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博士马光远谈收入分配改革的路径选择
近日媒体和坊间热议,国家发改委已将起草的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的意见提交国务院审议。这则要点不详、内容空洞、缺乏基本新闻要素的东西引人关注,因为当前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收入分配改革的确到了不得不突破的地步。
长期以来,中国在收入分配改革方面深受库兹涅茨“倒U”假说的影响,认为在经济高速发展的过程中,收入分配的不平等是不可避免的,都会经历一个从差距急剧拉大到逐渐缩小的过程,因而在制度上对收入差距拉大的问题重视程度不够,导致收入差距迅速拉大,1994年中国的基尼系数就超过了国际公认的0.4的警戒线,2007年更是高达0.48。而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无处不在的制度漏洞导致寻租和公共资源的巨额流失,加剧收入分配的不公。
近年来,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纠偏”措施,在收入分配上开始从注重增长目标向注重和谐目标转变。强调通过二次分配的公平,遏制收入差距的进一步拉大。但由于我国收入差距过大的主要原因是体制不健全导致的分配不公,尤其是非法收入、灰色收入、垄断收入扭曲了分配的基本秩序,导致居民收入分配的整体结构中,资本所得超过了劳动所得,垄断行业所得超过了竞争行业所得,城市超过了农村,东部超过了西部,非法所得超过了合法所得,呈现一个全方位、立体式的扭曲结构。
鉴于收入分配改革的复杂性,当前应启动收入分配改革,首先要跳出“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简单化思路和误区。要确保穷人的收入增长快于富人,要减轻居民在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要确保二次分配的公平,调节过高收入,要将30年积累沉淀的财富向普通民众倾斜,要规范垄断企业的收入,切断非法收入和隐形收入的途径。这些利益的重新平衡,单靠二次分配根本无法解决。调整收入分配,不是一个简单做加法或者减法的过程——— 单纯地在分配本身上面做文章,以为通过二次分配机制,就可以解决收入分配不公问题,显然低估了收入分配问题的难度。值得注意的是,在政府改革滞后的情况下,二次分配意味着政府支配资源的能力更强,这会再次导致寻租等非法收入,进一步恶化收入分配格局。
因此,当前启动新一轮的收入分配改革,首先应该确立改革的正确路径和突破点。在目前的语境下,收入分配改革牵涉的利益非常庞杂,的确非一朝一夕所能一蹴而就,更不是发改委草拟一个收入分配改革的方案就可以一劳永逸地解决。本次收入分配改革就其改革的意义而言,绝非为了短期刺激内需的救急需要,而是攸关经济转型和社会和谐之大局,需要大手笔、大智慧和大策略,决不能修修补补,小打小闹。要意识到收入分配改革最终破局,离不开民主法治建设和政府改革。因此,在具体策略上,笔者建议“突出重点,各个击破”:
第一,利用四万亿经济刺激计划,推动融投资管理体制和公共预算的改革,减少审批,强化资金管理和投资信息的披露,减少公共投资领域的腐败收入改革,同时,将大量的预算外资金纳入公共预算,减少滋生腐败的土壤,这项改革的难度相对较小,应当下决心予以推动;第二,利用启动民间投资的有利时机,推动垄断领域的改革。对于垄断领域的不合理高收入,简单采取限薪的措施不会有太大的成效,根本的解决之道在于放宽民间投资的准入门槛,打破垄断;第三,利用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领域的改革,推动国企的第三次产权改革。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的资金缺口,完全可以通过变卖国企股权的手段予以解决,一方面可以明晰产权,另一方面可以从源头上解决国企高管收入畸高的制度难题,同时又启动了民间投资;第四,推动个税改革,改变穷人多交税的税收制度,体现税收的二次分配功能;第五,推动户籍制度改革,实现城乡机会均等,并通过户籍改革,倒逼教育、养老统筹等改革的步伐;第六,推动政府改革,从制度上减少寻租和非法收入的空间,清理和减少行政审批、许可,降低“三公”费用,减少整个社会制度的运行成本,通过做“减法”的方式提升居民的收入。
以上六项改革,既是本次收入分配改革的关键点,也是难点。目前推动这六项改革的最大障碍无疑是既得利益集团的各种阻力。其实,从改革的时机看,我们已经错过了收入分配调整的最好历史时期,很多领域已经形成了庞大的既得利益团体,他们对收入分配的影响不仅体现在维护既得利益,同时,通过影响法律和政策,构筑获得更多利益的合法机制。公众与这些利益团体的博弈攸关改革的成败和中国未来之兴衰。但当前中国经济面临的困难,为收入分配改革提供了一个难得的“时间窗口”,既得利益集团在危机的情况下有妥协和退让的可能。
为了尽可能快地推动改革,防止利益集团的干扰,我们建议有关部门借鉴以往重大改革的做法,公开讨论收入分配的改革方案,让民众参与,在程序上为收入分配改革政策添加“公共精神”,从而确保各方在一个透明、平等和公开的环境中博弈,最终形成一个比较合理的蕴含妥协精神的利益分配方案。
收入分配改革的路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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