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首创“岗位主人翁”新概念的主人?


 

谁是首创“岗位主人翁”新概念的主人?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2001年创新性提出了“岗位主人翁”,北京大学人本管理研究中心高贤峰也声称自己提出了“岗位主人翁”,到底谁是“岗位主人翁”这一新概念、新名词或新理论的首倡人或首创人呢?
 
一、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首创、发表“岗位主人翁”这一新概念的过程和事实:
1、2001年第四期的《中国建筑业》杂志曾发表了刘先明“人事制度改革的关键: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一文,2004 年2月11日世界经理人网转发;文中写到:
解放后,在社会主义建设的计划经济时代里,“人民当家作主”,“员工是企业的主人翁”,这些历史背景下形成的观念,在当时的历史背景里是必要的也是产生过巨大作用的,但在当今市场经济时代里,员工的身份就不应再沿袭以往企业里存在或宣传的主人翁的概念了。一般地认为:岗位是企业组织中的一个细胞,员工也是企业组织中的一个细胞;本人认为:这两种细胞的解释是有条件的,即:员工只有占据岗位才是有用的细胞,没有岗位的员工不能算作企业组织中有用的细胞;对应的,岗位只有在有员工充填时才是企业的细胞,没有员工充填或充填的员工不能使岗位发挥功能性作用时,这种岗位细胞是不健康或不协调的细胞、是已经变异或需要变异的细胞。岗位(在有员工充填时)作为企业组织中的细胞是具有一定功能的稳定性的,同时,随着企业内部组织结构的变化,这种岗位也是变化性的,就像细胞是有生长与变异、功能衰竭或死亡的现象一样,而且,企业组织的机体会因为管理或工作岗位细胞的功能变化而发生变化。
2、2001年11月30日,刘先明受中国社科院北京高尔管理顾问公司的邀请,在中国社科院为一汽铸造厂等单位的领导和人力资源管理干部提供了“企业如何建设有特色的企业文化”专题培训服务,其中,对于以往讲的“企业主人翁”的这一传统观念,刘先明在讲课中,明确讲到:“员工不是企业的主人翁,员工只能是岗位的主人翁”,“对员工来说,要强调,员工是岗位的主人翁,不是企业的主人翁”。
视频地址:
3、2002年5月11日,《经理学刊》转发了《财智》杂志(2002年2-3月合刊)采访刘先明的文章《入世后,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如何与外企“抢”人才——精细管理是制胜的利器》,刘先明指出:
国企要进行有效改革:一是将“身份管理”变为“岗位管理”,职工只是岗位的主人,不是企业的“主人翁”。
4、2003年11月22日,刘先明在《员工持股断想》一文里,写到:
本人认为要强化“员工是社会的,不是企业的”观念,强化“员工是岗位的主人翁”的观念,淡化“员工是企业的主人翁”的观念。
5、2007年2月10日,刘先明在《修正、补充国资委李荣融主任若干不精准的讲话》一文中写到:“关于企业领导和职工的素质和技能问题,我在清华大学总裁班讲《管理创新》课的时候,也有讲到,我是这样讲的:1、没有不合格的员工,只有不合格的领导和管理者;2、员工要做岗位主人翁,争做岗位将军。”
6、刘先明赋予“岗位主人翁”这一新概念的内涵是:
(1)“职工是企业的主人翁”里的“主人翁”,不是对某一个职工或个体来说的,而是对全体职工这一群体来说的,在这一群体里,包括企业的领导。在讲“职工是企业的主人翁”这一句话的时候,在较多的场合下,讲的多半是一种集体性的荣誉和光荣,而很少涉及、也无法涉及到具体岗位里的职工的责、权、利。
(2)“岗位主人翁”是针对企业每一个职工讲的个体性的概念,企业每一个岗位中的职工都应该成为对应岗位的“主人翁”,即使你是一个清洁工,你也是清洁工这个岗位的“主人翁”。只有成为了“岗位主人翁”的人,才有条件和资格进入到“职工是企业的主人翁”里的“主人翁”这一群体中去。
(3)随着市场和企业的变化,企业的岗位数量和岗位任职资格条件也是会发生变化的。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应该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但是,进入到企业每一个岗位的人,是需要有条件的;只有具备对应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人,才有资格和条件进入或充填到对应的岗位中去。
(4)进入或充填到某一个岗位中的职工,也不一定就成为“岗位主人翁”了,只有那些按照岗位的要求或标准,完成了岗位所赋予的工作,并享受到岗位对应的待遇和权利的人,才是名副其实的“岗位主人翁”。“岗位主任翁”首先强化的不只是“荣誉”和“光荣”,而是岗位职工的责、权、利,同时强化的还有企业对应的责、权、利。
(5)如果因为市场和企业经营管理等多方面的原因,企业的岗位缩减的时候,而某职工的素质又不能适应调整后的新岗位和其他岗位的变化,这时的“下岗”,自然也容易理解了。但是,这里还有另一个现象不容回避:如是企业主要是因为自身经营管理水平低下,而导致企业的岗位缩减,首先“下岗”的应不只普通的员工,而应该是企业的领导和责任部门的领导。
近七年来,本人在为众多企业讲解“岗位主人翁”这一新概念和新观念时,都得到了听课人员的认同,相信并希望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员,也都能理解和接受“岗位主人翁”这种新概念和新观念,并带着这个新观念当好“岗位主人翁”。
7、2009年4月26日,国务院参事室发表了刘先明《要加强“岗位主人翁”新观念的宣传和教育》一文,文中开头写到:
“岗位主人翁”这一新概念或新观念,是本人2001年首先创新提出的。
 
在刘先明2001年提出“岗位主人翁”这一新概念及其内涵之前,没有发现国内有其他人创造性提出“岗位主人翁”这一新概念、新名词。
 
二、北京大学人本管理研究中心高贤峰也声称自己“提出”了“岗位主人翁”:
1、在智联招聘网<第22期>职场快速生存记,高贤峰说到:
我们说的主人翁,刚才说过一半,原来企业里边主人翁不合适了,我们现在提出了岗位主人翁理论,是指我干岗位工作的时候,我要有一个主动积极有责任,要承担起责任来,而且要有胜任的感觉,你不能光干,干了半天干不好也没用,就意味着下边几个层次,一个层次是既然要在岗位上当主人翁,这个岗位需要的素质我就得具备,如果不具备我就要积极的努力具备它,这时候表现出来的充电、学习、上进的精神。
2、2009年4月20日,《经济参考报》发表的一篇采访高贤峰的文章,文中写到:
岗位主人翁:让个人资本升值的诀窍
访《新主人翁精神》系列丛书作者高贤峰博士
经济参考报:您把它命名为“岗位主人翁”?这与之前的国家主人翁、企业主人翁有什么不同呢?
高贤峰:所谓“岗位主人翁”,是与我们国家现在的客观实际有关。以前我们主要是用集体主义的价值观去鼓励员工。而现在,企业的“打工者”越来越多,集体主义价值观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削弱,人们不再认同自己的工作是为了整个国家,或是整个企业,而是以“打工者”的心态对待工作。这就产生了一些问题,比如出现了书中提到的互相推诿责任、拈轻怕重的问题。现在企业的管理者一般是六七十年代出生的,集体主义的价值观念还是很强,而被管理者基本上都是80年代以后出生的,其价值观与管理者有着比较大的冲突。因此很多管理者觉得80后无法管理。这主要是因为价值观出现了断裂,没有一个合适的理论去引导人们的思想,去激励人们努力前行。
 
三、高贤峰“提出”“岗位主人翁”的过程和内容。
1、在中国人力资源网“大家社区”里,2008年7月25日,donalt发了一个标题为“新主人翁精神”的帖子,帖子是这么写的:
高贤峰博士到一个企业去做咨询,企业总经理想要他讲一堂主人翁精神的课程,但是作为企业员工是打工者,何来主人翁精神呢?
于是,总经理给高博士讲了一个故事:企业做大后,出台的第一份制定是差旅费制度,规定住宿60元/天,报销来回路费。但发现有人只住了15元,但他也来报60元,但根据制度还是允许报了60元。企业只好没办法,修改制度为提成加1元/件,报销来回路费,结果员工如果出差当天事情没做完,坐车回公司睡,第二天又去出差,结果车费涨了;后来,企业又修改为提成加2元/件,不报销路费和车费,结果员工不出差了,在家里天天打电话,导致电话费涨了,而业绩未涨多少……
高博士在公司调研了一上班,总结并创造出了新主人翁精神。
2、2003年10月份以前,高贤峰发表过两篇有代表性的文章,尽管高贤峰都在文章中提到“主人翁”,但是,高贤峰都只是从传统的“主人翁”的角度上去提的,没有提出“岗位主人翁”的新概念、新观点。
(1)国有企业改革要谨防职工产生雇佣心理
山东经济学院副教授高贤峰 2003-10-9
此文里,尽管在四个地方出现了“主人翁”一词,但是,高贤峰还是从传统的“主人翁”的角度去提“主人翁”的。
(2)人本管理应该有自己的体系了
山东经济学院副教授 高贤峰 2003-3-24
此文里,只能看到文中一处出现“主人翁”一词,而且还是笼统地从传统的“主人翁”的角度去说“怎样帮助员工树立主人翁意识”的。
如果高贤峰在2003年3月24日以前,有了“岗位主人翁”这一新概念的重大创造,那么,从学术研究规律来讲,高贤峰一定会在2003年3月24日发表的《人本管理应该有自己的体系了》一文里,提到“岗位主人翁”。但是,高贤峰在这篇文章里,还只是提到传统意义的“主人翁”。这是极其不符合学术研究规律的。
更为蹊跷的是,在刘先明发表《一个值得研究的、能否认定为高级抄袭的案例》一文后,高贤峰2003年3月24日发表于中国企业家俱乐部“俱乐部会员”上的“人本管理应该有自己的体系了”一文中,唯一出现的传统意义的“主人翁”连同文章第四部分,随后被删除了。详见:
高贤峰一代表性文章中的“主人翁”为何变没了?
 
3、高贤峰研究提出的“岗位股份制公司理论”:
每个岗位都是一个股份制公司,员工与老板都是岗位股份制公司的股东,只不过,员工投入的不是货币资本,而是人力资本,具体形式是知识、经验、技能。员工要求的回报也不表现为利润,而是首先表现为人力资本,也就是知识、经验、技能的积累。这种把知识、经验、技能当作自己的资本的员工,关注的首先不是工作之后的工资回报,而是工作之后的知识、经验、技能是否有所增长。就像企业老板一样,老板投资创建了公司,同时也参加公司的工作和劳动,但是,没有几个老板真正关心自己的工资奖金是多少,而是关心自己的投资回报—利润的高低。因此,关注投资回报是典型的老板心态。当员工关注的焦点从工资奖金转移到知识经验技能的积累时,员工的心态也就从打工心态转移到了老板心态,只不过他不是企业的老板,而是岗位股份制公司的老板,或者简称岗位老板。
我们把这个理论称为岗位股份制公司理论。
4、高贤峰将“岗位股份制公司”等同于“岗位主人翁”:
新主人翁精神的本质是岗位主人翁精神。在新主人翁理论中,岗位被视为“岗位股份制公司”。
新主人翁理论不再强调员工是企业的主人翁。而是强调员工是岗位的主人翁。
5、人民出版社、北京大学人本管理研究中心2008年1月15日在《致高层管理者的一封信》中,公开宣称高贤峰教授研究提出了“岗位主人翁”:
在传统主人翁理论受到挑战的今天,需要一个新的理论。这个理论能够把员工的打工者身份与主人翁精神相统一,能够回答现实而又尴尬的问题:如何让打工者具备主人翁精神?
高贤峰教授研究提出的“岗位主人翁理论”近乎完美地解决了这个问题。
 
四、刘先明与高贤峰在“岗位主人翁”问题上的四大不同点:
1、刘先明公开提出“岗位主人翁”和高贤峰公开提出“岗位主人翁”的时间不同。
2001年11月30日,刘先明在中国社科院讲课的视频中,明确提到“岗位主人翁”这一新概念、新名词。刘先明在2001年、2002年、2003年公开发表的几篇文章中,连续提到“岗位主人翁”。
在高贤峰2003年以前公开发表的有代表性的文章中,没看到“岗位主人翁”这一新概念、新名词。在其2001年录制的光盘中,也没听到“岗位主人翁”这一新概念、新名词。
刘先明关于“岗位主人翁”问题的讲课和发表,都有明确、清晰的时间、地点。
高贤峰何时何地公开提出“岗位主人翁”这一新概念、新名词,不得而知。
2、刘先明提出的“岗位主人翁”与高贤峰提出的“岗位股份制公司”,是两个不同的新概念,而且两者之间是存在矛盾的。
刘先明在《为“岗位主人翁”正本清源》一文中写到:
把“岗位股份制公司”也说成是“岗位主人翁”,不符合常理和常规:
根据高贤峰的“岗位股份制公司”及“岗位主人翁”的说法,一个岗位有两个主人,一个主人是老板,一个主人是员工。按照这一说法,老板可以是其企业里任何一个岗位的主人。
说到主人,我们要明确什么叫主人。简单地说,所谓主人,就是对其所处的地方及关联的事情能做主的人,具体到岗位上的主人,就是能对某个岗位及其功能的发挥做主的人。
在企业里,岗位是有很多种的,是有高、中、低等不同层级的,下面我们分别来分析。
第一、拿上联总经理、下联技术部门、生产车间的技术总监这一岗位来分析:
按照“岗位股份制公司”的说法,在技术总监这个岗位上,老板是主人,技术总监也是主人,那么,到底是谁对这个岗位及其功能的发挥做主呢?
按照“岗位股份制公司”的说法,老板投入的是货币资本,员工投入的是人力资本,老板只应对技术总监这一岗位关联的、与货币资本有关的事做主,技术总监只应对技术总监这一岗位关联的、与人力资本有关的事做主。
按照常理,对于某个地方或某件事情,说到做主,只能由一个人做主。现在,在技术总监这一岗位上,出现了两个做主的人,这不符合常理。
如果要牵强附会地把“岗位股份制公司”与刘先明2001年首倡的“岗位主人翁”相联系上,那也只能说:在技术总监这一岗位上,老板是半个主人,技术总监也是半个主人。对一个地方或一件事情,只做一半之主的人,能称为主人吗?
第二、拿总经理这一岗位来分析:
有很多老板或投资人拥有很多货币资本,然而,在这些老板或投资人中,有相当部分的人并不具备总经理这一岗位所需有的人力资本,但是,这部分人却坐在总经理的岗位上。
我们怎么评价那些投入了货币资本到总经理这个岗位上、但自身又并不具备总经理这个岗位所需有的人力资本的总经理呢?
说这种总经理符合总经理这一岗位或“岗位主人翁”的要求?不行。因为这种总经理并不具备总经理这一岗位所需有的人力资本。现实生活中,就有很多总经理因为自己的观念、思维、知识、技能、经验等不符合总经理岗位的要求,而主动让位或被动退位的。
说这种总经理不是总经理这一岗位的主人?那更不行。因为他对总经理这一岗位及其功能的发挥做主,做主的结果的好坏,主要取决于他一人。
第三、拿基层、普通的焊工这一岗位来分析:
在企业日常工作中,员工越级向总经理汇报,是多数企业不提倡的一种事情,甚至常被认为是错误的事情。
但是,如果按照“岗位股份制公司”的说法,总经理是每一个员工的直接上级,全体员工天天都可以向总经理汇报,问题是,员工能分清总经理岗位的总经理和直接上级岗位的总经理吗?绝对难分清,分不清时的汇报,就是越级汇报,越级汇报就会成为企业的常规,而企业这样的常规,实际上是不符合管理常规的。
比方说,一个车间有电焊工这个岗位,电焊工的直接上级是车间主任,而车间主任这个岗位中,有两个做主的人,一个是车间主任,另一个是总经理。如果在日常工作中,出现了焊几道缝的问题,对于这类直接关系到成本或货币的问题,这个电焊工是该向车间主任汇报呢?还是应该向总经理汇报呢?如果只向总经理汇报,那么,这个电焊工目中没有车间主任;如果只向车间主任汇报,那么,这个电焊工目中又无总经理;如果向两人都汇报,那么,势必增加成本,降低工效。
3、在股东和岗位主人之间的关系上,刘先明与高贤峰观点不同。
刘先明在2003年11月22日发表的《员工持股断想》一文中,写到:
随着企业的发展,企业的股本金是动态变化的,持股与员工的岗位没有联系。也就是说,在员工持股方面,不能仅在员工身份上做文章,员工是岗位的主人,在岗位上做好工作是职业道德和技能的综合表现,是每个员工必须做到的。持股的员工可能是企业主人翁的一份子,但不一定就能成为企业某岗位的合格主人。
高贤峰说:每个岗位都是一个股份制公司,员工与老板都是岗位股份制公司的股东。新主人翁精神的本质是岗位主人翁精神。在新主人翁理论中,岗位被视为“岗位股份制公司”。
可见,刘先明的观点是:股东或持股的员工,不一定能成为岗位的主人。而高贤峰的观点是:股东,就是岗位的主人。
4、在用的新词种类和数量方面,刘先明与高贤峰不同:
针对以往传统性“企业主人翁”的讲法,刘先明创新性地只用了 “岗位主人翁”这一个新词来表述,清晰、具体。
而高贤峰则分别用了“岗位股份制公司”、“新主人翁”、“岗位主人翁”等三个新词来表述,这在学术研究里,是一种不多见的现象。
 
 
 
 
链接:
一、人事制度改革的关键: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
世界经理人 刘先明 2004-02-11
(原载于《中国建筑业》2001年第四期)
二、入世后,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如何与外企“抢”人才——精细管理是制胜的利器
《经理学刊》刘先明 2002年5月11日
三、员工持股断想
HR管理世界 刘先明 2003-12-23
四、修正、补充国资委李荣融主任若干不精准的讲话
致信网 刘先明2007年2月10日
五、强化“岗位主人翁”新观念的宣传和培训
中国管理传播网 刘先明2008年1月9日
六、强化“岗位主人翁”新观念的宣传和培训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信息网 刘先明2008年1月10日
七、要加强“岗位主人翁”新观念的宣传和教育
国务院参事室   刘先明 2009年4月26日
八、一个值得研究的、能否认定为高级抄袭的案例
华夏智慧 刘先明 2008年8月23日
九、为“岗位主人翁”正本清源
中国管理传播网 刘先明2009年5月6日
十、高贤峰一代表性文章中的“主人翁”为何变没了?
 
十一、智联招聘网  <第22期>职场快速生存记
十二、人民出版社、北京大学人本管理研究中心《致高层管理者的一封信》
十三、员工还是要有主人翁精神
作者:高贤峰 北京政企人本管理研究所 2008年04月21日
十四、国有企业改革要谨防职工产生雇佣心理
山东经济学院副教授高贤峰 2003-10-9
十五、人本管理应该有自己的体系了(原仅有的“主人翁”一词,已被删除。)
山东经济学院副教授 高贤峰 2003-3-24
十六、岗位主人翁理论可使员工与企业双赢
十七、岗位主人翁:让个人资本升值的诀窍
访《新主人翁精神》系列丛书作者高贤峰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