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号,国家发改委发布《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其中第六条规定,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事实上,在从3月24号到本周二的连续20个工作日内,布伦特、迪拜、辛塔三地原油连续移动加权均价较上次调价时的涨幅已经达到了13.41%,调价的硬件条件几乎已经具备。
解读:当国际原油价格大幅下挫时,我们并没有及时的加以调整,而目前国家油价上涨时,反而调整的步伐更快一些,这里面涉及的就是利益分配问题.而且当时油价高时,油价也才六块多一升,而之前原油价格下降这么多,成品油价格降幅却很有限,这显然不合理.其实我认为只要有利润就可以了,要还利于民,要给民众,要给社会生产提供便利.我想中石油,中石化不都是国字号的吗?按照性质,挣多少钱不还是国家,不还是人民的吗?那为什么还这么急切的追求更多的利益呢?我想又回到一个老的问题就是国有的主体是谁,那它的主体真正拥有产权,收益,增值吗?
发改委:油价会尽快上调 长期补贴财政难以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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