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就不理解了,官员前面被问了责、受了处分,后面就异地任职,甚至还走上了升迁之路。其实,这就是中国特色,官场上的潜规则。
中国自古有官官相护的传统。既然能为官一任,就有一定的水平,其犯错、被问责,有时也是身不由己,还可能是工作创新惹得祸呢,哪能一棍子打死人呢?能为官一任,就有一定的关系网,网内之事,一切都好说。再说,我党不是有“治病救人”的优良传统吗?为何不救救这些被问了责的官员呢?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被问责官员异地任职或升迁就是情理之中的事了。
鲍俊凯受的是党内行政处分,行政级别上未受处分呀?为何不用在行政上予以任用?鲍俊凯虽然被提了半级,但是其由皇城脚下下放安徽,人家还认为是流放呢,可能还不愿去呢?再说,我党需要人才,鲍俊凯等可能是党不可多得的人才,怎能不予以任用呢?还有,人家质监总局可是垂直管理的呀,自家用人自家做主吗?
刘大群由农业厅厅长到邢台市市长,是我党在培养锻炼干部,培养干部还要受党纪约束?再说人家是在受处分之前就被任用的,绕过了我国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有理由相信,只要不打破官官相护制度,只要问责官员不确犯刊律,问责官员异地任职或升职是没有问题的。对于这些“问责”官员来说,官场就是此地不留人,自有留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