机构与汽车消费信贷机构进一步加强合作。

       链接: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