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风田:地方计生“吃人怪圈”如何遏制?
郑风田 中国人民大学
自取消农业税之后,我国农村基层政府的办公经费就一直处于极紧张的状态,转移支付似乎有点杯水车薪,根本不够用,于是乎就生出许多筹集办公经费的“绝招”,比如卖地,把原本是农民的地低价拿来高价给卖了,引来无数的上访潮。还有的是下一个红头文件,规定所辖部门要抽多少本地烟,如最宾湖北的公安县暴出的丑闻。还有的对农民的宅基地上打主意,要么把农民的宅基地收回来,搞什么集中居住,把宅基地三通一平后给卖了,既逃过国家的征地政策,又可卖地多收钱。
我有一位朋友在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据他暴料讲,作为生计委的干部,他们部门一般是希望农民多超生,这样就可以多罚款,多收入,计生部门成了“吃人怪圈”了,也让我长了不少的见识。而最近《半月谈》的一篇文章也谈到这个问题,看来这已不是个别现象了,《半月谈》的报道讲,县乡的计生部门已成一个肥差了,不少乡镇对农民超生罚款的收入已占当地收入的半壁江山。本来地方计生部门的主要任务是监督居民执行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而现在被演变成地方政府与不法干部的创收的工具了,也真是让人对他们的“创新能力”叫绝!
地方计生“吃人怪圈”现象最少折射出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自收自支的收费政策易演变成乱收费政策。
我国不少地方政府部门管理收费由于机制设计问题,坐收坐支现象挺严重,一般的情况是管理部门通过对所管部门乱收费,成为收入分红的主要来源。比如不少地方政府的环保部门通过征收企业排污费来养活自己;交警通过乱罚款来增加自己的收入等等。由于这种体制上的坐收坐支制度,最后演生出的结果是环境部门不希望企业不排污,如果企业都不排污了,环保部门的收入就没了,奖金工资就没有来源了。这也是一个很奇特的逻辑,本来环保部门设立的初衷是治理污染问题,最后的结果反倒是这个部门的存在就是污染的主要原因了。一个恶劣的体制设计往往会生出许多你想象不到的体制性的规定缺陷,其管理部门成了收费站,存在的目的,监督作用都不存在了,演变成一个个的变相收费站。有些地方部门通过收支两条线来解决这方面的问题,比如对交警罚款,规定罚款多少与他的收入没有关系,有一定程度的缓解。
农村的弹性执法空间太大。
我国的许多政策在农村基层执行时一般都有一些弹性的空间,也就是说许多政策并没有严格按照规定执行,这应该不是个案而是一个普遍的现象。正如该报道所讲,哪家如果想超生要孩子,就会悄悄塞500元或1000元的红包给村支书、村主任或者村计生专干。村干部得了好处,则对所管事情如违法超生不闻不问,有时还会帮忙撒谎逃避普查和上级追查,超生孩子一旦生下来,就拜托村干部找乡计生部门的人谈“罚款”数额。而乡干部再做一些顺水人情。 层层弹性,不守法的农民高兴了,因为又多生了一个,各级相关人员也肥了,多收了几个钱,而国家的政府就大打折扣了,而这种现象又会让本来守法者也都去犯法,这是最恐怖的。这种现象的出现缘于政策规定的弹性,有空子让人钻,因为你看一下文件,一般都是多少至多少罚款额,就个区间就是弹性的空间了。
农村居民想多生孩子的欲望与过去相比已锐减。
这个乱罚款现象也说明另外一个现象,与过去为了生一个儿子,躲着生,藏着生,反正都得生的现象相比,现在农村家庭在这么多年的计划生育政策下,超生的欲望已大大降低,因为现在养一个孩子的成本很大,农民们也想通了。只不过如果没有儿子的家庭在农村一般要受到歧视,所以为了生儿子,他们还是有一定的潜在生育愿望的。如果农村夫妇有一对儿女的话,他们再想超生的欲望就降低许多。
基本办公经费的来源空间有限。
现在各级地方政府由于农业税取消,目前不少中西部地区主要靠财政转移支付过日子,基本办公经费来源空间很有限。为了解决这个收入问题,演生出这样那样的乱收费政策来。如果这个办公经费的问题得不到解决,一般是按下这个东西,另外一个又冒了出来,层出不穷,成为一个止不着的牛皮癣。
目前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已到了该调整的时候了,比如允许一对夫妻生两个孩子。对于个别超生的,目前农村的土地政策已实行了永久承包,实际上等于如果农民多生的话,孩子的未来生活就难有保障了。从这个角度来看,对于过去规定的超生收取“社会事业抚养费”应该取消。
(评论者郑风田为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一名乡干部自曝地方计生“吃人怪圈”
我是一名长期在基层工作的乡干部。在我们当地,一些计生部门和基层政府没有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对意图超生者睁只眼闭只眼,一旦超生成为事实后“缴钱了事”。违法生育越多,他们的“罚款”(社会抚养费)收入越多;征收越多,他们可支配资金也就越多,于是形成了一个“吃人怪圈”:哪里违法生育的人口越多,哪里计生部门的奖金福利就越高,他们吃饭、用车就越潇洒。如果没有人违法生育,不但乡镇计生办和乡镇财政减少了收入,一些吃惯了小惠的干部也就吃不到好处了。
上有国策 下有对策
在当地农村,哪家想超生,这家人就会悄悄塞500元或1000元的红包给村支书、村主任或者村计生专干。几个村干部得了好处,对其违法超生不闻不问,甚至帮忙撒谎逃避普查和上级追查。孩子一旦生下来,这家人还得拜托村干部找乡计生部门的人谈“罚款”数额。这时,村干部就做起了顺水人情。
按照规定,对超生者要征收社会抚养费,农村居民按当地人均年纯收入的2~6倍征收,实际收入超过当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按其实际收入的2~6倍征收。一算账,超生一个孩子,在我们当地至少要缴2万多元,一般家庭根本承受不起,即使有钱,谁不想尽量少缴?于是,便找熟人牵线搭桥,约请乡计生办主任“勾兑勾兑”。计生办主任饭一吃,好处一得,就表态了: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账上该收的钱一分不少。但是,你实际可以只缴1万元或者1.5万元(还有的更少),我就给你出生证明单上盖章,你就能去派出所上户口。欠的账虽然存在,但我可以不在全乡未缴清社会抚养费的名单上记你。只要我当主任,计生办就不会再去你家追讨。说是账挂着,实际上关系熟了,工作移交时就将其从未缴清人员的花名册中抹掉。
超生现象“细水长流”
在我们当地,从违法生育户征收的社会抚养费按照县计生委得40%、乡镇得60%的比例分成。而那些没有税收经济支撑点的乡镇,为了完成上级规定的税收任务,只好把征收社会抚养费当作一个重要的收入来源。我所在的乡有四五万人口,一年这笔收入总计在200万元以上,占本级财政收入的“半壁江山”。越是经济落后的乡镇,计划生育征收的社会抚养费所占同级财政收入比重就越大。为了保证财政收入有“活水”,乡镇领导嘴巴上虽然把计划生育工作强调得很重要,心里却对超生现象“细水长流”默认了。我们当地多数乡镇按照征收社会抚养费总额的10%~15%返还给乡镇计生部门作为工作经费,所以计生干部更是巴不得超生“细水长流”。
计生部门成了“肥差”
于是,计生干部私人腰包鼓了,计生部门的经费多了、福利好了,乡镇财政收入也增加了。我们当地的一个乡,计生办共6人,每年工作经费开支在五六十万元以上。6个人的计生办养了一台小轿车,说是用于公务,实际根本下不了村,主要供计生办主任一人专用。仅小轿车一项开支,一年就要3万多元。
乡镇干部中有不少人削尖脑袋想进计生部门,想当计生办主任的更是趋之若鹜。有群众说,你只要看乡镇干部中打牌最大的,请客最大方的,用钱最潇洒的,那就是计生干部。为了占到这个肥缺,我们当地曾经有一名因经济问题被组织处理了2次的计生干部,后来竞争上岗还要去争计生办主任这个“高风险位子”。许多乡镇干部感慨,“当计生办主任,比当乡镇副职肥实多了”。 编辑:何晏
编后:计划生育政策是一项基本国策,这些年来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不断探索实施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我国的人口增长过快问题得到了控制。但近些年在一些地方也滋生了不少利用计划生育政策搞腐败的问题,一些基层政府和计划生育部门只问“罚款”,只想着多收社会抚养费,而弃国策于不顾,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破坏了计划生育政策的严肃性,必须坚决加以制止。制定了政策就要严格执行,就要一视同仁,就要遵守法的精神,绝不允许任何人违背公平的原则。(田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