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规定国有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薪酬上限


   据中国财政部网站发布通知称,目前部分金融机构在2008年度实现业绩增长的情况下,主动降低高管人员的薪酬,这种做法符合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国有金融机构在清算2008年度高管人员薪酬时,按不高于2007年度薪酬的90%的原则确定。在此基础上,2008年度业绩下降的国有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薪酬再下调10%

   虽然做出这样的规定将使国企高管的名义工资下降,但另一方面每一位人都有维持并增加收入水平的刚性,特别是在经济困难时期,出于对未来形势的担忧,更希望维持一个较高的收入增长水平.虽然名义工资降低了,但他们可以通过职务消费等其他途径增收,也就是说体制依然有漏洞,他们若想创收还是可能的,只不过比以前困难些.所以对于类似的措施的看法是可能产生一些效果,但是效果很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