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种起源》--[第六章]解读
第六章 学说的难点
本人理解达氏在第六章所要表达的信息有这样几个方面:
第一,达氏利用这一章节想将自己的自然选择学说深入地总结一番;
第二,达氏通过深入地总结将自己的学说确立更为牢固和坚不可破;
第三,达氏不得不对特创论[1]的信条亮明自己的观点;
第四,达氏对于过去反对自己观点人们拿出的那些论点和论据加以更为深刻地阐述。
以上四点就是本人研读达氏《学说的难点》这一章节的一些认识,在基于这些认识的基础上本人还有一些体会,这些体会表述如下:
第一,从达氏拿出一个章节专门讨论生物变异的难点问题来看,说明在当时人类探索自然界和生物界的课题是多么的艰难的,从达氏的言语中我们可以看出他本人都有一些想退却的想法,因为他的思想和观点即受到来自教会和人们传统思想攻击,有来自自己的同行们的怀疑和攻击,老人面临的环境和所处的境地是十分艰难的,这点大家都不会怀疑的。
第二,给我感觉在科学上要想建立自己的学说,并让这些学说被人们认可更是极为困难的,建立科学学说的人必须具有非常坚定地意志和极大的勇气,否则必将被人们的怀疑和攻击所击倒。
第三,我又从中看出达尔文老人这种追求科学严谨和为人处事的品格,在那样险恶的环境下他还能坚持,并将自己学说的各种难点一一加以论证,极力让人们能够认清这些问题,精神可嘉、品格可嘉。
第四,在这些日子中,我一边阅读达氏的著作,一边在想,达氏能够将生物界一切复杂的现象以及前人的一些重要观点集大成确实是一件艰巨的工作,就凭这点精神就值得我们后人肃然起敬。
好了,这些内容本不该出现在这里的,但是本人还是按捺不住自己的思绪和心情,还是表达出来了。
达氏在第六章的核心思想就是将过去曾经反对自己学说的那些观点进行更加详细的论证,达氏认为他们的这些观点主要集中在自己学说的难点和异议方面,为此,达氏将第六章的标题定为“学说的难点”,其实是指自己学说的难点。关于达氏自己学说的难点,涉及到8各方面,我将这8各方面做出了标号,达氏总结的8个课题难关是:
①过渡变种的不存在或稀有
②生活习性的过渡
③同一物种中的分歧习性
④极端完善的和复杂的器官
⑤过渡的方式
⑥自然选择学说的特别难点
⑦蒙受自然选择作用的表面不很重要的器官
⑧功利说有多少真实性:美是怎样获得的
达氏在这一章的开始就是这样表达的:“读者远在读到本书这一部分之前,想来已经遇到了许许多多的难点。有些难点是这样的严重,以致今日我回想到它们时还不免有些踌躇;但是,根据我所能判断的来说,大多数的难点只是表面的,而那些真实的难点,我想,对于这一学说也不是致命的。”达氏的这段话说明了一个核心内容就是尽管有些人对自己的学说在很多难点之处加以攻击,但是,这些难点并不是可以导致我的理论彻底崩溃。
达氏将他和一些博学家用来攻击他的各种难点做了归类:
第一,如果物种是从其他物种一点点地逐渐变成的,那末,为什么我们没有到处看到无数的过渡类型呢?(本人加注:物种演化过程的举证是十分困难的)为什么物种恰像我们所见到的那样区别分明,而整个自然界不呈混乱状态呢?(本人加注:从家养生物的分析可以划分的清楚,从自然界中就很难划分清楚)
第二,一种动物,比方说,一种具有像蝙蝠那样构造和习性的动物,能够由别种习性和构造大不相同的动物变化而成吗?(本人加注:一种动物的习性和构造是否来源其他动物的转化论证)我们能够相信自然选择一方面可以产生出很不重要的器官,如只能用作拂蝇的长颈鹿的尾巴,另一方面,可以产生出像眼睛那样的奇妙器官吗?(本人加注:物种生活习性的过渡论证是非常困难的课题)
第三,本能能够从自然选择获得吗?自然选择能够改变它吗?引导蜜蜂营造蜂房的本能实际上出现在学识渊博的数学家的发见之前,对此我们应当做何解说呢?(本人加注:生物本能与自然选择之间的关系论证也是十分困难的)
第四,对于物种杂交时的不育性及其后代的不育性,对于变种杂交时的能育性的不受损害,我们能够怎样来说明呢?(本人加注:关于物种杂交课题研究同样是十分困难的)
关于第一大难题“论过渡变种的不存在或稀有”达氏的论点是:
这种观点世界上一直至今还是有很多人用来对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学说给予攻击和怀疑,但是,达氏在这里已经阐述清楚了,他论述道,“我们已经看到,物种在任何一个时期的变异都不是无限的,也没有由无数的中间诸级联系起来,一部分原因是自然选择的过程永远是极其缓慢的,在任何一个时期只对少数类型发生作用;一部分原因是自然选择这一过程本身就包含着先驱的中间诸级不断地受到排斥和绝灭。”达氏将“论过渡变种的不存在或稀有”的难题已经归结为自然选择的两项作用。
那么,自然选择这两项作用是如何在物种变异过程中进行的呢?达氏继续给与说明“现今生存于连续地域上的亲缘密切的物种,一定往往在这个地域还没有连续起来并且生活条件还没有从这一处不知不觉地逐渐变化到另一处的时候,就已经形成了。当两个变种在连续地域的两处形成的时候,常有适于中间地带的一个中间变种形成;但依照上述的理由,中间变种的个体数量通常要比它所连接的两个变种为少;结果,这两个变种,在进一步变异的过程中,由于个体数量较多,便比个体数量较少的中间变种占有强大的优势,因此,一般就会成功地把中间变种排斥掉和消灭掉。”
上述这些都是达氏经过严密论证之后,总结出的最终结论。下面我们来看达氏具体的论证:
1.由于自然选择导致强盛物种保留和弱势物种的灭绝。
达氏仍然利用自然选择来解释这个难题,如“因为自然选择的作用仅仅在于保存有利的变异,所以在充满生物的区域内,每一新的类型都有一种倾向来代替并且最后消灭比它自己改进较少的亲类型以及与它竞争而受益较少的类型。”
达氏认为人类之所以看不到物种的变异过程以及找出举证是因为物种在进化过程中有些已经被灭绝了,“因此绝灭和自然选择是并肩进行的。所以,如果我们把每一物种都看作是从某些未知类型传下来的,那末它的亲种和一切过渡的变种,一般在这个新类型的形成和完善的过程中就已经被消灭了。”
2.由于地质记录不完整导致人类看不到某些物种的连续性。
另外一点达氏认为地质记录不完整的问题也是找不到根据的原因,“但是,依照这种理论,无数过渡的类型一定曾经存在过,为什么我们没有看到它们大量埋存在地壳里呢?在《论地质纪录的不完全》一章里来讨论这一问题,将会更加便利;我在这里只说明,我相信关于这一问题的答案主要在于地质纪录的不完全实非一般所能想像到的。地壳是一个巨大的博物馆;但自然界的采集品并不完全,而且是在长久的间隔时期中进行的。”
3.由于近缘物种都是来源于共同亲种导致某些物种的灭绝。
达氏进一步利用自己的物种遗传规则继续论述这个难题,“按照我的学说,这些近缘物种是从一个共同亲种传下来的;在变异的过程中,各个物种都已适应了自己区域里的生活条件,并已排斥了和消灭了原来的亲类型以及一切连接过去和现在的过渡变种。”
上述三个方面代表了达氏对“论过渡变种的不存在或稀有”的三个论点或叫观点,在达氏总结这些观点之后,达氏想继续阐明这些观点的依赖的事实,所以,达氏继续归纳为“因此,我们不应该希望今日在各地都遇到无数的过渡变种,虽然它们必定曾经在那里存在过,并且可能以化石状态在那里埋存着。但是在具有中间生活条件的中间地带,为什么我们现在没有看到密切连接的中间变种呢?这一难点在长久期间内颇使我惶惑,但是我想,它大体是能够解释的。”
达氏在下面开始对“在具有中间生活条件的中间地带,为什么我们现在没有看到密切连接的中间变种呢?”的难题加以解释:
论据之一:陆地漂移形成大陆断裂导致物种相互隔离不能连续。
“如果我们看到一处地方现在是连续的,就推论它在一个长久的时期内也是连续的,对此应当十分慎重。(本人加注:达氏提示不能完全相信物种的连续性)地质学使我们相信:(本人加注:达氏依据当时地质学研究的成果作为论据)大多数的大陆,甚至在第三纪末期也还分裂成一些岛屿;在这样的岛屿上没有中间变种在中间地带生存的可能性,不同的物种大概是分别形成的。由于陆地的形状和气候的变迁,现在连续的海面在最近以前的时期,一定远远不像今日那样的连续和一致。(本人加注:陆地漂移形成大陆断裂导致物种相互隔离不能连续)但是我将不取这条道路来逃避困难;因为我相信许多界限十分明确的物种是在本来严格连续的地面上形成的;(达氏继续做出表示:自己并不是拿出上述证据否定物种的连续性)虽然我并不怀疑现今连续地面的以前断离状态,对于新种形成,特别对于自由杂交而漫游的动物的新种形成,有着重要作用。”
论据之二:物种分布带不均衡事实导致边缘地带物种消失。
达氏利用物种分布规律阐述物种不连续性,他认为“我们观察一下现今在一个广大地域内分布的物种,我们一般会看到它们在一个大的地域内是相当多的,而在边界处就多少突然地逐渐稀少下来,最后终于消失了。因此,两个代表物种之间的中间地带比起每个物种的独占地带,一般总是狭小的。”
达氏引入了高山上的植物在分布上突然消失的现象作为自己的佐证,同时反驳了将这一现象归纳为由于气候和物理的生活条件导致的原因这种说法。“在登山时我们可以看到同样的事实,有时正如得康多尔所观察的那样,一种普通的高山植物非常突然地消失了,这是十分值得注意的。福布斯在用捞网探查深海时,也曾注意到同样的事实。有些人把气候和物理的生活条件看作是分布的最重要困素,这等事实应该引起那些人们的惊异,因为气候和高度或深度都是不知不觉地逐渐改变的。”
论据之三:物种相互依赖、相互竞争、相互残杀导致了物种既有一部分生存下来,也有一部分已经灭绝的事实。
达氏在反对人们利用气候、物理的生活条件、高度或深度解释生物的不连续性的同时,亮明了自己的观点,即物种相互依赖、相互竞争、相互残杀导致了物种既有一部分生存下来,也有一部分已经灭绝的事实,而这种事实就是物种不能连续的真正原因。如“但是如果我们记得几乎每一物种,甚至在它分布的中心地方,倘使没有与它竞争的物种,它的个体数目将增加到难以数计;如果我们记得几乎一切物种,不是吃别的物种便是为别的物种所吃掉;总而言之,如果我们记得每一生物都与别的生物以极重要的方式直接地或间接地发生关系,——那末我们就会知道,任何地方的生物分布范围决不完全决定于不知不觉地变化着的物理条件,而是大部分决定于其他物种的存在,或者依赖其他物种而生活,或者被其他物种所毁灭,或者与其他物种相竞争;因为这些物种都已经是区别分明的实物,没有被不可觉察的各级类型混淆在一起,于是任何一个物种的分布范围,由于依存于其他物种的分布范围,其界限就会有十分明显的倾向。”
论据之四:物种之间的敌害、猎物数量的变动、季候性的变动事实。
达氏不仅利用物种相互依赖、相互竞争、相互残杀导致了物种既有一部分生存下来,也有一部分已经灭绝的事实论证了物种的不连续性,而且达氏还利用物种之间的敌害、猎物数量的变动、季候性的变动事实论证物种的不连续性,他指出“还有,各个物种,在其个体数目生存较少的分布范围的边缘上,由于它的敌害、或它的猎物数量的变动,或季候性的变动,将会极其容易地遭到完全的毁灭;因此,它的地理分布范围的界限就愈加明显了。
论据之五:物种地理分布规律的事实。
达氏继续利用物种地理分布规律的事实阐述“因为近似的或作表的物种,当生存在一个连续的地域内时,各个物种都有广大的分布范围,它们之间有着一个比较狭小的中间地带,在这个地带内,它们会比较突然地愈来愈稀少。”达氏通过对物种地理分布规律,找出了物种的中间地带,进而论证了物种会比较突然地愈来愈稀少的问题。
论据之六:介于二个变种之间的变种的个体数目,一般比它们所连接的类型较少的事实规律。
达氏又从物种的变种角度分析了物种不能连续的问题,请看他的陈述:“又因为变种和物种没有本质上的区别,所以同样的法则大概可以应用于二者;如果我们以一个栖息在广大区域内的正在变异中的物种为例,那末势必有两个变种适应于两个大区域,并且有第三个变种适应于狭小的中间地带。结果,中间变种由于栖息在一个狭小的区域内,它的个体数目就较少;实际上,据我所能理解的来说,这一规律是适合于自然状态下的变种的,关于藤壶属(Balanus)里的显著变种的中间变种,我看到这一规律的显著例子。沃森先生、阿萨·格雷博士和沃拉斯顿先生给我的材料表明,当介于二个类型之间的中间变种存在的时候,这个中间变种的个体数目一般比它们所连接的那二个类型的数目要少得多。现在,如果我们可以相信这些事实和推论,并且断定介于二个变种之间的变种的个体数目,一般比它们所连接的类型较少的话,那末,我们就能够理解中间变种为什么不能在很长久的期间内存续:——按照一般规律,中间变种为什么比被它们原来所连接的那些类型绝灭和消失得早些。”
论据之七:物种个体数目大生存优势强盛,物种个体数目小最终被灭绝的事实。
达氏利用物种种群强盛和弱小之间的关系继续阐述了物种不能连续的观点,我们看他是怎样陈述的:“那是因为,如前所述,任何个体数目较少的类型,比个体数目多的类型,会遇到更大的绝灭机会;在这种特殊情形里,中间类型极容易被两边存在着的亲缘密切的类型所侵犯,但还有更加重要的理由:在假定两个变种改变而完成为两个不同物种的进一步变异过程中,个体数目较多的两个变种,由于栖息在较大的地域内,就比那些栖息在狭小中间地带内的个体数目较少的中间变种占有强大优势。这是因为个体数目较多的类型,比个体数目较少的类型,在任何一定的时期内,都有较好的机会,呈现更有利的变异,以供自然选择的利用。因此,较普通的类型,在生活的竞争里,就有压倒和代替较不普通的类型的倾向,因为后者的改变和改良是比较缓慢一些的。”
当达氏完成了上述七大举证之后,达氏进入了“论过渡变种的不存在或稀有”这个难题全面总结过程:
总而言之,我们相信物种终究是界限相当分明的实物,在任何一个时期内,不会由于无数变异着的中间连锁而呈现不可分解的混乱:
第一,因为新变种的形成是很缓慢的,这由于变异就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如果没有有利的个体差异或变异发生,自然选择就无所作为;同时在这个地区的自然机构中如果没有空的位置可以让一个或更多改变的生物更好地占据,自然选择也无所作为。这样的新位置决定于气候的缓慢变化或者决定于新生物的偶然移入,并且更重要的,可能决定于某些旧生物的徐缓变异;由于后者产生出来的新类型,便和旧类型互相发生作用和反作用。所以在任何一处地方,在任何一个时候,我们应该看到只有少数物种在构造上表现着多少稳定的轻微变异;这的确是我们看到的情形。
第二,现在连续的地域,在过去不久的时期一定常常是隔离的部分,在这些地方,有许多类型,特别属于每次生育须进行交配和漫游甚广的那些类型,大概已经分别变得十分不同,足以列为代表物种。在这种情形里,若干代表物种和它们的共同祖先之间的中间变种,先前在这个地区的各个隔离部分内一定曾经存在过,但是这些连锁在自然选择的过程中都已被排除而绝灭,所以现今就看不到它们的存在了。
第三,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变种在一个严密连续地域的不同部分被形成了,那末在中间地带大概有中间变种的形成,但是这些中间变种一般存在的时间不长,因为这些中间变种,由于已经说过的那些理由(即由于我们所知道的亲缘密切的物种或代表物种的实际分布情形,以及公认的变种的实际分布情形),生存在中间地带的个体数量比被它们所连接的变种的个体数量要少些。单从这种原因来看,中间变种就难免绝灭;在通过自然选择进一步发生变异的过程中,它们几乎一定要被它们所连接的那些类型所压倒和代替;因为这些类型的个体数量较多,在整体中有更多的变异,这样便能通过自然选择得到进一步的改进,而迸一步占有更大的优势。
最后,不是通过任何一个时期,而是通过所有时期来看,如果我的学说是真实的,那末无数中间变种肯定曾经存在过,而把同群的一切物种密切连接起来,但是正如前面已经屡次说过的,自然选择这个过程,常常有使亲类型和中间变种绝灭的倾向。结果,它们曾经存在的证明只能见于化石的遗物中,而这些化石的保存,如我们在以后的一章里所要指出的,是极不完全而且间断的。
关于第二大难题“论具有特殊习性和构造的生物之起源和过渡”达氏的论点是:
“我们在本章里已经看到,要断言极其不同的生活习性不能逐渐彼此转化;譬如断言蝙蝠不能通过自然选择从一种最初只在空中滑翔的动物而形成,我们应该怎样地慎重。”
“我们已经看到,一个物种在新的生活条件下可以改变它的习性;或者它可以有多样的习性,其中有些和它的最近同类的习性很不相同。因此,只要记住各生物部在试图生活于任何可以生活的地方,我们就能理解脚上有践的高地鹅、栖居地上的啄木鸟、潜水的鸫和具有海鸟习性的海燕是怎样发生的了。”实际达氏已经说明物种的各种习性、特殊习性和身体构造都是由于物种在适应不同的自然环境和生活条件而发生的变异,这种变异又经过自然选择将其有利、有用的习性和构造保留下来,通过遗传繁衍给了后代。
还有一点我非常欣赏,就是达氏在回答反对自己观点人利用非常聪慧与一种无穷的力量方式给予驳斥,如“反对我的意见的人曾经问道:比方说,一种陆栖食肉动物怎样能够转变成具有水栖习性的食肉动物;这动物在它的过渡状态中怎么能够生活?不难阐明,现今有许多食肉动物呈现着从严格的陆栖习性到水栖习性之间密切连接的中间各级;并且因为各动物必须为生活而斗争才能生存,所以明显地,各动物一定要很好适应它在自然界中所处的位置。试看北美洲的水貂(Mustela vison),它的脚有蹼,它的毛皮、短腿以及尾的形状都像水獭。在夏季这种动物为了捕鱼为食,在水中游泳,但在悠长的冬季,它离开冰冻的水,并且像其他鼬鼠(pole-cats)一样,捕鼷鼠和别种陆栖动物为食。如果用另一个例子来问:一种食虫的四足兽怎样能够转变成能飞的蝙幅?对于这个问题的答复要难得多。然而据我想,这个难点的重要性并不大。”
下面就是达氏的具体论证:
达氏观点之一:各动物必须为生活而斗争才能生存,所以明显地,各动物一定要很好适应它在自然界中所处的位置。达氏是从发对他的人给他提出问题的角度阐明自己这个观点的,如“反对我的意见的人曾经问道:比方说,一种陆栖食肉动物怎样能够转变成具有水栖习性的食肉动物;这动物在它的过渡状态中怎么能够生活?不难阐明,现今有许多食肉动物呈现着从严格的陆栖习性到水栖习性之间密切连接的中间各级;并且因为各动物必须为生活而斗争才能生存,所以明显地,各动物一定要很好适应它在自然界中所处的位置。”
达氏观点之二:物种的每一种构造对于每一种物种都各有用处。“我们不能怀疑,每一种构造对于每一种松鼠在其栖息的地区都各有用处,它可以使松鼠逃避食肉鸟或食肉兽,可以使它们较快地采集食物,或者,如我们有理由可以相信的,可以使他们减少偶然跌落的危险。”
达氏观点之三:不能说物种的每一种构造对于每一种物种都是最好的构造。“然而不能从这一事实就得出结论说,每一种松鼠的构造在一切可能条件下都是我们所可能想像到的最好的构造。”
达氏观点之四:因为每一物种都存在构造上缺陷,而这种缺陷必将导致这类物种因气候和植物的变化、与它竞争的其他新的食肉动物迁移进来、旧有的食肉动物的变异等因素使该类物种要减少数量,或者绝灭。
达氏观点之五:物种为了不使自己被灭绝,就要在构造上不断地能以相应的方式进行变异和改进。
达氏观点之六:我们看到适应于任何特殊习性而达到高度完善的构造,表现有早期过渡各级的构造的动物很少会保留到今日,因为它们会被后继者所排除,而这些后继者正是通过自然选择逐渐变为愈益完善的。
达氏观点之七:我们可以断言,适于不同生活习性的构造之间的过渡状态,在早期很少大量发展,也很少具有许多从属的类型。因此,在化石状态中发见具有过渡各级构造的物种的机会总是少的,因为它们的个体数目少于那些在构造上充分发达的物种的个体数目。
关于第三大难题“论同一物种中的分歧和习性的改变”达氏的论点是:
达氏观点之一:“在二者之中的任何一种情形里,自然选择都能容易地使动物的构造适应它的改变了的习性,或者专门适应若干习性中的一种习性。然而难以决定的是,究竟习性一般先起变化而构造随后发生变化呢,还是构造的稍微变化引起了习性的变化呢?但这些对于我们并不重要。大概两者差不多常是同时发生的。”
达氏观点之二:“我们有时候既然看到一些个体具有不同于同种和同属异种所固有的习性,所以我们可以预期这些个体大概偶尔会产生新种,这些新种具有异常的习性,而且它们的构造轻微地或者显著地发生改变,不同于它们的构造模式。”
达氏观点之三:“相信生物是分别而无数次地被创造出来的人会这样说,在这些例子里,是因为造物主喜欢使一种模式的生物去代替别种模式的生物;但在我看来这只是用庄严的语言把事实重说一遍罢了。相信生存斗争和自然选择原理的人,则会承认各种生物都不断在努力增多个体数目,并且会承认任何生物无论在习性上或构造上只要发生很小的变异,就能较同一地方的别种生物占有优势,而攫取那一生物的位置,不管那个位置与它自己原来的位置有多大的不同。”
关于第四大难题“论物种极端完善的和复杂的器官”达氏的论点是:
“像眼睛那样完善的器官,要说能够由自然选择而形成,这足以使任何人踌躇;但是不论何种器官,只要我们知道其一系列逐渐的、复杂的过渡诸级,各各对于所有者都有益处,那未,在改变着的生活条件下,通过自然选择而达到任何可以想像的完善程度,在逻辑上并不是不可能的。在我们还不知道有中间状态或过渡状态的情形里,要断言不能有这些状态曾经存在过,必须极端慎重。因为许多器官的变态阐明了,机能上的奇异变化至少是可能的。例如,鳔显然已经转变成呼吸空气的肺了。同时进行多种不同机能的、然后一部分或全部变为专营一种机能的同一器官;同时进行同种机能的、一种器官受到另一种器官的帮助而完善化的两种不同器官,一定常常会大大地促进它们的过渡。”这段话达氏分析的精辟,有水平,非常占理,我没有说我的自然选择在任何情况下都起到作用,我只是说自然选择在改变了生活条件下应当起到的作用,再有我没有说在完全的自然环境中利用自然选择我去推理,我是说在逻辑推理方面不是不可能的。另外,达氏没有将物种中间状态和过渡状态不加考虑的,而是非常重视的,并且还十分强调了如果不掌握不了解物种的中间状态和过渡状态就去推测物种器官的完善和复杂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做法,提示要谨慎。达氏的具体论述如下:
达氏观点之一:“眼睛具有不能模仿的装置,可以对不同距离调节其焦点,容纳不同量的光和校正球面的和色彩的像差和色差,如果假定眼睛能由自然选择而形成,我但白承认,这种说法好像是极其荒谬的。”
达氏观点之二:“如果能够示明从简单而不完全的眼睛到复杂而完全的眼睛之间有无数各级存在,并且像实际情形那样地每级对于它的所有者都有用处;进而如果眼睛也像实际情形那样地曾经发生过变异,并且这些变异是能够遗传的;同时如果这些变异对于处在变化着的外界条件下的任何动物是有用的;那末,相信完善而复杂的眼睛能够由自然选择而形成的难点,虽然在我们想像中是难以克服的,却不能被认为能够颠覆我的学说。”
达氏观点之三:“但我可以指出,有些最低级的生物,在它们体内并不能找到神经,也能够感光,因此,在它们原生质(sarcode)里有某些感觉元素聚集起来,而发展为具有这种特殊感觉性的神经,似乎并非是不可能的。”
达氏观点之四:“在探求任何一个物种的器官所赖以完善化的诸级时,我们应当专门观察它的直系祖先;但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于是我们便不得不去观察同群中的别的物种和别的属,即去观察共同始祖的旁系,以便看出在完善化过程中有哪些级是可能的,也许还有机会看出遗传下来的没有改变或仅有小小改变的某些级。但是,不同纲里的同一器官的状态,对于它达到完善化所经过的步骤有时也会提供若干说明。”
达氏观点之五:“如果我们想一想这里很简单讲过的情形,即关于低等动物的眼睛构造的广阔的、分歧的、逐渐分级的范围;如果我们记得一切现存类型的数量比起已经绝灭类型的数量一定少得多,那末就不难相信,自然选择能够把被色素层包围着的和被透明的膜遮盖着的一条视神经的简单装置,改变为关节动物的任何成员所具有的那样完善的视觉器官。”
达氏观点之六:“他应当承认,甚至像雕(eagle)的眼睛那样完善的构造也是如此形成的,虽然在这种情形下,他并不知道它的过渡状态,如果变异是极微细而逐渐的,就没有必要假定一切变异都是同时发生的。同时,不同种类的变异也可能为共同的一般目的服务。”
达氏观点之七:“在生物体里,变异会引起一些轻微的改变,生殖作用会使这些改变几乎无限地倍增着,而自然选择乃以准确的技巧把每一次的改进都挑选出来。让这种过程百万年地进行着;每年作用于成百万的许多种类的个体;这种活的光学器具会比玻璃器具制造得更好,正如“造物主”的工作比人的工作做得更好一样,难道我们能不相信这一点吗?”
关于第五大难题“论物种过渡的方式”达氏的论点是:
“我们已经看到,在自然系统中彼此相距很远的两种生物里,供同样用途的并且外表很相像的器官,可以各自独立形成;但是对这等器官仔细加以检查,差不多常常可以发见它们的构造在本质上有所不同;依照自然选择的原理,结果当然是这样。另一方面,为了达到同一目的的构造的无限多样性,是整个自然界的普遍规律;这也是依照同一伟大原理的当然结果。”达氏的推理方式真实可以使我们学到了很好思维的东西,不管是多么困难的难题,通过达氏的阐述就能即刻清晰,尤其是“为了达到同一目的的构造的无限多样性,是整个自然界的普遍规律”这句箴言讲的多美呀!
达氏观点之一:“倘使能证明有任何复杂器官不是经过无数的、连续的、轻微的变异而被形成的,那末我的学说就要完全破产。但是我还没有发见这种情形。无疑现在有许多器官,我们还不知道它们的过渡中间诸级,如果对于那些干分孤立的物种进行观察时,就更加如此,因为根据我的学说,它的周围的类型已大都绝灭了。或者,我们以一个纲内的一切成员所共有的一种器官做为论题时,也是如此,因为在这种情形里,那器官一定原来是在遥远的时代里形成的,此后,本纲内一切成员才发展起来:为要找寻那器官早先经过的过渡诸级,我们必须观察极古的始祖类型,可是这些类型早已绝灭了。”
达氏观点之二:“我们在断言一种器官可以不通过某一种类的过渡诸级而。形成时,必须十分小心。在低等动物里,可以举出无数的例子来说明同样的器官同时能够进行全然不同的机能;如蜻蜓的幼虫和泥鳅(Cobites),它们的消化管兼营呼吸。消化和排泄的机能。再如水螅(Hydra),它可以把身体的内部翻到外面来,这样,外层就营消化,而营消化的内层就营呼吸了。在这等情形里,自然选择可能使本来营两种机能的器官的全部或一部专营一种机能,如果由此可以得到任何利益的话,于是经过不知不觉的步骤,器官的性质就被大大改变了。”
达氏观点之三:“两种不同的器官,或两种形式极不同的同样器官,可以同时在同一个个体里营相同的机能,并且这是极端重要的过渡方法:在所有这种情形里,两种器官当中的一个可能容易地被改变和完善化,以担当全部的工作,它在变异的进行中,曾经受到了另一种器官的帮助;于是另一种器官可能为着完全不同的另一个目的而被改变,或者可能整个被消灭掉。”
达氏观点之四:“另有一种过渡的可能方式,即是通过生殖时期的提前或延迟。这是最近美国科普教授(Prof.Cope)和其他一些人所主张的。现在知道有些动物在还没有获得完全的性状以前就能够在很早的期间生殖;如果这种能力在一个物种里得到彻底发展时,成体的发育阶段可能迟早就要失掉;在这种情形里,特别是当幼体与成体显著不同时,这一物种的性状就要大大地改变和退化。有不少动物的性状直到成熟以后,差不多还在它们的整个生命期中继续进行。”
关于第六大难题“自然选择学说的特别难点”达氏的论点是:
达氏自然学说难点之一:达氏讲到“最严重的难点之一是中性昆虫,它们的构造经常与雄虫和能育的雌虫有所不同;但是关于这种情形将在下章进行讨论。”
达氏自然学说难点之二:达氏认为“鱼的发电器官提供了另一种特别难以解释的例子;因为不可能想像这等奇异的器官是经过什么步骤产生的。但这也用不到大惊小怪,因为甚至连它有什么用处我们还不知道。”
达氏的阐述是:“当我们更深入地观察这一问题时,就可发见在具有发电器官的若干鱼类里,发电器官是位于身体上的不同部分的,因此,在具有发电器官的若干鱼类里,不能把这种器官看作是同源的,只能把它们看作是在机能上同功的。结果,就没有理由假定它们是从共同祖先遗传下来的了;因为假使它们有共同的祖先,它们就应该在各方面都是密切相像的。”
达氏的阐述是:现在只剩下一个较差的然而也还是重大的难点,即在各个不同群的鱼类里,这种器官是经过什么分级的步骤而发展起来的。在上述的几种情形里,自然选择为了各生物的利益而工作着,并且利用着一切有利的变异,这样,在不同的生物里,产生出就机能来讲是相同的器官,这些器官的共同构造并不能归因于共同祖先的遗传。达氏利用自然选择原理阐述的非常准确。
因此,可以预料到,在属于这两个科的营陆地生活的少数物种里,同等重要的呼吸空气器官应当是相同的;因为,一切其他的重要器官既密切相似或十分相同,为什么为了同一目的的这一种器官要制造得不同呢?因为,这些物种由于属于不同的科,就会有某种程度的差异,并且根据变异的性质依靠两种要素——即生物的本性和环境的性质——的原理,它们的变异性必定不会完全相同。结果,自然选择为要取得机能上的同一结果,就必须在不同的材料即变异上进行工作;这样获得的构造差不多必然是各不相同的。依照分别创造作用的假说,全部情形就不能理解了。这样讨论的路线使米勒接受我在本书里所主张的观点,似乎有很大的分量。(本人加注:达氏在解释某些问题上他的思维非常缜密和透彻,利用这种缜密和透彻的手法,可以将混沌的、不清晰的事物论述的非常清楚,这点是我们要学习的)
从上述的情形,我们在全然没有亲缘关系的或者只有疏远亲缘关系的生物里,看到由发展虽然不同而外观密切相似的器官所达到的同样结果和所进行的同样机能。另一方面,用极其多样的方法,可以达到同样的结果,甚至在密切相近的生物里有时也是如此,这是贯穿整个自然界的一个共同规律。(本人加注:生物界中存在着一种共同的规律,这种规律就是为了生存物种的变异总是朝着有利于生长方向发展,无论器官、无论变种、无论构造等,这就是规律)
可以质问,在上述的以及其他无数的例子里,我们怎么能够理解这种复杂的逐渐分级步骤以及用各式各样的方法来达到同样的目的呢?正如前面已经说过的,这答案无疑是:彼此已经稍微有所差异的两个类型在发生变异的时候,它们的变异性不会是完全同一性质的,所以为了同样的一般目的通过自然选择所得到的结果也不会是相同的,我们还应记住:各种高度发达的生物都已经经过了许多变异,并且每一个变异了的构造都有被遗传下去的倾向,所以每一个变异不会轻易地失去,反而会一次又一次地进一步变化。因此,每一个物种的每一部分的构造,无论它为着什么目的服务,都是许多遗传变异的综合物,是这个物种从习性和生活条件的改变中连续适应所得到的。(本人加注:生物界尽管看起来非常复杂和难辨,可是它们都会有一种目标,这种目标是同一的,生物的目标是同一的,而生物的变异是逐渐的和缓慢的以及多样的,这就使我进一步思考到自然界和生物界的自然现象与自然规律是否也在人类界、社会界中存在呢?我想肯定会是存在的,这就是我们下一步需要讨论的问题)
最后,虽然在许多情形里,甚至要猜测器官经过什么样的过渡形式而达到今日的状态,也是极其困难的,但是考虑到生存的和已知的类型与绝灭的和未知的类型相比,前者的数量是如此之小,使我感到惊异的,倒是很难举出一个器官不是经过过渡阶段而形成的。好像为了特别目的而创造出来的新器官,在任何生物里都很少出现或者从未出现过,肯定这是真实的;——正如自然史里那句古老的但有些夸张的格言“自然界里没有飞跃”所指出的一样。几乎各个有经验的博物学者的著作都承认这句格言;或者正如米尔恩·爱德华曾经很好他说过的,“自然界”在变化方面是奢侈的,但在革新方面却是吝啬的。如果依据特创论,那么,为什么变异那么多,而真正新奇的东西却这样少呢?许多独立生物既然是分别创造以适合于自然界的一定位置,为什么它们的一切部分和器官,却这样普遍地被逐渐分级的诸步骤连接在一起呢?为什么从这一构造到另一构造“自然界”不采取突然的飞跃呢?依照自然选择的学说,我们就能够明白地理解“自然界”为什么应当不是这样的;因为自然选择只是利用微细的、连续的变异而发生作用;她从来不能采取巨大而突然的飞跃,而一定是以短的、确实的、虽然是缓慢的步骤前进。(本人加注:在自然界和生物界中,通过达氏的论述我还发现生物之间生物自身各元素之间是互相依存、相互支持和协调发展的,在遗传上它们是细微的、缓慢的和长久的。这些特征在人类界和社会界是否都是存在着的呢?还有,爱德华的这句名言,“自然界在变化方面是奢侈的,但在革新方面却是吝啬的”在人类界和社会界是否同样存在呢?这都是我们非常重要的任务和责任将其阐述清楚的课题。)
关于第七大难题“蒙受自然选择作用的表面不很重要的器官”达氏的论点是:
达氏在阐述物种不重要器官时所使用的原理仍旧是自然选择,但是他认为对物种不重要器官的阐述困难度要大于对物种重要器官的阐述,“因大自然选择是通过生死存亡,——让最适者生存,让比较不适者灭亡,——而发生作用的,所以在理解不很重要的部分的起源或形成的时候,我有时感到很大的困难,其困难之大几乎像理解最完善的和最复杂的器官的情形一样,虽然这是一种很不相同的困难。”
达氏认为在阐述生物机制的过程中最大的难度莫过于人类的知识太缺乏,所以人类不可能将自然界所有的难题全部搞清的,我认为这是达氏最伟大之处,他并没有将他的学说放置到至高无尚的地位,或是万能学说,他是非常客观地对待自己的观点的。我们可以从下面的话语中慢慢地体会吧。
“第一,我们对于任何一种生物的全部机构的知识太缺乏,以致不能说明什么样的轻微变异是重要的或是不重要的。”
“第二,我们很容易误认某些性状的重要性,并且很容易误信它们是通过自然选择而发展起来的。我们千万不可忽视:变化了的生活条件的一定作用所产生的效果,——似乎与外界条件少有关系的所谓自发变异所产生的效果,——复现久已亡失的性状的倾向所产生的效果,——诸如相关作用、补偿作用、一部分压迫另一部分等等复杂的生长法则所产生的效果,——最后还有性选择所产生的效果,通过这一选择,常常获得对于某一性的有用性状,并能把它们多少完全地传递给另一性,虽然这些性状对于另一性毫无用处。但是这样间接获得的构造,虽然在起初对于一个物种并没有什么利益,此后却会被它的变异了的后代在新的生活条件下和新获得的习性里所利用。”
关于第八大难题“功利说有多少真实性:美是怎样获得的”达氏的论点是:
达氏在此是想讨论自己的自然选择学说被人称之为“功利学说”,而反对自己的人却拿出了“美丽学说”或“喜欢学说”,我们来看达氏是怎样精辟的分析:
“最近有些博物学者反对功利说所主张的构造每一细微之点的产生都是为了它的所有者的利益,前节的论点引导我对于这种反对的说法再略微谈一谈。他们相信许多构造被创造出来,是为了美,使人或“造物主”喜欢(但“造物主”是属于科学讨论范围之外的),或者仅仅是为了增多花样而被创造出来,这种观点已被讨论过。”
达氏观点之一:有许多构造现在对于它的所有者没有直接用处,并且对于它们的祖先也许不曾有过任何用处;但这不能证明它们的形成全然为了美或花样。
达氏观点之二:“毫无疑问,变化了的外界条件的一定作用,以及前此列举过的变异的各种原因,不管是否由此而获得利益,都能产生效果,也许是很大的效果。”
达氏观点之三:“但是更加重要的一点理由是,各种生物的体制的主要部分都是由遗传而来的;结果,虽然每一生物确是适于它在自然界中的位置,但是有许多构造与现在的生活习性并没有十分密切的和直接的关系。我们可以很稳妥地把这些构造归因于遗传。”
达氏观点之四:“不过对于以下变化的原因,如外界条件的一定作用、所谓的自发变异、以及生长的复杂法则等等,究竟应当给予多大的衡量,几乎是不可能决定的;但是除却这些重要的例外,我们还可以断言,每一生物的构造今天或过去对于它的所有者总是有些直接或间接的用处的。”
达氏观点之五:达氏认为“美的感觉,显然是决定于心理的性质,而与被鉴赏物的任何真实性质无关,并且审美的观念不是天生的或不能改变的。
达氏观点之六:“我愿意承认大多数的雄性动物,如一切最美丽的鸟类,某些鱼类、爬行类和哺乳类,以及许多华丽彩色的蝴蝶,都是为着美而变得美的;但这是通过性选择所获得的成果,就是说,由于比较美的雄体曾经继续被雌体所选中,而不是为了取悦于人。”
达氏观点之七:“在人类和低于人类的动物的心理里是怎样发展起来的呢,这实在是一个很难解的问题。如果我们追究为什么某种香和味可以给与快感,而别的却给与不快感,这时我们就会遇到同样的困难。在一切这等情形里,习性似乎有某种程度的作用;但是在每个物种的神经系统的构造里,一定还存在着某种基本的原因。”
关于对自然选择学说所包括的模式、统一法则和生存条件法则的阐述:
自然选择不能在一个物种里产生出完全为着另一个物种的利益或为着损害另一物种的任何东西;虽然它能够有效地产生出对于另一物种极其有用的或者甚至不可缺少的,或者对于另一物种极其有害的部分、器官和分泌物,但是在一切情形里,同时也是对于它们的所有者有用的。在生物繁生的各个地方,自然选择通过生物的竞争而发生作用,结果,只是依照这个地方的标准,在生活战斗中产生出成功者。因此,一个地方——通常是较小地方——的生物,常常屈服于另一个地方——通常是较大地方——的生物。因为在大的地方里,有比较多的个体和比较多样为类型存在,所以竞争比较剧烈,这样,完善化的标准也就比较高。自然选择不一定能导致绝对的完善化;依照我们的有限才能来判断,绝对的完善化,也不是随处可以断定的。
依据自然选择的学说,我们就能明白地理解博物学里“自然界里没有飞跃”这个古代格言的充分意义。如果我们只看到世界上的现存生物,这旬格言并不是严格正确的;但如果我们把过去的一切生物都包括在内,无论已知或未知的生物,这句格言按照这个学说一定是严格正确的了。
一般承认一切生物都是依照两大法则——“模式统一”和“生存条件”——形成的。模式统一是指同纲生物的、与生活习性十分无关的构造上的基本一致而言。依照我的学说,模式的统一可以用祖先的统一来解释。曾被著名的居维尔所经常坚持的生存条件的说法,完全可以包括在自然选择的原理之内。因为自然选择的作用在于使各生物的变异部分现今适用于有机的和无机的生存条件,或者在于使它们在过去的时代里如此去适应;在许多情形里,适应受到器官的增多使用或不使用的帮助,受到外界生活条件的直接作用的影响,并且在一切场合里受到生长和变异的若干法则所支配。因此,事实上“生存条件法则”乃是比较高级的法则;因为通过以前的变异和适应的遗传,它把“模式统一法则”包括在内了。
注解【1】“特创论”即“神创论”,它认为生物界所有物种(包括人类)以及天体和大地,都是由上帝或神设计和创造出来的;世界上的万物一经造成,就不再发生任何变化,即使有变化,也只是在有限的范围内变化,绝不能形成新的物种;各种生物之间都是孤立的,相互之间没有任何亲缘关系。例如,基督教《圣经》中的“创世纪”就有上帝造天地、造物、造人的故事。又如,我国西汉时期的董仲舒认为,“天者万物之祖,万物非天不生”。这些显然都是迷信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