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富家子漠视飙车撞死人说开去


  在这起交通事故中,肇事者受过高等教育,明知在城市道路上飙车对路人有很大的安全隐患,而将城市道路当作F1赛道疯狂飙车,这从法理上讲,已经触犯了刑法。《刑法》第14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更让人难以接受的事实是,面对自己的肇事所导致的死亡,肇始小伙的态度很差,不当一回事,在行为上表现了对生命的漠视,对死者的不敬。还应接受道德的审判,这就是社会道德和公德心的丧失,已经不配被称为人了,只能被称呼为禽兽了,因为他已经把别人的生命不当生命,已经无视别人的生存和生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